夫妇灭矣。于是三纲之道尽矣。其君设两观,乘大路;其臣八佾舞于庭,旅太山,歌《雍》彻;其宰据大都,执国政,盗宝弓;名分僭乱极矣。他如跻僖公而昭穆紊,初税亩而助法废,作丘甲、城中城而武备弛,搜狝之不时而军政坏,烝尝之不经而祀典渎,观鱼、筑鹿而政事荒,纳郜鼎、逐归父而刑赏忒。纪纲法度,荡然尽矣。区区“周礼在官”,末矣!国之丧也,何日之有?此圣人所以志“变鲁”与!
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觚音孤。)
大约指礼教言。“知和而不知礼”,是破觚而为圆也。故圣人叹之。杨升庵云:“古者献以爵而酬以觚,《说文》所谓‘乡饮酒之爵’也。《博古图》载其制云:‘觚口容一爵,足容二爵。’《韩诗外传》所谓‘三升曰觚’是也。后世以木简谓之觚,削木为之,或六面或八面,可书以为简牍,陆士衡《文赋》云‘操觚而率尔’是也。孔子所叹之觚,则酒器,非木简也。何以知其然?以觚为简,起于秦、汉以后,孔子未尝见之也。然则孔子何以叹也?曰:古人制器,必尚象。
以一觚言,上圆象天,下方象地,且又取其置顿之安稳焉。春秋之世,盖已有破觚而为圆者矣。徒取其利于工之易铸,而不知失其象;便于人之易持,而不计其顿之危也。孔子于献酬之际见而叹之,叹其事虽微,而轻变古制,不师先王也。有秦人开阡陌、废井田、焚《诗》《书》、尚律法之渐矣。与《春秋》大复古而讥变法,同一旨与!”
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不失其身而为天下者,有之矣;未闻失身以为人者也。失身以为人,是“从井救人”之说也。其事“陷”也,而其理则“罔”也。悬之以“井有人焉”之境,虽若是,足以动仁人之心,往而救之,宜亦有是理。然若可受欺者,而不知终无可“陷”之理也。何也?为非徒无益,而又害之也。故君子必尊其身为天地万物之身,而后可以位天地、育万物,以成其仁。“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即日用之间,往往而是,况推之天下之大乎?故圣贤借证之如此。
仲由之醢也,龟山之出也,皆“从井救人”之类也。闻公山、佛肸之召而欲往,而卒不往,分明是“可逝不可陷”。宰我发问,恐是商夫子出处事。
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夫音扶。)
此孔门教人定本也。君子之学,将以求道也。始焉借途于耳目之广,而履其事者赜,故曰“文”;继焉归宿于身心之近,而造其礼者精,故曰“礼”。“礼”即“文”之体。“博”、“约”无先后,即所“博”而“约”之也。“博”、“约”合一,即事即理,即理即心,道在是矣。学者一切聪明意见,皆足“畔”道。只格此二闗,有始有卒,有伦有要,是入道之正路。“博而不约”,俗学也;“约而不博”,异端也。阳明先生曰:“博文是约礼工夫,约礼是博文主意。
”愚按:“博”、“约”固是一事。但学者初入门,只可就“文”上着力,未便是“礼”。逮循习之久,方有天则可归,方是“约”。逮即“博”即“约”,则“一贯”矣。“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便是“博约”的様子。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说音悦,否方九反。)
旁行而不流,是圣道妙处。南子之见,莫论子路愦愦,恐天下后世亦无有知之者。圣道犹天然,若囿于耳目之近,执一说,傍一理,而求圣人者,皆非也。如谓“仕而见小君,礼也”,子未尝仕卫,亦是冤枉。毕竟无一说可傍,而卒不自晦其道,分明是天道。故圣人直举天相示而已。然且不要天之知,而姑自疑其行,若深见絶于天者,何也?为不悦解嘲,合如此。若说“我是道”,便不是道。“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此肺腑语也。圣人见子路不说,若疾雷惊耳,将平日罪过,懴悔一畨,不止为此事起念者。
呜呼!此圣人后天之学,合于先天者也。问:“子见南子,毕竟是何意?”曰:“恐只是‘与其洁也’教法。”
子曰:“中庸之为徳也,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鲜上声。)
“中”始于唐虞,以“中”合“庸”,自夫子发之。以“中”合“庸”,而后知“中”不沦于幻虚,不离民生日用之经,而上达天徳者也。故曰“至”。至徳,即庸徳也。而人正以“庸”也而忽之,故“民鲜久矣”。非徒责此蚩蚩之民也。自尧、舜、禹、汤、文、武而后,斯道之不传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