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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鸱鸮》之诗,周公之心也,而作于流言之时。信之,可信也;疑之,可疑也。《书》曰“王亦未敢诮公”,王之心,其在疑、信之间乎?
右《金縢》“王亦未敢诮公”之简。
风雷之变,《书》谓作于周公居东之时,《史记》乃谓作于周公既卒之后。周公居东,辟流言也,成王于是有疑焉,故天示变以警之。厥后,公诞保受命七年而终。公功康矣,公心白矣,天何为而示变哉?且王之出郊,往迎公也,谓之祭天,何居?礼莫大于郊,而可易举乎?谓于是而赐鲁郊,尤为不经。大抵史迁杂采《金縢》诸书而为之辞。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予于史亦云。
右《金縢》“王出郊”之简。
“汝陈时臬事”,即“汝陈时臬”也;“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即“司师,兹殷罚有伦”也;“勿庸以次汝封”,即“无或刑人杀人”、“劓刵人”也。此设其已能者言也。合是数者,是谓“尽逊”。谓之曰“时叙”可也,犹必曰“未有逊事”。“哀矜勿喜”,其用于斯乎?
右《康诰》“汝陈时臬”之简。
《酒诰》作于武王,一人之言也。文王尝诰西土矣,非一人之言,一代之言也。殷先哲王尝“不敢崇饮”矣,非一代之言,万世之公言也。
右《酒诰》“我闻惟曰”之简。
禹恶旨酒,后千余年而后有《酒诰》。禹恶于甘之初,文武诰于酗之后。
右《酒诰》“朝夕曰:祀兹酒”之简。
人之情,醉饱易溺,养祀难修。就养祀言之,生者或可勉焉,而死且亡者尤为易忽。故武王作诰,设其己能而勉其未至,体悉周委至于如此。“惟永观省”而后能“作稽中德”。观省,存乎心;作稽,存乎事。
右《酒诰》“其尔典听朕教”之简。
“克羞馈祀”,则得以安于宴乐,所谓“逸”者,非“自介”而谁介之?《诗》曰“自求多福”,其“自介”之谓欤?
右《酒诰》“尔乃自介用逸”之简。
物妍则妍,物媸则媸,是谓“水监”;人得则德,人失则怨,是谓“民监”。监妍媸于水,监得失于民。
右《酒诰》“人无于水监”之简。
献臣,诸臣之表。毖献臣,所以毖诸臣;毖诸臣,所以毖殷民也。
殷献臣、侯、甸、男、卫,殷故贤臣之在外者也;太史、内史,亦殷故臣,今为友者。曰“友”,则贤可知矣。献臣、百宗工,对在外者言之。至“尔事”以下,则今之所有事者,盖周臣云。在殷臣,则自贤者始,贤者化,则人无不从矣;在周臣,则自贵者始,贵者化,则人无不服矣。
已上并《酒诰》“汝劼毖殷献臣”之简。
古者有井田之法,故司空专一卿焉。后世此法不行,则司空之职乃若多设,而《考工》之说兴矣。
右《酒诰》“宏父定辟”之简。
不能刚制,则酿为群饮者有矣。坐而视之之谓纵,执而杀之之谓激。纵生变,激亦生变。故有执归之令,而示之其杀之法。“其之”者,疑之也。其必有所以处之者矣。
右《酒诰》“厥或诰曰:群饮”之简。
三卿以下,既有执拘归杀之法,则殷诸臣其位尤卑,宜在必杀矣,故又“开”之。“又惟”之为言也,既发而又思之之谓也。
右《酒诰》“又惟殷之迪诸臣”之简。
辨者,政之贼也。故伊尹训太甲曰:“罔以辩言乱政。”“典听朕教”,康叔所司也。辨以乱焉,民湎于酒矣,故重“勿”之。
右《酒诰》“其尔典听朕毖”之简。
“以厥臣民”,非违道以干之也,尽吾分而已矣。《洪范》曰:“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此之谓也。
右《梓材》“以厥庶民”之简。
此述先王命监之辞,述而不能尽述,故曰“至于”,又曰“至于”。盖所该者多矣。“自古王若兹”,犹《诗》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云尔也。
右《梓材》“王启监”之简。
周公观洛,告于郊、社而不及祖。说者谓在丰已告之,其然乎?然洛初成,位郊可坛也,社可坛也,于是焉告,礼也。若祖,则宫未考,主未迁也,虽欲告,乌乎告诸?
右《召诰》“丁巳,用牲于郊”之简。
“以”,犹《春秋》“以某师”之“以”。盖太保率诸侯出,复率以入,其礼如此。
右《召诰》“太保乃以庶邦冢君”之简。
此通乎天人之道者也。通乎人而不通乎天者,有矣。故曰“有能稽谋自天”,盖重其人也。
右《召诰》“则无遗寿耉”之简。
日南,冬至也,而景短于尺有五寸,则地偏于南,故多暑;日北,夏至也,而景长于尺有五寸,则地偏于北,故多寒;日东,春分也,而景夕,则地偏于西,故多风;日西,秋分也,而景朝,则地偏于东,故多阴。“景夕”者,日午而景在西;“景朝”者,日午而景在东。东、西、南、北,皆以午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