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02-儒藏 -08-五经总义

1-简端录-明-邵宝*导航地图-第34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此《春秋》之志也,而齐伯之衰于是乎见矣。
右僖公十六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之简。
桓八年以后,楚再伐随,皆不书;至僖二十年伐随,则书之。随,故随也,何详略如是?今之楚,于昔进矣。故入蔡也以州举,侵郑也以国称。外之故略,内之故详。
右僖公二十年“楚人伐随”之简。
凡称“某人”、“某人”,通指其国言之,有略且外之之意焉。要之,以君为重,而臣次之。若谓某君,公也,降而人之;某君,侯也,降而人之;某帅,卿也;某使,大夫也,降而人之。则岂《春秋》初指也哉?宰我曰“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孟子曰“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周人、殷人,为万世立言也。若《春秋》所书“楚人”云者,为天下立言也。
右僖公二十一年“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之简。
宋,微子之后,周天子客焉,而膰且拜者也,中国诸侯礼莫隆焉。故《春秋》于其事也,必谨之于稷曰“成宋乱”,于薄曰“释宋公”,于澶渊曰“宋灾故”,皆谨之之实也。乃若其义,则存乎其事焉耳矣。
右僖公二十一年“公会诸侯盟于薄”之简。
日事遇朔曰“朔”,朔重于日也。故朔事行于日,必先“朔”而后“日”。
右僖公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之简。
齐侯伐宋,自将也。围缗,甚矣!
右僖公二十三年“春,齐侯伐宋”之简。
襄王之出也,尝告难于诸侯,故仲尼据策而书之。其入也,与夫惠王之出入也,皆未尝告于诸侯,策所不载,仲尼虽得之传闻,安得书之?乃若敬王之立,则仲尼所见之世也。子朝奔楚,且有使以告诸侯,况天王乎?策之所具,盖昭如也。故狄泉也书,成周也书。夫臣之于君,有翊戴而无废置。刘单于敬王,近于翊戴;郑于惠王,晋于襄王,嫌于废置。或书或不书,有天下之大义焉,而岂徒哉?
惠王无出、无入,天子之位不使郑与焉尔也;襄王有出、无入,天子之位不使晋与焉尔也。故王有居、无立,天子之位亦不使刘、单与焉尔也。始立者,非久于位者之比也,故“居”而且“入”。居然而居,居然而入,君臣之分亦严矣哉!
已上并僖公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之简。
城濮,可以为召陵乎?曰:可哉!出谷戍,释宋围,楚已服矣。楚之服,不以先轸之谋,而以子犯之教。若加之以栾贞子之词,则于屈完之盟也,何有?不知出此,而以战为功,此晋文之所以为晋文也。
右僖公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之简。
城濮之战,晋退三舍。虽文公之谲,当是时,使有屈完者来,则将若之何?“汉阳诸姬,楚实尽之”,以是为词,则何有于包茅?闻于栾贞子而弗之用也,晋文“谲而不正”,其信然哉!
城濮之败,楚杀子玉于及瑕之时,而罪止其身;邲之败,晋杀先縠于及清之后,而罪及其族。缓急重轻,其孰得失乎?
已上并僖公二十八年“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之简。
胡氏“再克再败”之说,以功利言也。如以道言,则得臣可杀,亦可无杀。以将道,可杀;以君道,可无杀。丧师,非将也;弃将,非君也。
右僖公二十八年“楚杀其大夫得臣”之简。
《春秋》书“朝王”,惟践土、河阳两“王所”耳。当是时,在会诸侯岂皆不朝,而独书“公”乎?朝,非旅也。王时巡,诸侯朝于方岳也,必旅。不旅,非朝;不朝,非臣也。
《春秋》诸侯如京师者,亦有之矣,而不得书“朝”,不为朝而往也。天下之事,莫大于朝王。不为朝而往,则何之矣?故“王所”书朝,以存体也;京师不书朝,以明义也。体存,而天下之志一;义明,而天下之分定。
“公朝于王所”,王曷为至于践土哉?所以起问者在此。天王劳晋侯,虽不书,犹书也。
已上并僖公二十八年“公朝于王所”之简。
温之会,晋侯召王。践土之盟,王何以至哉?晋侯以意致之也。不召而作王宫,非致而何?致与召,其陵孰甚?陵莫大于意,而迹次之。故《春秋》诛意。
右僖公二十八年“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之简。
文侯之命于周尚矣,文公之命犹文侯之命也。易为不书?命自上,不自下。自下,非命也。文之谲久矣。隧可请,狩可使,伯不可图乎?不书,不予其伯也。胙致于桓,而伯致于文,文之情可见矣。
且使王狩,晋侯固有是图而形于言,《春秋》因而“狩”之,存体也。
齐桓合诸侯以尊天子,而伯;晋侯挟天子以令诸侯,而伯。正、谲之论,此其大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