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知贼之所归,亦末如之何也已矣。若知而不讨,则何贵于伯且会哉?卒而不弑,亦所以刺在会之诸侯也。不弑而弑,如赵盾、许止者,奈何?止也自责,盾也受恶,异于传闻者矣。
右襄公七年“郑伯髠顽如会”之简。
不敌而言“会”,晋侯之志也。晋侯不出境,而召诸侯之大夫以听朝聘之数,固将以自便也。“会”于是乎称。然不知体失于上,权移于下,于是乎兆天下之乱。晋伯之衰,何足言哉?郑伯在会,则何言乎不敌?郑伯来以献捷,不以听朝聘之会。
右襄公八年“季孙宿会晋侯于邢丘”之简。
有书爵而贬者,贬莫大乎目其人。目其人,则不能不爵。故人其人,贬;爵其人,亦贬。
右襄公九年“楚子伐郑”之简。
“作三军”,假于公以济其私也。利于私,必损于公。“公臣不能具三耦”,是其验矣。故穆子对武子有“政将及子,子必不堪”之说。其为公计如此,而武子不从。盟且诅者,盖要其后,虽不堪,无易此制也。斯岂为公乎?
右襄公十一年“作三军”之简。
召陵之师,伐楚而得盟,齐桓之义也;萧鱼之师,伐郑而得会,晋悼之略也。
齐桓始伯,天下莫强焉。齐衰而晋强,晋衰而楚强,楚衰而吴强。此《春秋》之势也。譬之人身,其皆出于血气者乎?故有时乎衰。秦在一隅,蓄锐养精而不轻用,至战国而横行天下,盖若有血气而知保啬之道焉者。然亦非心志义理之强也,故其终也,决裂而不可救。当秦之强,非能加于晋也;中国之能抗秦,赖有晋耳。晋不分,则秦不能以独雄。晋以群才而强,其用物弘矣,故亦以群才而衰。不知保啬者如是,况齐、楚自耗以取灭亡者乎?燕终《春秋》不闻其强,其强、其衰,皆于战国见之。
已上并襄公十一年“会于萧鱼”之简。
非围台,不可以兴师;非救台,不可以请命。强臣擅国之情,于是乎着。
右襄公十二年“季孙宿帅师救台”之简。
礼,诸侯不敢祖天子。而鲁有文王之庙,何居?有功德而王命立之也。非王命而自立,不可。郑祖厉王,亦犹鲁之祖文王也,皆非礼也。
右襄公十二年“吴子乘卒”之简。
“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来”云者,有事于我也。不书其事,事不外于“逆”也,故书“遂”。刘夏逆王后于齐,以“过我”书。“过我”而无事于我,故不书“来”。传称“官师从单靖公”而不书,说者谓得礼,故同行而不同书。然则得无失实乎?其诸从而不同行也?是故君子惟经之信也。
右襄公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于齐”之简。
《春秋》之国之强者,齐、晋、秦、楚;其次则鲁、卫、宋、郑。齐、晋、秦、楚,皆尝霸矣。宋图霸而不成,鲁、卫、郑何独无图霸之心乎?国有人焉,知其力之不足也。且卫当齐、晋之冲,郑当晋、楚之冲,奔走服役,朝夕不暇,敢复图霸哉?鲁守礼义,仲尼所谓“一变至道”者也。《閟宫》之诗曰“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则君臣之志可知矣。齐有太公之履,晋有文侯之钺,盖其所传者旧矣。故桓、文修之。
右襄公十五年“晋侯周卒”之简。
湨梁之会,虽曰为讨邾、莒以成父志,然父之丧纔三月耳,而是举非有尊王之义,何汲汲也?当是时,晋侯在丧,虽未讲于古礼,而谅闇之仪犹有存者。诸臣其将挟君以行己志之为快欤?不然,即君有命,亦可谏也。故书曰“大夫盟”,作《春秋》者其知之矣。
右襄公十六年“公会晋侯于湨梁”之简。
诸侯在而大夫盟,可以观大夫矣;可以观大夫,则可以观诸侯;可以观诸侯,则可以观天下矣。其盟也,以高厚歌诗不类,而诸侯之有异志也。其盟曰“同讨不庭”,诸侯事也,而盟大夫何也?下陵上替,于是乎极。
右襄公十六年“戊寅,大夫盟”之简。
“宋灾故”,小事而大之也。当是时,事有大者,顾不举焉,世道益可闵矣。岂独蔡之贼哉?
右襄公二十年“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渊”之简。
地可以哉?举其图籍,则民随之矣。
右襄公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之简。
晋以一国一人之事,而再勤诸侯,其肆然甚矣!《无逸》曰:“文王以庶邦惟正之供。”供不以正,且不可以令,而况于会乎?会何以为正?会莫正于尊天王、攘夷狄,而诛乱、讨贼、救灾、恤患次之。
右襄公二十一年“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之简。
陈侯藉屈建之力,屈建挟陈侯之分,是以能杀二庆。当是时,若使庆氏有惠于民,如完之于齐、鲍之于宋,陈人皆为庆守,则杀之成否未可知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