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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书假借君臣,以彰内外;叙其离坎,直指汞鈆;列以乾坤,奠量鼎噐;明之父母,保以始终;合以夫妻,拘其交媾;譬诸男女,显以滋生;析以阴阳,导之反复;示之晦朔,通以降腾;配以卦爻,形于变化;随之斗柄,取以周星;分以晨昏,昭诸刻漏。莫不托易象而论之,故名《周易叅同契》云。
晁公武曰:汉魏伯阳撰。按《神仙传》,伯阳会稽上虞人,通贯诗律,文辞赡愽,修真养志,约周易作此书,凡九十篇,徐氏笺注。桓帝时,以授同郡淳于叔通,因行于世。彭晓为之解。隋书不载。按唐陆徳明解易字云:“虞翻注《叅同契》,言字从日下月。”今此书有“日月为易”之文,其为古书明矣。
郑东卿曰:伯阳之《叅同契》,意在鍜炼而入于术,于圣人之道为异端。朱子曰:《叅同契》本不为明易,姑借此纳甲之法以寓其行持进退之候。其言纳甲之法,则今所谓京房占法,见于《火珠林》者,是其遗法。所云甲乙丙丁庚辛者,乃以月之昏旦出没言之,非以分六卦之方也。此虽非为明易而设,然易中无所不有,苟其言自成一家,可推而通,则亦无害于易。又曰:《叅同契》文章极好,盖后汉之能文者为之,其用字皆根据古书,非今人所能解。
范成大曰:伯阳作《叅同契》、《五行相类》,凡三卷。其说似周易,其实假借爻象以论作丹之意。而世人不考丹事,每作阴阳决之,殊失其旨。黄震曰:《叅同契》者,汉世上虞人魏伯阳所造,其说出于《神仙传》,不足凭。为之注释者五代末彭晓,则此书必出于五代之前也。叅,杂也;同,通也;契,合也。此方士炼丹之书,谓与诸丹经理通而义合也。然必冐周易为称者,炼丹取子午时为火候,是坎离,因用乾坤坎离四正卦于槖钥之外,其次言屯蒙六十卦,以见一日用功之早晚;
又次言纳甲六卦,以见一月用功之进退;又次言十二辟卦,以分纳甲六卦而两之。要皆附会周易以张大粉餙之。其实炼丹无符于易,易本无预于炼丹。而今世言火候者,因以三百八十四爻为一周天,以一爻值一日,而爻多日少,终不相合,其妄可知。近日蔡季通学愽而不免于杂,尝留意此书,而晦庵与之游,因为校正,其书颇行,然求其义则终无之。呜呼!炼丹之说盛于唐,而唐世人主若士大夫,凡惑之者无不速其死,此书又可尚乎?《道书·魏伯阳传》言:伯阳将三弟子、一白犬入山作金丹,及成,与犬,犬死;
伯阳自服,自死;弟子继服,又死;二弟子不服而出山,为伯阳求棺敛,至则伯阳已活矣。其鄙如此。且或有之,人主奈何以一死试丹?而伯阳之再活者,今安在?寿几何耶?
刘辰翁曰:古书惟《叅同契》似先秦文。俞琰曰:《叅同契》文“委时去害,与鬼为邻”,委鬼,魏字也。郑焕改“鬼”为“仙”,误矣。“百世一下,遨游人间”,百一之下为白,人乃其旁之立人,合之则伯字也。“汤遭阨际,水旱隔并”,汤遭旱而无水,易字也;阨之厄际为阝,合之则阳字也。此自解“魏伯阳”三字也。
胡一桂曰:《叅同契》三篇、《补塞遗脱》一篇,大概借易以明火候炼丹修养之法。孟蜀彭晓为之分九十一章解义。朱文公又隐名而为之注,雠定考辨正文,复为上、中、下三篇。薛瑄曰:《叅同契》假易论长生之术,若指诸掌,然终是方技之书。陆深曰:魏伯阳作《叅同契》,本之纬书,文字结构颇为古质,时作韵语,多所根据,过于文人蕐靡之作。罗钦顺曰:《叅同契》有彭晓、陈显微、储蕐谷、阴真人、俞琰、陈致虚六家注,皆能得其微旨。按:《叅同契》本道家之言,不当列于经义。
然朱子尝为之注,且谓无害于易,故附载之。是书诸家注解颇众,则槩畧而不记也。
亡名氏古五子传《汉志》十八篇。 以下俱佚《汉·律厯志》: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刘向《别录》:所校雠中《古五子》书,除复重,定着十八篇,分六十四卦,着之辰自甲子至壬子,凡五子。《汉书·艺文志》注: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
古杂传《汉志》八十篇。
神输《汉志》五篇。
刘向曰:神输者,王道失则灾害生,得则四海输之祥瑞。梁元帝曰:易则《神输》、《道训》。
杂灾异《汉志》三十五篇。
周易《汉志》蓍龟家三十八卷。
蓍书《汉志》蓍龟家二十八卷。
周易明堂《汉志》蓍龟家二十六卷。
周易随曲射匿《汉志》蓍龟家五十卷。《汉书·东方朔传》:上尝使诸数家射覆,朔自赞曰:“臣尝受易,请射之。”乃别蓍布卦而对。
大筮衍易《汉志》蓍龟家二十八卷。
大次杂易《汉志》三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