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示风諌微旨。上甚悦,留月余,数求归,故有是命。年八十七乃卒于家。
《崇文总目》:昭素《易论》,取诸家之善,叅以其言,折衷之。《中兴书目》:昭素以王、韩注易及孔、马疏义或未尽,乃着此论。胡旦曰:京房学于焦赣,“七日来复”,其说则源于易矣。东汉郎顗明“六日七分”之学,最为精妙。自扬子云、马融、郑康成、宋衷、虞翻、陆绩、范望并传此学,至昭素独非之。晁公武曰:昭素隐居求志,行义甚高,史臣以王烈、管宁比之。太祖时,尝召令讲易。其书以注疏异同互相诰难,蔽以己意。吕中曰:古今言易者,失之拘。
在陛下则为“飞龙在天”,在臣下则为“利见大人”。善言易者,莫如王昭素矣。古今言阴阳者,失之泥。时事未判时属阳,已判时属阴。善言阴阳者,莫如张咏矣。王应麟曰:王昭素谓《序卦》有“离者,丽也。丽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谓后人妄有上下经之辨。吴仁杰亦从王、晁之论。胡一桂曰:此书专辨注疏同异,徃徃只是文义之学。而朱文公《语録》云:“太祖一日问昭素:‘干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常人何可占得此爻?
’昭素曰:‘何害?若臣等占得,则陛下是飞龙在天,臣等利见大人,是利见陛下。’此说得最好。”以此观之,解中说象占,必有可观者。
刘氏(遵)周易异议论《通志》十卷。佚朱震曰:“七日来复”之义,自子夏、京房、陆绩、虞翻皆以阳渉六阴,极而反初,为七日。王昭素畅其说,胡旦难之。刘遵谓:天行躔次,有十二。阴行其六,阳行其六。当于阴六阳失位,至于七则阳复本位。此周天十二次,环转反复,其数如此。施之于年月日时,并同。故一日之中,七时而复;一月之中,七日而复;一年之中,七月而复;一纪之中,七岁而复。胡旦复难以为妄论。然遵论阴阳运行之数,得天道之行七日必复之理,但不本于乾坤二卦消息之象以论之,是以其言漫漶。
要之,亦有所长,未可斥之为妄也。
胡氏(旦)周易演圣通论《宋志》十六卷。佚晁公武曰:胡旦字周父,渤海人。太平兴国三年进士第一人。知海州,上《河平颂》。先是卢多逊、赵普罢,颂有“逆逊投荒,奸普屏外”之句,太宗怒,贬商州团练副使。上《平燕入议》,召复官,再迁知制诰,终秘书监。景徳初,以目疾致仕。王偁曰:旦隽辨强敏,退老汉上,既丧明,犹令人读经史,凭几听之,未尝少辍。着《演圣通论》七十三卷。朱震曰:先儒数十篇之次,其说不一,独胡旦为不失其旨。
《长编》:天圣四年正月,秘书监致仕胡旦言,撰成《演圣通论》七十卷,以驳正五经,家贫不能缮写奏御。庚子,赐旦钱十万、米百斛。五年十二月,旦上所撰《演圣通论》七十二卷。景佑九年七月,旦妻盛氏上旦所撰《续演圣论》。董真卿曰:旦字周父,濵州人。仕宋知制诰。易《演圣通论》,经二篇,传十篇:彖一,大象二,小象三,干《文言》四,坤《文言》五,上《繋》六,下《繋》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多引经疏及王昭素论为之商确。
李氏(溉)卦气图一篇。 存
朱震曰:李溉《卦气图》,其说原于《易纬·类是谋》、《通卦验》。杨时乔曰:溉得易图于种放,放得之陈希夷。希夷诸图皆易《说卦》所言者,此图与之不同,想溉所自作,无闗于易之大义,然亦依傍易说,可以节取。
龙氏(昌期)周易注《通志》十卷。 佚周易絶笔书《通志》四卷。 佚
文彦博曰:武陵先生龙君平,陵阳人也。藏器于身,不交世务,闭闗却扫,开卷自得。著书数万言,穷经二十载,名动士林,高视西蜀。范仲淹曰:岷山处士龙昌期,论易深逹微奥。福唐部将延与郡人讲易,率钱十万遗之。范公雍以所著书奏御,遂行于时。陈振孙曰:蜀人龙昌期,其学迂僻,专非周公,妄人也。王辟之曰:龙昌期,陵州人。祥符中,别注《易》、《诗》、《书》、《论语》、《孝经》、《阴符》、《道徳经》。携所著游京师,范雍荐之朝,不用。
韩魏公安抚剑南,奏为国子四门助教。文潞公又荐,授校书郎,讲说府学。明镐再奏,授太子洗马。明堂泛恩,改殿中丞。又注《礼论》、《政书》、《帝王心鉴》、《八卦图精义》、《入神絶笔书》、《河图照心宝鉴》、《春秋复道》、《三教图》、《通天保正名》等论。昌期该洽过人,着撰虽多,而所学杂驳。
《宋史》:昌期尝注《易》、《诗》、《书》、《论语》、《孝经》、《阴符经》、《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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