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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立二年而请盟,晋弗许,遂有襄牛之出,非别有无道之行致失国也。注以“有道”、“无道”分属文、成两世,实为未确。“邦有道”、“邦无道”,不过太平与多事之分,不在其君之昏明仁暴也。观夫子称史鱼、蘧伯玉及南容可见。
“子见南子”。《孔丛子》云:“昔先君在卫,卫君问军旅,拒而不告,摄驾而去。卫君请见,犹不能终,何夫人之能觌乎?古者大飨,夫人与焉。于时礼仪虽废,犹有行之者,意卫君夫人飨夫子,则夫子亦弗获已矣。”此说可参。
“自行束修以上”。束修有三训:一训检束自修;一训束帛修脯;一训十脡为束。《曲礼》“童子委贽而退”,疏云:“童子之贽,悉用束修。”《檀弓》“古之大夫,束修之问不越境”,疏云:“十段脯为束修。”此朱注所据也。大夫以之行礼,何尝有薄意?朱注缘“以上”二字,认为至薄者,颇觉杜撰。
“泰伯”章。太王迁岐,或云在商王廪辛时,或云武乙时,或云小乙时,大抵去克商时近,犹百有余年。商道未衰,古公方避狄迁居,遽萌异志,揆之时势,良为乖刺。诗云“实始翦商”,犹《书》云“肇基王迹”,从既有天下后推本言之耳。朱子着一“志”字,便觉太王与曹瞒、司马懿相似。《左传》云“泰伯不从,是以不嗣”,未尝言所不顺从者何事,大约谓太王殁时,泰伯出亡不在侧,故不得立耳。朱注以为“不从翦商之志”,是泰伯如新莽之子宇也,何以为太王地乎?
因文王以“服事”称“至徳”,遂谓泰伯亦必以“让商”称“至徳”,影借《诗》与《左传》之文为左证,以成其诬。金仁山、归震川皆详辨之,断不必墨守朱注代为护前矣。
“执圭”。《周礼·典瑞》职云:“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谷璧,男执蒲璧,缫皆二采二就,以朝觐、宗遇、会同于王,诸侯相见亦如之。”此君所亲执之命圭也。又云:“瑑圭璋璧琮,缫皆二采一就,以俯聘。”疏云:“遣臣聘,不得执君之圭璧,无桓、信、躬、谷、蒲之文,直瑑之而已,其长皆降于君一等。如上公圭九寸,则聘圭八寸也。”古注甚明。朱子混云“诸侯命圭”,命圭如后世官之有印,一而已,岂得令使臣持出耶?
“勃如战色”。邢疏云:“战栗其颜色,敬也。”如此自明。上文两云“色勃如也”,俱“勃如”二字成文。此句依朱注“战而色惧”之解,则“勃”字当断,“如战色”当连矣,文义不协。他如“战战兢兢”、“使民战栗”,岂亦作战陈解耶?
“虽疏食菜羹瓜祭”。古注云:“三物虽薄,祭之必敬。”疏引《玉藻》“瓜祭上环”,惟水浆不祭,知此三者虽薄亦祭也。其训甚明,何必改字?
“羿善射,奡荡舟,俱不得其死然。”“然”字应连下为句。“然”者,虚拟之辞,若“由也不得其死然”,先事而豫揣,故有此语气。羿、奡已不得其死,则无用此矣。不如连下读,觉尚徳之心分外明决。
“子路宿于石门”。《春秋》齐侯、郑伯盟于石门,齐地也。齐地近鲁,故语晨门以孔氏,彼即知之。不知朱子何以不注所在?
“政逮于大夫四世矣”。《左传》:昭公薨于干侯,晋史墨对赵孟曰:“鲁文公薨,东门遂杀适立庶,鲁君于是失国政,在季氏,于此君也四公矣。”前此昭公二十五年,宋乐祁曰:“政在季氏三世矣。”杜注:文子、武子、平子也。鲁君丧政四公矣,注云:宣、成、襄、昭也。孔子立乎定公之时,而言各增一世,昭然可据。《论语集解》孔云:“四世,文子、武子、悼子、平子也。”按武子卒于昭七年十一月,九年冬筑郎囿,《左传》云“季平子欲其速成”,十年平子伐莒取郠。
悼子之立事不见经,杜元凯不数之为是。朱子以季文子贤,舍文而添桓以合四世之数,不考宣公失政,去季武子立尚隔三十余年,中间政安归乎?仲遂之子归父,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聘于晋,以晋人去之,时正文子在位也。安得舍久専政之文子而数未执政之悼子乎?文、武、平、桓为四世无疑矣。
○中庸
“三年之丧,达乎天子。”《中庸》疏:“三年,父母及适子并妻也。天子为后服朞,以三年包之者,后卒必待三年然后娶,所以达子之志,故通在三年中。”是以昭十五年《左传》穆后崩,太子卒,叔向云“王一歳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三年之丧若専主父母,下不必更云父母矣。“达”者,自下而通乎上。然贵贱不画一,期丧达大夫而大夫降,三年丧达天子而天子降,惟父母之三年丧则不降,故曰“一也”。朱注未及详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