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大传》、《春秋元命苞》、《乐纬稽耀嘉》皆云:夏以十三月为正,殷以十二月为正,周以十一月为正。此三代改正也。有云二代始改正者,孔安国谓改正祇殷、周二代,故注《尚书》云:“汤承尧舜禅位之后,始革命创制,改正易服。”是改正始于商成汤也。有云三代以前皆改正者,《三正纪》云:“正朔三而改。”此该庖牺以后三代以前统言之,故郑注《尚书》、孔疏《礼记》皆云:舜以十一月为正,尧以十二月为正,髙辛氏以十三月为正。
推之而髙阳、少昊、黄帝、神农、女娲、伏羲,皆三正递禅,故《宋志》云:“髙阳氏以十一月为正。”而魏髙堂隆作《正朔议》,亦以轩辕、髙辛、夏后与汉皆以十三月为正。此三代以前皆改正也。虽诸说不同,而三代改正,则无可疑者。且改正必改月,改月必改时,亦无可拟议者。乃胡氏不知何据,逞其武断,谓以夏时冠周月,致有眀以来数百年,尽为所惑。夫子月称正,冬月称春,经传显然。即或他书所记,三正杂用,毛《诗》、周《礼》多用夏正,而《尚书》、《春秋》,史官记事,并无差佚。
至《春秋》,则谨之尤谨者,而反云“夏时”,吾不解也。然何以知改朔必改月也?按《左传》昭十七年:“夏六月,日食。”昭子曰:“当夏四月,谓之孟夏。”夫以夏六月而当四月之孟夏,是改月也。其冬,“有星孛于大辰。”梓慎曰:“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是眀言夏、殷、周之尽改月也。故哀十三年“十二月,螽”,而《家语》载季康子之问曰:“今周十二月,夏之十月也,而犹有螽,何也?”《杂记》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
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夫正月之至,即十一月冬至也;七月日至,即五月之夏至也。此皆孟献、季康、叔孙昭子、梓慎诸人所自言者。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此夏正也。孟子曰:“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此周正也。又何以知改朔、改月必改时也?孟子“秋阳以暴之”,赵岐注曰:“周之秋,即夏之夏,盛阳也。”汉章帝以旱下议,而陈宠奏事有云:“十一月,天以为正,周以为春;十二月,地以为正,殷以为春;十三月,人以为正,夏以为春。
”故《周书·武成》篇:“惟一月壬辰。”据律厯志,在冬十一月,而《书序》“一月戊午,师渡孟津”,据三统歴,为周正月之二十七日,皆冬也,而史称“武王伐纣,孟春兴师”,《书·泰誓》亦云“惟十有三年春”,改时故也。故凡改朔者,必改时、月,而胡氏曰:“前乎周者以丑为正,其书即位曰‘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则月不易也;后乎周者以亥为正,其书始建国曰‘元年冬十月’,则时不易也。”夫商亦改月,商亦改时,前所引《左传》梓慎与《汉书》陈宠之言已详且悉矣,不必赘矣。
即其所云“十有二月”言之,实有大谬不然者。夫此“十有二月”,非建丑正月也。汉律厯志引《书序》及古《伊训》篇文明云:“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朔,伊尹祀于先王,诞资有牧方明。”而班固随解之曰:“言虽有成汤、太丁、外丙之服,以冬至越茀,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上帝。”盖是年值月朔冬至,故云。则是“十二月”者,乃夏之十一月,正冬至郊社之时。况周制踰年改元,商制踰月即改元。前王十一月崩,则新王改元在十二月,元祀之十二月,不必谓元祀正月也。
若秦之改朔,则三正递禅,并无亥正。霸而不王,原不足道,而即《本纪》“冬十月”数语,亦汉史所纪,非秦本文。故文颖、颜师古辈,眀云此系史家异文,为太初时所追改,而读古不深,仍为借口。尝考《始皇本纪》:“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腊月曰‘嘉平’。”此十二月,定为夏正之丑月。而既阅原注,载茅盈《内纪》谓:“始皇三十一年九月庚子,有歌谣曰:‘神仙得者茅初成,驾龙上升入泰清。帝若学之腊嘉平。’因改此名。”则眀是夏之九月为秦十二月,此则史文之显然者。
故后魏眀帝改正建丑,乃改春二月为夏四月,则虽在秦后,亦尚有改时、月者。虽唐后改月,偶有异同,然大概可知也。若夫《春秋》之改时、月,可指数者:庄七年“秋大水,无麦苖”,夫秋当有麦苗乎?二十八年“冬大无麦禾”,夫冬则禾且获矣,尚有麦乎?桓八年“冬十月,雨雪”,此八月雪也,若十月则小雪矣,而何以书也?隠九年“三月,震雷”,此正月雷也,若三月则启蛰久矣,而何足怪也?
故庄三十一年“冬,不雨”,僖二年“冬十月,不雨”,此非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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