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直符訣
第一日初候,火一兩,三十時。至兩日半,加二兩,共六十時。一爻至二爻。
第六日二候,火三兩,三十時。至七日半,加至四兩,共六十時。三爻至四爻。
第十一日三候,火五兩,三十時。加至六兩,共六十時。五爻至六爻。
第十六日火四候,仍用六兩,三十時。退至五兩,共六十時。六爻至五爻。
第二十一日五候,退用火四兩,三十時。又退三兩,共六十時。四爻至三爻。
第二十六日六候,退用二兩,三十時。又退一兩,共六十時。二爻至一爻。
右件六候直符,爻生進退,一月法例如上,周而復始。次到第二馬初候,二兩,三十時。加至三兩,共六十時。以次加去如前。每值換鼎入月頭初候,加一兩。至九箇月初候,乃火九兩。是一至九,金虎吐精。三十時,加至十四兩,共六十時。以直符合進退,但依法刻漏分明,用火之時,象四月火旺極陽,用事進退,潛伏陰陽,刑德換鼎,即土旺金鄉,三物俱喪,是金土本黑相感也。直符合退之時,象五月一陰生,上九,亢龍有悔。
直符運動至九鼎,是九月後初候,常九兩。三十時,更加一兩,共六十時。至十四兩,極陽也。又退至九兩。足第十月後,不論年月,常如取九月初候,終十四兩,退至九兩,六十時足。以次序直符加臧,刻漏分明,周而復始,運動九年而畢。
訣曰:直符用火進退法,第一月初候發火,用二十四兩火,為一爻也,以法二十四黑。守至二日半,加一爻,至五日是為一候也。以次用火加爻,每月有六候。常至第三候六十時下,與第四候三十時上,並武火處,其火斤兩,進退日夜,須別添熟火,常令露火面,即候本斤兩也。其直符九箇月半畢後,則常取第九月火候爻象法則進退斤兩為定,不論年月遠近也。
從子時放水滴,看至丑,合用多少水。但作桶子,高三尺,內圓闊一尺,近底稜邊穿一小孔,內翎管子,緊實其中,蠟塞四邊,貯水令滿,待滴下盡,卻投其中,看待至一時辰,合用水若干,以定則諸時用水,日夜分明不失,與更漏準,無別方可用之。用火直符九鼎,潛伏進退,每月六候,火記正曆分排,逐件書之于後。一月一爻,次第而去。每月三進三退,毋令失次。
訣曰:聖人推移用火,以象天周而復始。《 元君手鏡》 曰:天地二黑相感,日月照耀,成自然還丹。上界仙官收採,非人問俗士所值也。皆是神仙則之,以弘至道。修生以立直符,運動三年,自然之黑,運火候依節,候乾坤坎離,轉加火候斤兩,須得真師,授以口訣。若不從師,參差藥物,別有交雜,終無成理。聖人觀天守一,但得本父母相制,必然成功,則是神通而變化。
訣曰:直符法,喻如十一月建子,陽黑始生。夏至一日,陰黑始生。是天地陰陽進退,一年十二月用事也。一月故有六候,直符潛伏,五行出沒,交會刑剋,並在其內,甲得土· 火木。前十五日白月,三候極陽用事,震後陽運陰生,九六陰水也。後十五日黑月,用事三候屬陰,周而復始。故七八、九六,道合三十日終也。金水本喻以立月候,日夜用火潛伏,象一年陰陽節候,日一夕用火。此是把握天地,樞機在乎手也。
名曰出世之方,玄之又玄。但起火之時,便是十一月,一陽始萌用事也。
訣曰:第一鼎第二月初候,火一爻,直符象十一月建子,陽黑用事,初九,潛龍勿用。一爻生,晝夜二日半三十時。加至二爻,五日一候,六十時。巡十一月,一辰自子順至亥,十二時。五周合六十時,一候。初候五日驚墊節,震來受符,運至上弦八日,金性低昂,半受死黑。守至十五日,為一黑金性滅。二十日,萌者不生,陽昇陰屈,水不動,剛柔相使,自然成丹也。
二十一日,巽來受符,金水性已滅,黑乃竭,二精呼吸吞飲同死,震巽二木漸順,汞乃乾也,未是大丹。四十'五日,一節一節,相驅相逼,至六十日,卯當夾鍾,刑德相負,日夜始分→ 故名榆莢丹也。故曰:日有三照,月有三移,日月合黑,萬物三變而至極,經四時自然之道,一月有三百六十時,象一年四千三百二十時,以象自然還丹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