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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冲虚至德真经四解-金-高守元-第61页

崑崙,不至弇山。反還,未及中國,道有獻工人名偃師。
  中道有國,獻此工巧之人也。
  穆王薦之,薦,當作進。問曰:若有何能?偃師曰:臣唯命所試。然臣已有所造,願王先觀之。穆王曰:日以俱來,日謂別日。吾與若俱觀之。
  盧曰:神用之妙,豈唯聲哉?色香滋味,咸及其理矣。故此章言刻象之盡微。
  越日偃師謁見王。王薦之,曰:若與偕來者何人邪?對曰:臣之所造能倡者。倡,徘優也。穆王驚視之,趣步俯仰,信人也。巧夫頷其頤,則歌合律;捧其手,則舞應節。千變萬化,惟意所適。王以為實人也,與盛姬內御並觀之。
  《穆天子傳》云:盛姬,穆王之美人。
  技將終,倡者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王大怒,立欲誅偃師。偃師大懾,立剖散倡者以示王,皆傅會革、木、膠、漆、白、黑、丹、青之所為。王諦料之,內則肝瞻、心肺、脾腎、腸胃、外則筋骨、支節、皮毛、齒髮,皆假物也,而無不畢具者。合會復如初見。
  如向者之始見王也。
  王試廢其心,則口不能言,廢其肝,則目不能視;廢其腎,則足不能步。
  此皆以機關相使,去其機關之主,則不能相制御。亦如人之五藏有病,皆外應七孔與四支也。
  盧曰:夫內肝瞻心肺,所以能外為視聽行步神識,運之乃為生物耳。苟無神則不能用其五根矣。今造化之生物,亦何異於偃師之所造耶?若使無神,自同於草木;神苟在也,動用何足奇耶?木人用偃師之神,故宜類彼生物也。神工造極,化何遠哉?
  穆王始悅而歎曰:人之巧乃可與造化者同功乎?詔貳車載之以歸。
  近世人有言人靈因機關而生者,何者?造化之功至妙,故萬品咸育,運動無方。人藝麤拙,但寫載成形,塊然而已。至於巧極則幾乎造化,似或依此言而生此說,而此書既自不爾。所以明此義者,宜以巧極思之無方,不可以常理限,故每舉物極以袪近惑,豈謂物無神主耶,斯失之遠矣。
  夫班輸之雲梯,墨翟之飛鳶,自謂能之極也。
  班輸作雲梯,可以凌虛仰攻。墨子作木鳶,飛三日不集。
  弟子東門賈、禽滑釐聞偃師之巧以告二子,二子終身不敢語藝,而時執規矩。
  時執規矩,言其不敢數之也。
  盧曰:夫偃師之精微,神合造物;班輸之輩,但巧盡機關,以明至妙之功,不可獨循規矩也。
  政和:假於異物,託於同體,寓百骸,象耳目,視聽言貌、趣步俯仰,若性之自為而不知為之者,則其巧妙,其功深,獨成其天,有人之形,豈特幾乎以其真哉?偃師之造,信乎與造化同功者矣。雖然,生者,假借也。道與之貌,天與之形,亦奚以異於此?
  范曰:崑崙者,安靜之丘。弇山者,日入之所。越崑崙而不至弇山,則雖欲戾動而之靜,未能去明而即幽,故反還而已。偃師之倡,功同造化。頷其頤,則歌合律,若天籟之自鳴;棒其乎,則舞應節,若天機之自動。千變萬化,惟意所適。穆王驚而視之,信以為實人也。曾不知其傅會革木膠漆白黑丹青之所為而已。彼進乎技者然耳,又況體道之人通乎物之所造者,宜如何哉?
  甘蠅,古之善射者,殼弓而獸伏鳥下。
  箭無虛發,而鳥獸不敢逸。《戰國策》云:更贏虛發而鳥下也。
  弟子名飛衛,學射於甘蠅,而巧過其師。紀昌者,又學射於飛衛。飛衛曰:爾先學不瞬,而後可言射矣。紀昌歸,偃卧妻之機下,以目承牽挺,牽挺,機躡。二年之後,雖錐末倒眥,而不瞬也。以告飛衛,飛衛曰:未也,
  盧曰:夫虛弓下鳥者,藝之妙也。巧過其師者,通於神也。妙在所習,神在精微也。先學不瞬,精之至也;以目承躡而不動者,神定之矣。定而未能用,故曰猶未也。
  必學視而後可。
  盧曰:此用不瞬以為視也。
  視小如大,視微如著,而後告我。
  盧曰:視審也,則見小如大矣。
  昌以氂懸虱於牖,南面而望之。旬日之間,浸大也;三年之後,如車輪焉。以睹餘物,皆丘山也。
  視虱如輪,則餘物稱此而大焉。
  乃以燕角之弧、朔蓬之等射之,貫虱之心,而懸不絕,
  以彊弓勁矢貫虱之心,言其用手之妙也。
  以告飛衛。飛衛高蹈批膺曰:汝得之矣。
  盧曰:視小如大,貫之不足為難。
  紀昌既盡衛之術,計天下之敵己者,一人而已,乃謀殺飛衛。
  盧曰:欲摧其能擬,過其師法耳。欲滅飛衛之名,非謂斷其命也矣。
  相遇於野,二人交射,中路矢鋒相觸,而墜於地,而塵不揚。飛衛之矢先窮。窮,盡者也。紀昌遺一矢,既發,飛衛以棘刺之端扞之,而無差焉。
  盧曰:二矢同道,相及而勢盡,故墜地而塵不飛者,微之甚也。以棘刺扞不差,審之至也。
  於是二子泣而投弓,相拜於塗,請為父子,剋臂以誓,不得告術於人。
  祕其道也。此一章義例已詳於仲尼篇也。
  盧曰:此所謂神交而意得也,非矢之藝。故投弓而誓焉,神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