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喜所遇也。
忘而復之,
〔注〕復之不由於識,乃至。
〔疏〕反未生也。
是之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
〔注〕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物之感人無窮,人之逐欲無節,則天理滅矣。真人知用心則背道,助天則傷生,故不為也。
〔疏〕是謂者,指斥前文,總結其旨也。捐,棄也。言上來智德#7忘生,可謂不用取拾之心,捐棄虛通之道;亦不用人情分別,添助自然之分。能如是者,名日真人也。
若然者,其心志,
〔注〕所居而安為志。
〔疏〕若如以前不捐道等心,是心懷志操#8能致然也。故《老經》云,強行者有志。
其容寂,
〔注〕雖行而無傷於靜。
其顆類;
〔注〕類,大朴之貌。
〔疏〕頸,額也。類,大朴貌。夫真人降世,挺氣異凡,非直智照虛明,志力弘普,亦乃威容閑雅,相貌端嚴。日角月玄#9,即斯類也。
賡然似秋,
〔注〕殺物非為威也。
煖然似春,
〔注〕生物非為弁也。
喜怒通四時,
〔注〕夫體道合變者,與寒暑同其溫嚴,而未嘗有心也。然有溫嚴之貌,生殺之節,故寄名於喜怒。
〔疏〕聖人無心,有感斯應,威恩適務,寬猛逗機。同素秋之降霜,初無心於肅殺;似青春之生育,寧有意於仁惠。是以真人如雷行風動,木茂花敷,覆載合乎二儀,喜怒通乎四序。
與物有宜而莫知其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