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乎坦塗,
〔注〕死生者,日新之正道。
〔疏〕此下釋終始無故義也。坦,平也。途,道也。不以死為死,不以生為生,死生無隔故。明乎坦然平等之大道者如此。
故生而不悅,死而不禍,
〔疏〕夫明乎坦然之道者,生#13也不足以為欣悅,其死也不足以為禍敗。達死生之不二,何憂樂之可論乎。
知終始之不可故也。
〔注〕明終始之日新也,則知故之不可執而留矣,是以涉日新而不愕,舍故而不驚,死生之化若一。
〔疏〕此結前終始無故義。
計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
〔注〕所知各有限也。
〔疏〕強知者乖真,不知者會道。以此計,當故不如也。
其生之時,不若未生之時;
〔注〕生時各有年也。
〔疏〕未生之時,無喜所以無憂;既生之後,有愛所以有憎。
以其至小求窮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亂而不能自得也。
〔注〕莫若安於所受之分而已。
〔疏〕至小,智也;至大,境也。夫以有限之小智,求無窮之大境,而無窮之境未周,有限之知已喪,是故終身迷亂,返本無由,喪己企物而不自得也。
由此觀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細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窮至大之域。
〔注〕以小求大,理終不得,各安其分,則大小俱足矣。若毫末不求天地之功,則周身之餘,皆為棄物;天地不見大於秋毫,則顧其形象,裁自足耳;將何以知細之定細,大之定大也。
〔疏〕夫物之稟分,各自不同,大小雖殊而咸得稱適。若以小企大,則迷亂失性,各安其分,則逍遙一也。故毫末雖小,性之可以稱大;二儀雖大,無餘可以稱小。由此觀之,至小之倪,何鈴定在於毫末,至大之域,豈猶理窮於天地。
河伯曰:世之議者皆曰:至精無形,至大不可圍。是信情乎?
〔疏〕信,實也。世俗議論,未辯是非,棄言至精細者無復形質,至曠大者不可圍繞。未知此理情智虛實。河伯未達,故有此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