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神明由事感而後降出。
〔疏〕神者,妙物之名;明者,智周為義。若使虛通聖道,今古有之,亦何勞彼神人顯玆明智,制禮作樂以導物乎?
聖有所生,王有所成,
〔疏〕夫虛凝玄道,物感所以誕生,聖帝明王,功成所以降迹,豈徒然哉。
皆原於一。
〔注〕使物各復其根,抱一而已,無飾於外,斯聖王所以生成也。
〔疏〕原,本也。一,道。雖復降靈接物,混述和光,應物不離真常,抱一而歸本者也。
不離於宗,謂之天人。不離於精,謂之神人。不離於真,謂之至人。以天為宗,以德為本,以道為門,兆於變化,謂之聖人。
〔注〕凡此四名,一人耳,所自言之異。
〔疏〕冥宗契本,謂之自然。淳粹不雜,謂之神妙。疑然不假,謂之至極。以自然為宗,上德為本,玄道為門,觀於機兆,隨物變化者,謂之聖人。已上四人,只是一耳,隨其功用,故有四名也。
以仁為恩,以義為理,以禮為行,以樂為和,薰然慈仁,謂之君子。
〔注〕此四名#2之粗迹,而賢人君子之所服膺也。
〔疏〕布七惠為恩澤,施義理以裁非,運節文為行首,動樂音以和性,慈照光乎九有,仁風扇乎八方,譬蘭蕙芳馨,香氣薰於遐邇,可謂賢矣。
以法為分,以名為表,以參#3為驗,以稽為决,其數一二三四是也,
〔疏〕稽,考也。操,執也。法定其分,名表其寔,操驗其行,考决其能。一二三四,即名法等是也。
百官以此相齒,以事為常,
〔疏〕自堯舜已下,置立百官,用此四法更相齒次,君臣物務,遂以為常,所謂彝倫也。
以衣食為主,蕃息畜藏,
〔疏〕夫事之不可廢者,耕織也;聖人之不可廢者,衣食也。故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是以蕃滋生息,畜積藏儲者,皆養民之法。
老弱孤寡為意#4,皆有以養,民之理也。
〔注〕民理既然,故聖賢不逆。
古之人其備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