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注曰:事求可,功求成,用力少,見功多者,聖人之道。以強勝人,是謂凶德,故師克在和不在衆。
臣義曰:勇於強取必勝者,衆人之所謂果,不敢取強,而果於勿矜勿伐勿驕,不得已而已。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強。
御注曰:綠於不得已之類,聖人之道,故師以中而吉,以正而無咎,不得已而後應,功求成而已。自矜則不長,自伐則無功,自驕則不足觀也已。體此四者,所以成而勿強。臣義曰:果於勿矜,故足以成能。果於勿伐,故足以成功。果於勿驕,故不盈而善勝。果於不得已,故不輕而善動。其果如此,故能有成,何以強為。
物壯則老,
御注曰:夏長秋殺之化可見已。
臣義曰:盛則有衰,物化如此。
是謂非道。
御注曰:道無終始,不與物化。
臣義曰:道以柔弱為用,故亙古今而不變,物以強自累,其生非道故也。
非道早已。
御注曰:外乎道,則有壯老之異。
臣義曰:形非道不生,外乎道,故早已o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御注曰:吉事有祥,兵,凶器也,故曰不祥。兵戢而時動,有道者耀德不觀兵,故不處。
臣義曰: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器之不祥如此,故為物惡,有道者不處也。
是以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御注曰:左為陽而主生,右為陰而司殺,陽為德,陰為刑,君子貴德而畏刑,故曰非君子之器。
臣義曰:陽以生為德,故貴左。陰以殺為刑,故貴右。尚殺,故為不祥之器。尚德,故為君子之器。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故不美也。若美必樂之。樂之者,是樂殺人也。
御注曰:禁暴救亂,逼而後動,故不得已。無心於勝物,故曰恬惔為上。無必於勝物,則兵非所樂也,故不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