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注曰:聖人者,神民萬物之主也,不得已而臨莅天下,莫若無為。道常無為,以莅天下,則人無不治。彼依人而行者,亦皆安定休止,莫或出而為祟,故曰其鬼不神。
臣義曰:不以道往天下,則人為私邪所勝,故陰陽謬戾,而鬼靈乘釁,得以神其妖。上往以道,則天清地寧,人和氣和,而鬼亦寧,處以正勝也,故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民。非其神不傷民,聖人亦不傷民。夫兩不相傷,故德交歸焉。
御注曰:以道蒞天下者,莫之為而常自然,無攻戰之禍,無殺戮之刑,是之謂不傷民。當是時也,神與民兩不相傷,而德交歸焉。神無所出其靈響也,飴爾多福而已。故曰其神不傷民,民無所施其智巧也。日用飲食而已,夫何傷之有?
臣義曰:夫有為而從事於務,天下多忌諱,至於法令滋彰,嚴刑重賦,輕敵抗兵,田萊荒,民彌貧,而百姓愁苦,不能保生,此由自傷其民爾。上以道往天下,而不傷民,遂萬物性命之理,無或干於陰陽之和,則百嘉大順,各得其序,而氣應天地之和矣。神其有傷人者哉,飴爾多福而已。至於此則人神交相歸,德而不相傷,治之至也。
宋徽宗道德真經解義卷之八竟
宋徽宗道德真經解義卷之九
登仕郎臣章安撰義
德經
大國者下流章第六十一
大國者下流。
御注曰:人莫不有趨商之心,而趨高者常蹶。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也。
臣義曰:流下則衆流之所歸,故成其大。
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牝常以靜勝,牡以靜為下。
御注曰:天下皆以剛強敵物,而我獨寓於柔靜不爭之地,則人孰勝之者?是乃所以交天下之道也。經曰,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
臣義曰:剛強立我,則物為我敵,柔則不爭,靜則不倡,惟柔與靜,與物無迕,所以為天下牝,所以為交天下之道也。
故大國以下小國,則取小國。小國以下大國,則取大國。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
御注曰: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取之,又固與之。
臣義曰:惟能下,故能取,不自下者,物必下之,而常為物下。
大國不過欲兼畜人,小國不過欲入事人。兩者各得其所欲,故大者宜為下。
御注曰:天道下濟而光明,故無不覆。地道卑而上行,故能承天。人法地,地法天,故大者宜為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