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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文始真经注-元-牛道纯-第18页

,故云皆精。
  舌即齒牙成言無我,禮卑無我,二偶無我,夏因春物無我,赤可變無我,南夭無我,皆神。
  火既無我,所在皆無我也,火在藏為心,在形為舌,舌乃心之外表,舌獨不能言,即齒成言也,舌既屬火,亦無我也,故云舌即齒牙成言無我也;火在五常為禮,禮以謙卑為本,禮既屬火,亦無我也,故云禮卑無我;火在數為二,二乃偶數也,即火之生數也,二既屬火,亦無我也,故云二偶無我也;火在時為夏,夏因春生草木之物而長之也,夏既屬火,亦無我也,故云夏因春物無我;火在色為赤,赤可變為別色也,赤既屬火,亦無我也,故云赤變無我也;火在方為南,火易滅,故壽夭,是知縱真火者多夭也,南既屬火,亦無我也,故云南夭無我也。已上舌禮二夏赤南六者皆屬火,火在五神為神,故云皆神也。
  以精無人,故米去穀#2則精存,
  水在五神為精,水既無人,精亦無人,以精無人,譬如穀去皮穀,則精米存之,此無人之象也,故云以精無人,故米去穀則精存也。
  以神無我,故鬼憑物則神見。
  火在五神為神,火既無我,神亦無我,以神無我,譬如鬼憑附人物則見神通,此無我之象也,故云以神無我,故鬼憑物則神見也。
  全精者,忘是非,忘得失,在此者非彼,
  人能保全至精,孤然不與萬法為倡,則善是惡非、寵得辱失俱忘之矣。既孤然不與萬法為倡,是在此精而已,不假彼法而獨存也,故云全精者忘是非,忘得失,在此者非彼者也。
  抱神者,時晦明,時強弱,在彼者非此。
  人能保抱至神,冥然無我,隨時達變。時可晦隱,則晦隱而獨善,時可明顯,則明顯而濟天下。時可行仁德自強不息,則行七德而自強不息也,時可謙卑柔弱,則謙卑柔弱而自牧也。晦明強弱在彼時而已,非在此神也,為神無我也,故云抱神者,時晦明,時強弱,在此者非彼也。此章明全精神者無我人者也。
  右第一章
  關尹子曰:精神水火也,五行互生滅之,其來無首,其往無尾。
  精屬水,神屬火,故精神水火也,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滅火,火滅金,金滅木,木滅土,土滅水也,故云五行互生滅也。正月二月木旺,三月木旺十二日,土旺十八日,四月五月火旺,六月火旺十二日,土旺十八日,七月八月金旺,九月金旺十二日,土旺十八日,十月十一月水旺,十二月水旺十二日,土旺十八日,春夏秋冬四時,循環往來,首尾可尋,故云其來無首,其往無尾也。
  則吾之精,一滴不存亡爾,
  精屬水,故日一滴也,吾之至精之道,不屬有無存亡也,故云則吾之精,一滴不存亡爾也。
  吾之神,一欽無起滅爾。
  神屬火,故日一欽,吾之至神,一欽之問無生無滅也,起者生也,故云吾之神一欽無起滅爾。
  惟無我無人,無首無尾,所以與天地冥。
  如上所說,神無我,精無人,五行互生滅之,其來無首,其往無尾,以此知惟無我人。首尾者,所以與天地同本於窈冥之道也,故云惟無我無人,無首無尾,所以與天地冥也。此章明精神無人我,與天地同生於道。
  右第二章
  關尹子曰:精者水,魄者金,神者火,魂者木。
  水在五神為精,故云精者水也,金在五神為魄,故云魄者金也,火在五神為神,故云神者火也,木在五神為魂,故云魂者木也。
  精主水,魄主金,金生水,故精者魄藏之。
  精屬水,魄屬金,金是水之母,金生水也,以此知魄隱藏精也,故云精主水,魄主金,金生水,故精者魄藏之也。
  神主火,魂主木,木生火,故神者魂藏之。
  神屬火,魂屬木,木乃火之母,木生火,以此知魂隱藏神也,故云神主火,魂主木,木生火,故神者魂藏之也。
  惟水之為物,能藏金而息之,能滋木而榮之,所以析魂魄#3。
  希玄子賈本有此四句,似與經文勢相聯,不失次序,故亦從而解之也。金放於水中,則隱息而不見,木得水,則滋生榮旺,精既屬水,魄既屬金,魂既屬木,水既藏金,以此知精能析分魂魄也。故云惟水之為物,能藏金而息之,能滋木而榮之,所以析魂魄。
  惟火之為物,能鎔金而銷之,能墦木而燒之,所以冥魂魄。
  火能鎔銷其金,亦能燒繙其木,神既屬火,魄既屬金,魂既屬木,火既能銷金繙木,以此知神能合魂魄也。故云惟火之為物,能鎔金而銷之,能繙木而燒之,所以冥魂魄也。
  惟精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人為精。
  精屬水,水在天時則為冬寒,水在地形則為五行之水,水在人五神則為精也,故云惟精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人為精也。
  神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人為神。
  神屬火,在天時則為夏熱,在地形則為五行之火,在人五神則人五神則為神也#4,故云神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人為神。
  魄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人為魄。
  魄屬金,在天氣則為炎燥,在地形則為五行之金,在人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