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此句,《關尹子》作『世之愚拙者』。
文始真經言外旨卷之四
抱一子陳顯微述
四符篇
符者,精神魂魄也,凡十七章。
關尹子曰:水可析可合,精無人也,火因膏因薪,神無我也,故耳蔽前後皆可聞無人,知崇無人,一奇無人,冬彫秋物無人,黑不可變無人,北壽無人,皆精。舌即齒牙成言無我,禮卑無我,二偶無我,夏因春物無我,赤可變無我,南夭無我,皆神。以精無人,故米去轂則精存,以神無我,故鬼憑物則神見。全精者忘是非,忘得失,在此者非彼,抱神者,時晦明,時強弱,在彼者非此。
抱一子曰:此言全精抱神之道也。精本無人,故當忘其是非,忘其得失,以全五。之精。神本無我,故當時其晦明,時其強弱,以抱吾之神。精一也,水可分可合一也,耳屬腎,雖蔽之前後,皆可聞一也,水為智,智崇崇則自尊一也,冬物歸根一也,黑不可變一也,北方主壽有我一也,米去轂則精存一也,一數奇獨也,故皆日無人也。
神二也,火因膏因薪二也,舌屬心,即唇齒而能言二也,火為禮,禮卑則尊人二也,夏物榮華二也,赤色可變二也,南主夭無我二也,鬼憑物則神見二也,二數耦兩也,故皆日無我也。無人,則在此者非彼,無我,則在彼者非此,知乎此,則知所以忘其是非得失,與夫時其晦明強弱之理矣。
關尹子曰:精神水火也,五行互生滅之,其來無首,其往無尾。則吾之精,一滴無存亡耳,吾之神,一欽無起滅耳。惟無我無人,無首無尾,所以與天地冥。
抱一子曰:精神水火也,自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復生水,則互生也。自火剋金,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復剋火,則互滅也。其來無首,其往無尾,滅已復生,生已復滅,則知精未嘗有一滴存亡,神未嘗有一效起滅,惟無我無人,無首無尾,與天地冥契,則精神長存矣。
關尹子曰:精者水,魄者金,神者火,魂者木。精主水,魄主金,金生水,故精者魄藏之。神主火,魂主木,木生火,故神者魂藏之#1。惟火之為物,能鎔金而消之,能墦木而燒之,所以冥魂魄。惟精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人為精。神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人為神。魄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人為魄。魂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人為魂。
惟以我之精,合天地萬物之精,譬如萬水可合為一水,以我之神,合天地萬物之神,譬如萬火可合為一火。以我之魄,合天地萬物之魄,譬如金之為物,可合異金而鎔之為一金。以我之魂,合天地萬物之魂,譬如木之為物,可接異木而生之為一木。則天地萬物皆吾精吾神、吾魄吾魂,何者死,何者生!
抱一子曰:精水一合魄金四為五,神火二合魂木三為五,精藏魄而神藏魂,是則四物雖居兩處,可以一五擒之,然魂木為龍,魄金為虎,使魂藏於神,魄藏於精,則二物分於二所,終不能相制。惟火能鎔金墦木,故神可以制魂魄,殊不知神寓於魂,如火附於木,而火二木三之五運於西北,制精鍊魄,使四象五行俱歸於土,實資神火之功也,故丹法始終全資火候者,火之功用大矣哉。
至於合天地萬物之水火金木,皆為吾之精神魂魄,譬如萬水可合為一水,萬火可合為一火,異金可鎔為一金,異木可接為一木,此則山河大地,皆吾法身之妙用也,安有所謂生,安有所謂死哉!
關尹子曰:五行之運,因精有魂,因魂有神,因神有意,因意有魄,因魄有精,五者回環不已,所以我之偽心,流轉造化幾億萬歲,未有窮極。然核芽相生,不知其幾萬株,天地雖大,不能芽空中之核,雌卵相生,不知其幾萬禽,陰陽雖妙,不能卵無雄之雌。惟其來干我者,皆攝之以一息,則變物為我,無物非我,所謂五行者,孰能變之。
抱一子曰:精神魂魄意五者,回環相生不已,則人之偽心,輪迴四生六道,經幾億萬年,未有窮極。何則?有此偽心,則有此偽意,有意則有魄,有魄則有精,有精則有魂,有魂則有神,有神則又有意矣。彼空中之核與無雄之雌,胡為而不芽不卯耶?蓋精不存也,物則自清而入濁,故始因精而終成魄,神則自微而入妙,故始因意而終成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