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意土數五,而五與人俱生,故首與四肢及手足之指皆五也,使終能至神而不復生意,則遇物對境,當以一息攝之,則變物為我矣,無物非我,則五行皆為五#用,而不復有相生相滅之機,孰能變之哉,此永不輪迴不受生之妙用也,學者欲知之乎。
關尹子曰:眾人以魄攝魂者,金有餘則木不足也,聖人以魂運魄者,木有餘則金不足也。蓋魄之藏,魂俱之,魂之游,魄因之,魂晝寓目,魄夜舍肝,寓目能見,舍肝能夢。見者魂無分別,析之者分別,析之日天地者,魂狙習也,夢者魄無分別,析之者分別,析之日彼我者,魄狙習也#2。土生金,故意生魄。神之所動,不名神名意,意之所動,不名意名魄,惟聖人知我無我,知物無物,皆因思慮計之而有。
是以萬物之來,我皆對之以性,而不對之以心,性者心未萌也。無心則無意矣,益無火則無土,無意則無魄矣,至皿無土則無金。一者不存,五者皆廢。既能渾天地萬物以為魂,斯能渾天地萬物以為魄,凡造化所妙皆吾魂,凡造化所有皆吾魄,則無有一物可役我者。
抱一子曰:愚解前章,謂物之自精至魄,從清入濁而魄盛,則死矣,故日金有餘,則木不足。若夫聖人自意生身,至於成神,則木有餘而金不足,魂有餘者多覺,魄有餘者多夢,覺之與夢,皆能分別者,非魂魄能自析之也,皆有真性存乎其中,而狙習既久,而能生此分別識也。
惟聖人知我無我,知物無物,皆因心意計之,故對境忘識無意,而對之以性,性者心未萌也,無心則無意矣,一意不存,五行皆廢,斯能渾天地造化之所妙者,皆為吾魂,渾天地造化之所有者,皆為吾魄,是則萬物皆為吾役,而不役於物矣。
關尹子曰:鬼云為魂,鬼白為魄,於文則然,鬼者,人死所變。云者風,風者木,白者氣,氣者金,風散故輕清,輕清者上天,金堅故重濁,重濁者入地,輕清者,魄從魂昇,重濁者,魂從魄降。有以仁昇者為木星佐,有以義昇者為金星佐,有以禮昇者為火星佐,有以智昇者為水星佐,有以信昇者為土星佐。有以不仁沉者木賊之,不義沉者金賊之,不禮沉者火賊之,不智沉者水賊之,不信沉者土賊之。
魂魄半之,則在人問,升魂為貴,降魄為賤,靈魂為賢,厲魄為愚,輕魂為明,重魄為暗。揚魂為羽,鈍魄為毛,明魂為神,幽魄為鬼。其形其居,其識其好,一本作名皆以五行契之。惟五行之數,參差不一,所以萬物之多,盈天地問猶未已也。以五事歸五行,以五行作五蟲,可勝言哉。譬猶兆龜數曹,至誠自契,五行應之,誠苟不至,兆之數之,無一應者。聖人假物以游世,五行不得不對。
抱一子曰:云白今之楷字也,楷字出於秦之程邈變篆為隸而後有也,在當時字體與今不同。 字,古之云字;字,古之白字。是則 鬼為魂,鬼為魄,於古文則然, 則從虛,輕清故為風, ,古風字。則從身,重濁故為氣,皖古氣字。然則古人製字亦或有道焉。風屬木,氣屬金,木主升,金主降,以五常而升者,為五星之佐,反五常而沉者,為五行所賊。《楞嚴》所迷升沉之報,與此同義。
魂魄相半則在人閒,然常人止有三魂七魄,故魂多者為貴,為賢為明,為羽為神,魄多者為賤,為愚為暗,為毛為鬼,而其識其好皆契五行,惟五行參差不一,故胎卵濕化,有色無色,有想無想等類衆生,盈天地間,生生不已也。然聖人本無我,不假於物則不能游世,如火不附木,則無所託形,然物之在世,豈能堅久哉,聖人鈴以五行對之,然後生生不窮,如水火相尅,卻成既濟,金木相尅,却成夫婦,皆對法也。
是道也,如兆龜數著,至誠自契,誠若不至,則五行無一應者矣。
關尹子曰:三者具有魂,魂者識,目者精,色者神,見之者,為魂耳口鼻心之類。在此生者,愛為精,為彼生父本,觀為神,為彼生母本,愛觀雖異,識生#3,彼生生本,在彼生者,一為父,故受氣於父氣,為水,一一為母,故受血於母血,為火,有父有母,彼生生矣。惟其愛之無識,如鎖之交,觀之無識,如燈之照,吾識不萌,吾生何有。
抱一子曰:目耳鼻口心,謂之五根,聲色香味事,謂之五塵,觀聽嗅嘗思,謂之五識。五根主於精,精有我無人之物也,五塵主於神,神無我即物而見也,五識主於魂,故曰魂識,益根塵識三者具而後有魂也。父以精愛,母以神觀,愛為水,觀為火,水為氣,火為血,父精母血交,而識存乎中,此降本流末,生生不窮之理也。若夫愛無識,而如鎖之交,觀無識,而如燈之照,則吾識未嘗萌,吾生何嘗有哉。
關尹子曰:如檸叩鼓,鼓之形者,我之有也,鼓之聲者,我之感也,檸已往矣,餘聲尚在,終亦不存而已矣。鼓之形如我之精,鼓之聲如我之神,其餘聲者,猶之魂魄。知夫倏往倏來,則五行之氣我何有哉。
抱一子曰:精如鼓,神如聲,餘聲如魂魄,固矣,然則鼓不叩則不生聲,精不感則不生神,叩鼓以桿,標亡,則雖有餘聲,終亦不存矣,感精以氣,氣亡,則雖有魂魄,終亦不存矣,是則五行之氣倏往倏來,我本無有,而我之所有者,叩桿感氣者而已矣。或問日,今欲聲聲不絕,鼓鼓長存,畢竟以何道感之,日請放下手中標,方向汝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