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君御臣,臣事君,各宜慎其所以者。
使倡吹竿,使工攝竅,雖中節不可使决,君刑亡焉。
决,定也。不可使定音律矣。如君臣亂倫,代司政業,則刑法雖當,不足施立。若因位考法,可謂君刑,雙得也。
聾者不歌無以自樂,盲者不觀無以接物,
心有所期則形聲自至,故靜其心者,外無物也。
步於林者,不得直道,行於險者,不得履繩。
嬰物不可免亂,犯難不可免害。而步以之林,行以從險,則安能涉棄逝之夷路,游至直之通衢也?
海內其所出,故能大,
言含德之所致也。夫不杜耳目而包聲色,不扃真性而一夷險,如斯之道,方與大海同其容,應出納之德耳。
日不竝出,狐不二雄,神龍不匹,猛獸不羣,鷙鳥不雙。
夫一君之德,一用之村,尚無儔匹,而況聖人大化之道,獨運之功也?
蓋非撩不能蔽日,輪非輻不能追疾,然撩輻未足恃也。
凡有能及於物者,莫作相假,考驗由實,未足恃功。故聖人濟世利用,推能於物,乘勢因人,成事而作其功也。
張弓而射,非弦不能發,矢之命中,十分之一。
夫射本在中,不中何射?百發一中,功過不補。而天下建功從事,莫不然矣。既忘其屢敗,獨宰其一成,豈不謬於處實行權矣?
飢馬在廄,漠然無聲,投芻其旁,争心乃生。
血氣之類,未嘗無欲。故不見可欲,則心不争亂也。
三寸之管無當,天下不能滿,十石而有塞,百竹而足。
小人狹志,以無厭不滿;君子器宇雅大,當分而足矣。
循繩而斷即不過,縣衡而量即不差,
直奉於道,即不過於是非;平施以德,即不差於厚薄。
縣古法以類,有時而遂,杖格之屬,有時而施,
治今執古法格異宜,雖繩衡同,亦未足定世,唯審時知變者可。
是而行之謂之斷,非而行之謂之亂。
法順於時則定,法背於時則廢。
農夫勞而君子養,
劬勞稼穡以奉上祿,是知苟修其道,則無賤役之弊。
愚者言而智者擇。
博采與頌,擇善而行。苟有其智,則能因彼成立也。
見之明白,處之如玉石,
夫見理歷然者,如玉之在石,明白可取也。
見之黯暗,必留其謀。
見猶昏昧,必不能行也。
百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十牖畢開,不若一戶之明,
積小智自以為明者,未能通鑑於萬類也。
腹蛇不可為足,虎不可為翼。
天道虧盈,寧肆兇毒,則天下為物害者,可不畏之而誡哉?
今有六尺之廣,
古之六尺,今之一步。
卧而越之,下才不難,
既在一步之內,又處人下,將欲過,豈難跨越?才與材同用也。
立而踰之,上才不易,
取向者六尺之度,隨卓立之將踰,上材即不易其得也。
勢施異也。
同此六尺之材,而異所施之勢,即難易將隔,上下縣殊,是以君子惡居下流,自強不息也。
助祭者得嘗,救鬬者得傷,
且輔相善惡,猶利害以及身,則自為之效,足可明矣。
蔽於不祥之木,為雷霆所樸。
苟失所依,雖不遇刑誅,亦未免所累。故君子擇處其地也。
日月欲明,浮雲蓋之;何水欲清,沙土穢之;叢蘭欲脩,秋風敗之;人性欲平,嗜欲害之;
當慎所好惡也。
蒙塵而欲無眯,不可得潔。
未聞犯聲色而性全者也。
黃金龜鈿,賢者以為佩,土壞布在地,能者以為富。故與弱者金玉,不如與之尺素。
物無貴賤,唯合宜當用為貴耳。夫不能佩,不能富者,自可謂失治地之宜,曠進德之道也。
轂虛而中立三十輻,各盡其力,使一輻獨入,眾輻皆棄,何近遠之所能至。
凡人君虛心延士,則仁者為之處,義者與之立,各盡其力矣。將任一材,固不可驅御天下也。
橘柚有鄉,雈葦有叢,獸同足者相從游,鳥同翼者相從翔。
方以類聚,物以羣分。雖雜糅無窮,唯同之者可治也。
欲觀九州之地,足無千里之行,無政教之原,而欲為萬民上者,難矣。
君能度時布政,因情設教,而兆民自戴於己,亦何難之有哉?
兇兇者獲,提提者射。
謂其有湧有捷,來彼擒射。
故太白若辱,廣德若不足。
至素者,容忍常德可不溢。
君子有酒,小人鞭缶,雖不可好,亦不可醜。
君子有酒以成禮,小人擊缶亦為樂。雖節奏非度,世之不傳,而適歡和志,自合樂本。然則禮樂天性,備適賢愚,未可醜小人,獨美君子也。
人之性便衣絲帛,或人射之即被甲,為所不便,以得其便也。
既而有所貴者,當在乎時,則知常所賤,未可定棄也。
三十輻共一轂,各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