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以夫惟不 爭終之四者,皆不爭之餘也。○見賢遍切。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曲則全三字,古有是語,老子述之以為此章首句。章內抱一為綱,曲則全以下五者,夫惟不爭以上五者,凡十事為目,皆曲則全一語所可詠也。故重述於章末而曰:古人所謂曲則全者,豈虛為此言而無其實哉。蓋之其誠實能全,而遂以全之效歸之也。
右第十九章
希言自然。
聽之不聞曰希,希言,無言也。得道者忘言,因其自然而已。
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飄,狂疾也。驟,急暴也。自旦至食時為終朝,自旦至暮時為終日。不因其自然而輕躁發言,譬如天地之飄風驟雨,皆反自然之常而為怪變者也。天地反自然之常,其為怪變尚不能久,不及終朝終日而止,況人而不因自然可乎?
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
從事於道,謂以道為事也。道者,有道之人。德者,有德之人。失者,庸下之人,所為不能無失者也。同,與《莊子□齊物論》之齊相近,謂與之合一,不相非異也。惟因其自然而希言,故凡上等次等下等之人,皆視之一同而無非異。蓋道者德者與我為一,無所容言矣,至若失者,他人雖以為失,彼則自以為是,固亦有自然之是也,豈可不因其所是以是之,而迺妄言以非之哉?莊子曰:不言則齊,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也,故無言。亦老子希言自然而玄同之意。○齊與言與音余。
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道德之人以我同之,印證參同,夫何間然。失者之人以我同之,亦或緣彼之獨是而悟我之公是,則三者之人皆以我伺之而有得也。然此惟有道之人者能之,苟道之實有所不足於己,則其待人也,必有不以道之實者焉,而是是非非強加分別矣,豈能如此玄同也哉。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其於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也。
又以人之行立譬前事。立與行亦因其自然,或於自然之外而求益趺立,起其踵而立以增高其身,跨開其足而行以增闊其步,暫時如此而不能久也,終必不可以立,不可以行而遂廢。彼自見者之終不能明,自是者之終不能彰,自伐者之終無其功,自矜者之終無所長,亦若此焉爾。食之不盡者曰餘,肉之附生者曰贅,物兼人與鬼神而言。自見、自是、自伐、自矜之人,若律之於自然之道,譬若食之已餘者不當食,行之如贅者不當行也。加多於常分而不可用,幽顯之間有物亦當惡之,而有道之人不肯以此自處也。或曰行讀如形,古字通用。司馬氏曰:棄餘之食適使人惡,附贅之形適使人醜。蘇氏曰:飲食有餘則病,四體有贅則累。
右第二十章 此章自然二字為宗旨。希言而玄同,自然者也。風之飄,雨之驟,立之跂,行之跨,食之餘,行之贅,非自然者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前章道之為物,物謂德也。此章有物混成,物謂道也。混渾通,混成謂不分判而完全也。先天地生,首章所謂天地之始,四章所謂象帝之先也。
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
寂,闐靜也。寥,虛廓也。言其無聲無形也。獨立乎萬物之表,無可與對而未嘗變易,故曰不改。周行乎萬物之中,無不徧及而未嘗窮匱,故曰不殆。天下母者,德也,而德者道所為,故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此物無可得而名者,以其天地萬物之所共由,於是假借道路之道以為之字。字者,名之副而非名也。字不足以盡之,不得已而強名之,曰大。至大莫如天,而天亦在道之內,則天未為大也。此道其大無外而莫能載焉,故大之一言,庶乎可以名之爾。
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逝謂流行不息。遠謂悠久無疆。反謂無有無名。蓋萬有皆有,惟道皆無,無與有相反,故曰反。大之一言未足以盡道,故推言之謂其大而不息。不息而久,久而無有,所以為道,若有則非道矣。下篇曰:反者道之動,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莊子曰:太初有無,無有無名。蓋謂此也。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王謂聖人之有位者。古今惟道最大,無可與比,此以天地聖人與道,並言而曰四大,何也?蓋天地得此道以為天地,聖人得此道以為聖人,其所以能大者,以其有此道也。王之下特加亦字,又特言王居其一,蓋氣之至大者天,形之至大者地,聖人之身眇然而立乎兩間,以其道同乎天地,故其大亦同乎天地,而不以氣形與身之大小論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者,聖人也。法者,水平之準,與之平等如一也。人之所以大,以其得此道而與地一,故曰法地。地之所以大,以其得此道而與天一,故曰法天。天之所以大,以其與道一,故曰法道。道之所以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