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註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名生於實,實有數焉,字者滋而已。道常無名,故字之大者,對小之稱,故可名焉。道之妙則小而幽,道之中則大而顯。
疏義曰:左氏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物生以水,水玆而滋者,滋也。可婁以聚,可支以散者,數也。滋者,數之先見,未至於凝形。數者,滋之已成,固囿於實體。物成數定,多寡可見者,名之所生,故名生於實,實有數焉。字而子之,令轉生出者,字之為義,故字者滋而已。無名天地之始,道則生天生地,故道常無名。精小之微,垺大之盛,故大者對小之稱。無名則道之妙,道之妙則小而幽故也。
所以字之大則道之中,道之中則大而顯故也。所以可名焉,復於至幽,則小而與物辨,所謂道之妙則小而幽也。顯於至變,則大而與物交,所謂道之中則大而顯也。
大曰逝,
徽宗註曰:運而不留故曰逝。
疏義曰:《語》曰:逝者如斯夫,不合晝夜。則逝以言其不留,故運而不留,所以為逝。道之大,雖不外乎形數,然運而無積,故大曰逝。
逝曰遠,
徽宗註曰:應而不窮故曰遠。
疏義曰:經曰:玄德深矣遠矣。則遠以言不窮,故應而不窮者,所以為遠。道之逝,雖未離乎往來,然未始有封,故逝曰遠。
遠曰反。
徽宗註曰:歸根曰靜,靜而復命,故曰反。道之中體,方名其大,則偏覆包含而無所殊易,所謂以言乎遠則不禦也。動者靜,作者息,則反復其道,不離于性,《易》所謂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也。
疏義曰:反者道之動,則反者復乎靜,所謂歸根曰靜,靜曰復命也。夫道顯於至變,則大而與物交;道復於至幽,故小而與物辯。惟與物交,故可名其大,覆載萬物,一視同仁,褊覆包含而無所殊。惟與物辮,故可名以小,動者以靜,作者以息,反復其道,不離于性。方與物交,則《易》所謂以言乎遠則不禦也,及與物辯,則《易》所謂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也。道以去本為遠,其去也,運而不留,應而不窮,遠則不禦者,非與物交之時乎?
道以反本為邇,其反也,歸根而靜,靜而復命,邇則靜而正者,非與物辮之時乎?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徽宗註曰:道覆載天地者也,天無不覆,地無不載,王者位天地之中,而與天地參,故亦大。
疏義曰:道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列子所謂天地之表不有大天地者乎,則道能覆載天地矣。輕清在上者為天,及其無窮,則星辰萬物無不覆焉。重濁在下者為地,及其廣厚,則華嶽河海無不載焉。王者體是,位乎其中,達為三才,有相通之用,辮為三極,有各立之體,固能擬天地而參諸身矣。此域中之大所以有四。
雖然,由非大而列為大,猶未離乎有形,自太一而分為四,猶未離乎有數,雖曰有形而不礙於形,雖曰有數而不制於數,玆其所以為大歟?
域中有四大,而王處一焉。
徽宗註曰:自道而降,則有方體,故云域中。靜而聖,動而王,能貫三才而通之人道,於是為至。故與道同體,與天地同功,而同謂之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