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曰:開目視情欲也。
濟其事,
河曰:濟,益也。益情欲之事。
終身不救。
明皇曰:開張六根,縱其視聽,以成濟其愛悅之事,則常有禍息,故終身不救。○河曰:禍亂成也。○弼曰:不閉其原,而濟其事,故雖終身不救。○雱曰:兌開物入,而復費神用以濟其事,則以內徇外,逐物往矣,一溺此流,誰能救之哉。
見小曰明,
明皇曰:人能於事微小,則見而改行,可謂明矣。○河曰:萌牙未動,禍亂未見,為小昭然,獨見為明。○雱曰:守道則其見者微,逐理則所知者博。
守柔曰強。
明皇曰:守柔弱,則人不能加,可謂強矣。○河曰:守柔弱,日以強大也。○弼曰:為治之功不在大,見大不明,見小乃明,守強不強,守柔乃強也。○雱曰:柔者,本也,憑強陽以為強,則逐物而不返,唯守柔故勝物而不傷。
用其光,
河曰:用其目光於外,視時出之利害。○弼曰:顯道以去民。
復歸其明。
明皇曰:見小則明,守柔則強,若矜明用強,將失守柔見小之義,故當用光外照,復歸守內明,則長無息累矣。○河曰:復當反其光明於內,無使精神泄也。○弼曰:不明察也。○雱曰:聖人之光,則火性是也。火性周乎虛空而光,託薪以為體,照用既罷,還歸於空,初不自明,因薪示明而已,聖人之光由物顯照,物既無常,照亦隨已,故雖應醉無窮,而初不費我也,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無遺身殃,
河曰:內視存神,不為漏矣。
是謂襲常。
明皇曰:遺,與也。言還守內明,則無與身為殃咎者,如此是謂密用真常之道。○河曰:人能行此,是謂習修常道也。○弼曰:道之常也。○雱曰:儻有其明,則是有我相,我相既立,物物為殃,故能明上文所謂乃終無殃也。外此道者,皆生滅法,唯體此義,乃始常住。襲者,體之而自不顯之謂也。
道德真經集註卷之七竟
道德真經集註卷之八
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註
使我介然章第五十三
使我介然有知,行於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