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者同於失。
此勉行者之事。謂人之氣稟,苟或失於偏,然其性則未嘗少異,故亦與之同而化之。
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
雖因其所稟之殊,而所入不得不異。然苟能同而化之,及其得,則成功之一也。
信不足,有不信。、
惟自信之誠不至,故因其失而疑之,是以有不信之患。苟不信矣,雖與之同,亦不能化之也。必深造自得者,然後安然於不疑之地。
右二十三章 河上名虛無。此章明自然之道可以常久,然至易而守難,故天地之大苟失其常,亦不能久,況於人乎。其於人也,性固同而氣察則異,或梏於形氣之私者,則失其自然之性,然而性未嘗失也。惟在乎先覺者,善方便以覺之,同其事以攝之,則可以復其本然之自然矣。《莊子》云:彼且為無崖,亦與之為無崖。達之入於無疵是也。此聖人大同之德,無私之教,所以順其自然,曲成而不遺也。惟終於自暴自棄者,不與焉。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
跨,去智切,與企同。跨者,跨其兩端也。溫公曰:違性之常而心有所屬,故不能兩存。
自見者不明,
自顯者,終不明。
自是者不彰,
敝己是者,夫誰信之哉。
自伐者無功,
自誇其勞者,人不以為功。
自矜者不長。
眩其能則不可以久。
其於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
贅,專稅切,附餘之肉也。行,下孟切。惡,去聲。溫公曰:是皆外競而內亡者也。如棄餘之食,適使人惡;附養之形,適使人醜。
故有道者不處也。
處,上聲,謂不處心於此,視若脫然也。
右二十四章 河上名苦恩。此章謂主一者足於內,而不矜於外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