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件,詣某師奉受。
自然券,五老赤書真文,三皇上清三品經。
右件,詣某師奉受。
凡授弟子若干人靈寶法,若干人上清法,謹條三洞弟子某甲,將經法自隨入塚扎目。
百八十戒文,仙靈二官錄,真文佩策符印等。
右件,隨身入棺中。
上清經某卷,七傳某卷,五法佩帶及上清諸佩文。
右件,合一函若干卷,隨身入塚中供養。
謹條三洞弟子隨身寒夏衣裳,及紙筆等扎目,某衣某物。
右件,隨身入棺中。
硯,筆,紙,手巾,墨,書刀,奏案,香鑪。
右件,隨身入塚中。
合經法衣物如干條。
維某年太歲甲子某月朔某日,天老移告:天一、地二、孟仲季、五路將軍、蒿里父老、土下二千石、安都丞、武夷王、里域真官、河伯水府、魂門監司、墓門亭長、山川澤尉、直符使者,今有三洞弟子,某州郡縣鄉里男生某甲,年如干,今月某日某時,生期報盡,奄然捨化,魂昇天府,形入地居,今當還某鄉某里山,造立磚塚。某生時,離俗從師,請道出世,尋學受佩上清三洞大經符圖誥傳,並抱還太陰。
及寒夏衣裳,飾身服用,凡若干種,杉棺殯殮,埋定送終之。具符到明,即安隱形骸,肅衛經寶,料領冠帶,約勑所部,扶迎將送,不得留滯,令無罜礙,逕至藏所,不使左右比盧、東西南北他姓等鬼,貨名詐姓,妄生侵奪,明承符勑,不得有違,一如太玄都鬼法、女青詔書律令。
右移增損隨時耳。
仙公曰:道士經法,能預投於名山福地淨密處者,是為第一,不必將死屍同穴也。滿見今人受法師,猶不盡備經,弟子亦有不能辨本所寫受經,何必與屍同穴?何必預投名山?經留代代,相傳符籙,隨棺入塚,出處隨時,見於斯矣。其有隨身物內,後鬲子中,不須如俗人作穀囊、腰繩、終具等物。事畢,上蓋依科安之棺上,次安應入塚法物於棺南頭,施列供養。燒香道士,皆冠法服,一人棺南頭,唱禮三寶,三拜竟。
要修科儀戒律妙卷之十五竟
要修科儀戒律鈔卷之十六
三洞道士朱法滿編
梵誦三契
禮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