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真人各遣五神營衛,記名仙錄。
《三洞奉道科》云:正旦為獻壽齋,初七日為延神齋,二月八日為芳春齋,四月八日為啟夏齋,五月五日為續命齋,六月六日為清暑齋,七月七日為迎秋齋,八月一日為逐邪齋,九月九日為延算齋,十月一日為成福齋,十一月十五日為啟福齋,十二月臘日為百福齋,二十八日為迎新齋,立春為建善齋,春分為延福齋,立夏為長善齋,夏至為朱明齋,立秋為遐齡齋,秋分為謝罪齋,立冬為遵善齋,冬至為廣慶齋。
如此等齋,各具本經儀格。故學道不修齋戒,徒勞山林矣。
夫齋者,正以清虛恬靜,謙卑恭敬,戰戰兢兢,如履冰谷,若對嚴君,丹誠謙苦,必祈靈應。檢劫內外,無使喧雜。行齋之人,特忌斬衰孝子、新產婦人、月信未斷、及害瘡疥諸廢疾等,並不得升齋堂庭壇驅使,如願苦求預齋,乞解過咎者,任投詞為其陳懺悔謝,不得雜壇堂宇應行法事等,仍遷令別坐,兼忌六畜。蓋此等人穢觸真靈,賢聖不降,乃修齋無功也。
凡修齋,主虔誠,齋官整肅。
至如香燈不備,亦曰疏遺。啟聖析真,莫先於此。香貴在沉水旎檀,依上清香珠丸合和,不得用甲麝。招真致靈,務存精志。如寒棲學真,道士修齋,單貧不可致者,亦宜以少為信,無令頓闕。若雜以乳頭,非道家所用也。初登齋,靜看焚香氣向東南西北直上者,五帝依向而至。
《登真隱訣》云:香者,天真用玆以通感,地衹綠斯以達言,非論齋潔。祈念、存思必燒香,左右侍香金童必為招真達意。
《登真隱訣》云:真人攝日暉以通照,役月精以朗幽。
故然九光之微燈,晃八方之靜夜。
《四極明科》云:立春、春分然九燈於庭,立夏、夏至然八燈,立秋、秋分然六燈,立冬、冬至然五燈,本命日十二燈。自此陳乞謝過,祈恩,用燈於庭。法與修諸齋,自有燈數於庭記。依訖四時向王,唯本命向太歲,叩齒二十四,通祝日:
高上太真萬聖帝皇五帝四司總仙監真,今日吉辰,八節開陳。陽罪陰考,絕滅九陰。於今承此,拔釋七玄。免脫火鄉,永離刀山。三塗五苦,不累我身。得同天地,長保帝晨。
五願八會,靡不如言。畢,解巾叩頭百二十過,當令額向地而已,勿令痛,竟復巾,仰天,心念:我身今日上享天恩.賜反形骸,受生飛仙。畢,仰咽二十四氣,止。如此三年,宿愆並除,身與真同。
《初真誠》:天真言,出家超俗,皆宿有良契,故能獨拔常倫。若慎終如始,精至修煉,當福七祖,慶流一門。所謂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乃至功成德就,白日昇天。故於開度之時,宜受初真之戒。其有十爾,當而受之。
第一戒者,不得陰賊密謀,害物利己,當行陰德,廣濟群生。
第二戒者,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當行慈惠,以及昆蟲。
第三戒者,不得淫邪敗真,穢慢靈氣,當守貞操,使元缺犯。
第四戒者,不得敗人成功,離人骨肉,當以道助物,令九族邕和。
第五戒者,不得讒毀賢良,露才揚己,當稱人之善,不自伐其功能。
第六戒者,不得飲酒過差,食肉違禁,當調和氣性,專務清虛。
第七戒者,不得貪求無厭,積財不散,當行節儉,惠恤貧窮。
第八戒者,不得交游非賢,居處穢雜,當慕勝己,棲集清虛。
第九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當盡節君親,推誠萬物。
第十戒者,不得輕忽言笑,舉動非真,當持重寡詞,以道德為務。
能保此十戒,始終無虧,則天道佑之,神明輔之,欲求凶橫不可得也。若朝為夕替,泄慢正真,自貽其殃,無怨咎於高靈也。凡初入道之子,可不勗之。
朝真
《朝真儀》云:每月一日、十五日、三元日中。庚申、甲寅、甲子、八節、三會、本命等日,並須朝禮。若與戊辰、戊戌、天父、天母殺害日、帝日殺同者,即不可為之。
凡朝禮,先一日以桃湯澡浴。法在解穢篇中。並不得食蔥、韭、蒜、乳酪等。至其日,更潔衣服,執香爐,至靜戶,叩齒三通,微祝曰:
守靜玉女,四明功曹,今欲朝禮,願通達上聞。
便開門,先前右足,至香案前,置爐案上,執簡平立,臨月叩齒三通,存思玉童玉女在香案上左右,即長跪,三捻香。訖,起,平立,又微樓身,發爐祝七曰:
太上玄元,五靈老君,當召功曹使者、左右龍虎君、捧香使者、三氣正神,急上關啟三天太上玄元道君,
臣今正爾燒香朝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