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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謂光潤也,色雖可愛,若見朦腫,尤善矣。故下文曰: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鉗;生於脾,如以縞裹括樓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
是乃真見生色也。縞,白色,給,薄青色。
此五藏所生之外榮也。
榮,美色也。
色味當五藏: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鹹。
各當其所應而為色味也。
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各當其所養之藏氣也。
諸脈者皆屬於目,
脈者血之府,《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由此明諸脈皆屬於目也。○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九卷》曰:心藏脈,脈舍神。神明通體,故云屬目。
諸髓者皆屬於腦,
腦為髓海,故諸髓屬之。
諸筋者皆屬於節,
筋氣之堅結者,皆絡於骨節之問也。《宣明五氣篇》曰:久行傷筋。由此明諸筋皆屬於節也。
諸血者皆屬於心,
血居脈內,屬於心也。
《八正神明論》曰:血氣者人之神。然神者心之主,由此故諸血皆屬於心也。
諸氣者皆屬於肺,
肺藏主氣故也。
此四支八谿之朝夕也。
谿者,肉之小會名也。八谿,謂肘膝腕也,如是,氣血筋脈,互有盛衰,故為朝夕矣。
故人臥血歸於肝,
肝藏血,心行之,人動則血運於諸經,人靜則血歸於肝藏。何者?肝主血海故也。
肝受血而能視,
言其用也。目為肝之官,故肝受血而能視。
足受血而能步,
氣行乃血流,故足受血而能行步也。
掌受血而能握!
以當把握之用。
指受血而能攝。
以當攝受之用也。血氣者人之神,故所以受血者,皆能運用。
臥出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痺,
謂痛痺也。痛,音頃,又音君。
凝於脈者為泣,
泣,謂血行不利。
凝於足者為厥,
厥,謂足逆玲也。
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痺厥也。
空者,血流之道,大經隧也。隧,音遂。
人有大谷十二分,
大經所會,謂之大谷也。
十二分者,謂十二經豚之部分。
小谿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
小絡所會,謂之小谿也。然以三百六十五小絡言之者,除十二俞外,則當三百五十三名,經言三百五十四者,傳寫行書,誤以三為四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及全元起本、《太素》俞作關。
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
衛氣滿填以行,邪氣不得居止,衛氣虧缺留止,則為邪氣所客,故言邪氣所客。
針石綠而去之。
綠,謂寅綠行去之貌。
言邪氣所客,衛氣留止,針其谿谷,則邪氣寅綠隨脈而行去也。
診病之始,五次為紀,
五次,謂以五藏之豚,為次生死之綱紀也。
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建,立也。母,謂應時之王氣也。先立應時王氣,而後乃求邪正之氣也。
所謂五次者,五脈也。
謂五藏豚也。
是以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
足少陰,腎豚。巨陽,膀胱豚。膀胱之脈者,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
其支別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行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然腎虛不能引巨陽之氣,故頭痛而為上巔之疾也。經病甚已,則入於藏矣。
徇蒙招尤,目冥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
徇,疾也。蒙,不明也。言目暴疾而不明,招,謂掉也。搖掉不定也。尤,甚也。目疾不明,首掉尤甚,謂暴病也。目冥耳聾,謂漸病也。足少陽,膽豚。厥陰,肝豚也。厥陰之脈,從少腹,上俠胃,屬肝絡膽,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入頑顆,上出額,與督豚會於巔。
其支別者,從目系下頰裹。足少陽之豚,起於目銳毗,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入缺盆。其支別者,從耳後,入耳中;又支別者,別目銳毗,下顧,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屬膽。今氣不足,故為是病。○新校正云:按王注徇蒙,言目暴疾而不明,義未甚顯。徇蒙者,蓋謂目臉腦動疾數而蒙暗也#4。又少陽之脈下額,《甲乙經》作下頌。頑,胡浪切。顆,蘇郎切。系,奚帝切。額,音權。
腹滿縝脹,支鬲肚脅,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