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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用家常蔬菜,不可有缺,常宜栽沃。一切菜,皆可食,但不宜栽蔥蒜韮薤萎,謂之五葷菜,修道之士,不可食。《爾雅》云:持齋不食五葷者, 即此五葷也,非魚肉類,修道持齋者察之。  告假
  凡省親訪交,出外雲遊,必須請假,務要詢問所去之處,果無違礙,方允其請,不得托故非為,夾帶他人,牽引是非,玷辱教門,各宜慎之。  雲遊
  道家出遊,尋真問道,謂之雲遊。道士奉天之士也。謂本乎天者親上,故曰雲遊。其雲遊之士,必會祈晴禱雨,祛邪斷怪,拯灾拔難,及善風水,能風鑒,會星命,能吟作,會書畫,方可出遊。不然則凡俗之士也不取。  舉薦
  凡宮觀之主,直事之人,務要擇其有德有道行者,以主其事。不肖者,不可以私恩保之,有德者,不可以私隙妒之,務在從公,可以服眾。  參職事
  不論遠方近處,有道行能管辦事務者,當以禮請入宮觀,以參職事。  觀主
  凡宮觀之首領如有過,眾皆舉之,三舉不恢,當退堂以薦有德者繼之。  道從有犯
  當會眾發落,輕則面諭其非,使之改過遷善。有法所難容者,必以清規治之,紀其過於簿籍。紀三次者,凡叔坐列於末席,如建大醮不許登壇。有惡極重者,難以於宮觀共處,會眾逐出後,以篇隨少掃其地,絕其綜跡,使不復再入宮觀故也。  教成法
  自古宮觀齊教之法,立規矩有之。其制法:論過擬罪比常人犯笞杖律者,減半論之。如常人犯不應罪笞四十者,道家清規止笞二十,使之政過修省而已。若有他犯,則量其罪過輕重,比律議擬,此道家教戒之法也。若罪犯到官,比常人有犯律加一等,何也?以其修道之士當積行累功,卑體賤身,含垢忍辱,是其職也。故有犯者為無修道之心,處於華屋,不耕而食,以享天人之福,故比常人罪加一等,可不俱乎!
  清規戒尺式
  用木造,闊一寸四分,厚四分,長三尺。  正面:
  背面:
  違犯法律
  唐高宗乾封二年戒論爭論勑
朕承天命,奄有萬方,敢不欽崇天道,以宣天德,比者昊天觀祭酒楊太玄,華嚴院僧人宗敬,爭論後先,亦嘗戒諭,尚不遵行,朕嘗稽之古典,乃命儒生校其優劣,詳知道佛之後先,見夷夏之輕重,準今酌古,貫理窮源,且以天人論之,道乃天地萬物之母,佛乃修道而成,道以天稱,佛在人列,孰敢以人加於天地之上哉?以夷夏斷之,開道教者,朕中國之黃老;始佛教者,彼西胡之罽賓。黃老,中國之大聖,佛乃西胡之善人。以夷夏論之,豈可以外夷加於中國之上哉!
又以先後論之,道乃先天而先地,佛乃後出而後興,道始於盤古之先,佛生於周莊之世,上下相距三百萬七千餘年,孰敢以周莊加於盤古之前哉!又以朝代斷之,道闡於軒轅之世,佛出於漢明之時,道在龍馬之先,佛來卯金之末,敦敢以後漢為尊,而以黃帝為卑哉?又照僧家舊例,首明後先,先入寺者雖幼必列於上,後入寺者雖老必列於下,此清規不易之理,天地自然之勢也。况道先佛後,又何疑焉!朕今敷諭之後,二教咸體朕言,敢有不遵,仍前爭論,重則加以極刑,輕則罰為城旦之舂,令下有司,俱從朕斷。
弘道元年禁絕黨惡勑朕以菲德,祇紹鴻圖,嘗謂立教不明,弊流萬世,知弊不革,厥罪惟鈞,旁求輿論之詳,大建扶綱之議。昔在軒黃之世,已有道統之傳,迨乎漢季之時,始有佛法之說,原其為教,本以化暴歸仁,誘惡為善。夫何自漢靈帝中平初,鉅鹿人張角,初以符水治病,救濟疾苦,無不應效,可為理矣。及乎期年之內,四方之人,雲輳而歸之,角乃頓發侈心,欲希大位,因是作亂,自稱大賢良師天公將軍,弟寶稱地公將軍,梁稱人公將軍,聚眾千餘人,皆以黃巾為號,擾亂天下,漢之國本幾動,兵敗被擒,黨眾伏誅。
至若僧徒之弊,梁天監間,僧法慶等與其徒李歸伯作亂,自稱大乘皇帝,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兵火連互數千餘里,干戈遍野,數年不止,民遭徐炭,社稷動揺,幾至隕國。又若魏太武時,奉佛人蓋吳與長安寺僧眾,僣號稱帝而反,事覺伏誅。隋大業年間,群盜數十人自稱彌勒佛,皆戴昆廬之帽,焚香持花,入建國門奪衛士兵器,驟然為亂,兵交闕庭,血流殿陛,幾至大禍,其可畏歟!至我朝高祖武德元年,僧高曇晟與僧五千人反,自稱大乘皇帝,以尼爭宣為耶輸皇后,改元法輪,攻破州縣,殺戮官軍。
近者,又有僧志覺娶陶氏之女,以應桃李之懺,與契丹結謀,自稱天子。又有事佛之徒鐵余等為亂,日聖佛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