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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中国撰述史传部禅宗-宗统编年-清-纪荫-第32页

脇尊者。受法傳化。
  考王(諱嵬貞定王子在位十六年按諡法德行有成曰考)。
  考王庚子元年。
  第十一世祖富那夜奢尊者嗣宗統(五十九年)。
  辛丑二年。
  祖住世傳法。
  壬寅三年。
  癸卯四年。
  甲辰五年。
  乙巳六年。
  丙午七年。
  丁未八年。
  戊申九年。
  己酉十年。
  庚戌十一年。
  辛亥十二年。
  壬子十三年。
  癸丑十四年。
  甲寅十五年。
  乙卯十六年。
  威烈王(諱午考王子在位二十四年按諡法疆毅執正曰威秉德尊業曰烈)。
  威烈王丙辰元年丁巳二年。
  戊午三年。
  己未四年。
  庚申五年。
  辛酉六年。
  壬戌七年。
  癸亥八年。
  甲子九年。
  乙丑十年。
  丙寅十一年。
  丁卯十二年。
  戊辰十三年。
  己巳十四年。
  庚午十五年。
  辛未十六年。
  壬申十七年。
  癸酉十八年。
  甲戌十九年。
  乙亥二十年。
  丙子二十一年。
  丁丑二十二年(宋司馬光集通鑑始於此年)。
  戊寅二十三年。
  己卯二十四年。
  安王(諱驕威烈王子在位二十六年按諡法好和不爭曰安)。
  安王庚辰元年。
  辛巳二年。
  壬午三年。
  癸未四年。
  甲申五年。
  乙酉六年。
  丙戌七年。
  丁亥八年。
  戊子九年。
  己丑十年。
  庚寅十一年。
  辛卯十二年。
  壬辰十三年。
  癸巳十四年。
  甲午十五年。
  乙未十六年。
  丙申十七年。
  丁酉十八年。
  戊戌十九年(景德傳燈錄作十四年者誤)。
  祖付馬鳴正法 圓寂。
  祖教被無量。得果者且五百矣。因至波羅奈國。有一長者。來趣其會。祖謂眾曰。汝等識此來者耶。佛記聖者馬鳴。紹吾法者也。於是馬鳴致禮問曰。我欲識佛。何者即是。祖曰。汝欲識佛。不識者是。馬鳴曰。佛既不識。焉知是乎。祖曰。既不識佛。焉知不是。曰。此是鋸義。祖曰。彼是木義。祖却問鋸義者何。曰。與師平出。馬鳴因問木義者何。祖曰。汝被我解。馬鳴豁然省悟。遂求剃度。祖謂眾曰。此大士者。昔為毗舍利國王。以其國有一類裸人。如馬裸露。王運神通。令蠶以衣之。後生中印度。馬人感戀悲鳴。故號馬鳴。如來懸記。滅度後六百年。馬鳴當於波羅奈國。摧伏異道。度人無量。今正是時。遂付法偈曰。迷悟如隱顯。明暗不相離。今付隱顯法。非一亦非二。付法已。即見神變。湛然圓寂。眾興寶塔。以閟全身。
第十二世祖
馬鳴大士。波羅奈國人也。又謂大士鳴琴。馬感悲鳴。故稱馬鳴大士。亦名功勝。善能開誘。感導羣心。造甘蔗論十萬偈。
  安王己亥二十年。
  第十二世祖馬鳴大士嗣宗統(五十六年)。
  祖作起信論。
  佛滅後。六百年來。弘法大士。依三界唯心立性宗。依萬法唯識立相宗。各立門庭。不能融通。互相是非。祖乃作起信論以一之。會相歸性。依一心法。立真如生滅二門。真如顯真心不迷之體。性不礙相也。生滅顯一心隨緣染淨之用。相不礙性也。人能識破妄相。會歸一心。所謂歸源無二。斯為一路涅槃門也。
  庚子二十一年。
  祖住世傳法。
  辛丑二十二年。
  壬寅二十三年。
  癸卯二十四年。
  甲辰二十五年。
  乙巳二十六年。
  烈王(諱喜安王子在位七年按諡法秉德尊業曰烈)。
  烈王丙午元年。
  丁未二年。
  戊申三年。
  己酉四年。
  庚戌五年。
  辛亥六年。
  壬子七年。
  顯王(諱扁烈王弟在位四十八年諡法未詳)。
  顯王癸丑元年。
  甲寅二年。
  乙卯三年。
  丙辰四年。
  丁巳五年。
  戊午六年。
  己未七年。
  庚申八年。
  辛酉九年。
  壬戌十年。
  癸亥十一年。
  甲子十二年。
  乙丑十三年。
  丙寅十四年。
  丁卯十五年。
  戊辰十六年。
  己巳十七年。
  庚午十八年。
  辛未十九年。
  佛滅後六百年。
  壬申二十年。
  癸酉二十一年。
  甲戌二十二年。
  乙亥二十三年。
  丙子二十四年。
  丁丑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