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上所推何。故用不可言息應。
聖心虗微妙絕常境。
能應之心。本無思慮故。虗寂玄微也。即前所謂心體自然。常境者。常情有無境也。妄心因境而起隨境。有無聖智靈明永悟。故玅絕常境即靈怕獨感。此明虗無為體。長存以為應本也。
感無不應。會無不通。
感屬生。應屬聖。會即合也。易云。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聖人無心而長應。應之于有感。眾生根感則聖應。無不會合。故能應之心無所不通也。
冥機潛運。其用不勤。
樞機乃運動之處以喻於智。今由冥寂潛密。即無用之用。故用無勤勞也。前所謂神彌靜。應逾動。下責所問云。
羣數之應。亦何為而息耶。
亦何為者。本自不為也。今何說息耶。故云不可稱羣數。以息然。劉公所問已達心體。虗無用常無作。但欲體上立定慧之名。用中疑其不應。今但除其疑。不除其解。疑情果遣。體用不二之理自明。則寂而常用。用而常寂。何所惑也。
△二揀異斷常答四。初對妄顯真。
且夫心之有也。
前問意。所謂體必有知。用必有應。蓋以斷常之心欲求聖智之異故。今揀破。且夫者。汎敘之辭。心之有者心有知用也。
以其有有。有不自有。
有有者。有境故心有知用也。則知用之有不自常有。既由境有則心有。境無則心亦無。此體。此用。不離斷常也。
故聖心不有有。
聖人之心。體用真常。不因有境而暫有也。
不有有故。有無有。
有無有者。有體。有用。全同虗無之有也。
有無有故。則無無。
既真心體用虗無長有故。無斷見之永無。
無無故(牒上也)聖心不有。不無。
不同常見之有。亦不同斷見之無。
不有不無其神乃虗。
神者。不測也。智之體用不可以有無。測者乃同虗寂故也。此明般若一心體用不同。斷常之情惑也。
△二推釋真妄二。初總推。
何者。
何故妄心不離有無。真心不有不無也。
△二別釋中。二。初釋妄心。
夫有也無也。心(真也)之影響也。
有無者妄心也。影響者喻不實也。影有光影及照物成影。今取後義。響有聲響及谷中答響。今亦取後義。因物有影。因呵有響。以喻全真心起妄心。由境有故心有境無故心無。有無妄心乃即真之影響也。
言也象也。影響之所攀緣也。
言象有無乃妄心攀緣之所。此明劉公以妄心取言象。有無為般若也。略例云言生於象故可尋。言以觀象。象生於意故可尋象以觀意。又云。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所以達心境有無者。當即妄以會真也。
△二釋真心二。初明即妄之真。
有無既廢則。心(相也)無影響。
有無妄心由即真。故廢而自盡即真。心本無影響之虗妄如。即波了水波相自盡。
影響既淪。則言象莫測。
淪沒也。泯絕之義。影響妄情既泯。則言教義象。亦絕故云莫測。
言象莫測。則道絕羣方。
道謂教道也。羣方者。不一之法門。所謂寂照定慧體用有無等。本為遣情故立義解。今情亡解。泯教道。法門竝絕故曰道絕羣方。即觀云不可亦不可也。
道絕羣方。故能窮靈極數。
教道絕故唯證相應。故能窮極智數以至於虗玄也。
窮靈極數乃曰玅盡。
妙盡者。智即無知也。
妙盡之道。本乎無寄。
智無知故同真理之寂滅。理智不二迴絕無可寄也。此則無分別智合無差別理。故清涼云。照體無自即是證如前。所謂玅盡冥符理當如此。豈於此存寂照。定慧之虗名也。
△二顯即體二用。謂問者。體用各陳故有無疑異。今由即妄顯真真能境智。故次明即體之用。文二。初正明體用。
夫無寄在乎冥寂。冥寂故虗以謂之。
述體也。冥寂者。智即理故冥同。寂滅謂之虗。玄是言體也。
玅盡存乎極數極數故。數以應之。
明用也。玅盡之義。由窮極智數至於無知故曰存乎極數雖極數體寂而靈知不味。常照於理事。故曰數以應之。有本。上句末多玅盡。此句中少極數。近人以古本校之加削。今詳上下相躡於理頗當。故今從之也。
數以應之故。動與事會。
動用也。即體照用。常與事理會合。
虗以謂之故。道超名外。
言體則常談於虗寂。理超名相故。
道超名外因謂之無。
知即無知。應即無應。既顯智體故。曰般若無知無慮。
動與事會。因謂之有。
無知即知。無應即應。言用故。曰智有知神有應。
△二結用歸體。
因謂之有者。應夫真有。
語用則真有知應。
彊謂之然耳。彼何然哉。
體本具用故。立知應之彊名。用本自寂。何有知應可得之相。
△三引經證成。
故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