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14-法相宗

11-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法相宗-唯识开蒙问答-元-云峰-第25页

慢類。若無劣計勝。過慢類。
  問。於計二字。何屬自他。
  答。於字屬他。計字屬自。
  問。何以故。
  答。於猶向也。向他勝劣。計自勝劣故。倣此作法。自易見矣。
  問。云何為疑。
  答。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善品為業。
  問障善品。
  答。謂猶豫者。善不生故。
  問。云何惡見。
  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
  問。惡見有幾。
  答。有五見。謂身。邊。邪。見取。戒禁取。
十惑俱分
問。六根本中。惡見分五。總別為十。幾俱分也。
  答。六通俱生。十分別。疑後二見唯分別。
  問。十煩惱何性攝。
  答。嗔唯不善。餘九皆通有覆不善。
十惑界繫
問。十惑界繫。此十各何界繫。
  答。嗔唯欲界。餘通三界。
二十隨惑
問。二十隨惑其相云何。
  答。頌曰。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謟誑與害憍。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昏沉。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
  問名。
  答。隨其煩惱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
  問。分位差別者。
  答。謂忿等十。及失念。不正知。放逸。此十三法。是根本家差別分位。
  問。等流性者。
  答。謂無慚。無愧。掉舉。昏沉。散亂。不信。懈怠。此之七法。雖別有體。是根本家等流性故。
  問。此七法既別有體。何名等流。
  答。根本為因。此得生故。名為等流。
  問。此隨復有差別義否。
  答。其類有三。謂大中小。
  問。誰為小等。
  答。謂忿等前十。名為小隨。無慚無愧。二為中隨。掉等后八為大隨。
  問。約何名小中大。
  答。約其三義無者名小。具一名中。三義名大。
  問。三義者何。
  答。一自類俱起。二遍染二性。三遍諸染心。
  問。請總示法。自類俱等。
  答。忿等十法。各別起故。自類不俱。闕初意。唯是不善。闕第二義遍染二性。染二性者。不善有覆。既闕有覆。故知不遍一切染心。闕第三義。此之十法。三義皆無名小。
  問中隨者。
  答。無慚愧二。自類俱起具初義。既唯不善。如小隨十亦闕后二。前云具一名中隨也。
  問大者。
  答。掉等八法。自類俱起。具初義。通不善及有覆性。具第二義。既具二性。通染二性。便具第三遍諸染心。既具三義。名之為大。結成頌曰。自類俱二性。遍一切染心。小無中有初。大隨具三義。
  問。云何為忿。
  答。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為性。能障不忿。執仗為業。
  問。何為執仗。
  答。仗謂器仗。謂懷忿者。多發暴惡身表業故。
  問。前云忿等一十三法。是根本家差別分位。此忿一法。是誰分位。
  答。嗔一分故。
  問。何知嗔分。
  答。離嗔無別忿相用故。
  問。云何為恨。
  答。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冤為性。能障不恨。熱惱為業。
  問熱惱業。
  答。謂結恨者。不能含忍。恒熱惱故。亦嗔一分。
  問。云何為覆。
  答。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業。
  問悔惱業。
  答。謂覆罪者。后必悔惱不安隱故。
  問。覆是何分。
  答。若依正義。貪痴二分。
  問。何知爾也。
  答。若不懼當苦覆自罪者。是痴分也。若恐失利譽覆自罪者。是貪分也。
  問。云何為惱。
  答。忿恨為先。追觸暴惡。狠戾為性。能障不惱。蛆螫為業。
  問。追觸等義。
  答。謂追往惡。觸現違緣。心便狼戾。多發囂暴凶鄙麤言。蛆螫他故。此亦嗔分。
  問。云何為嫉。
  答。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慼為業。
  問憂慼義。
  答。謂嫉者。聞見他榮。深懷憂慼。不安隱故。亦是嗔分。
  問。云何為慳。
  答。躭著法財。不能惠捨。秘恡為性。能障不慳。鄙畜為業。
  問不捨等。
  答。謂慳恡者。心多鄙澁。畜積財法。不能捨故。此屬貪分。
  問。云何為誑。
  答。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能障不誑。邪命為業。
  問矯現等。
  答。謂矯誑者。心懷異謀。□現不實邪命事故。此貪痴分。
  問。云何為謟。
  答。謂圓他故。矯設異儀。謟曲為性。能障不謟。教誨為業。
  問冈他等義。
  答。謂謟曲者。為冈冐他。曲順時宜。矯設方便。為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亦貪痴分。
  問。云何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