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何為離倒圓成。
答。三乘因果位中。無漏心品。佛果位中。依正二報。威儀定果。滅後舍利。但無漏者。無為之法。皆是離倒圓成攝也。
因果之義
問。佛宗因果。有何義理。
答。說因果者。離斷常邊。契中道故。 問。因果二字。如何能離斷常二邊。 答。有因故非常。有果故非斷。 問。因果之道。須三世相續不斷。方成因果。過去為因。現在為果。又現因未果。大乘過未無體。現唯一念。如何得成因果相續。 答。觀現在法。有酬前因。假說現在為前因之果。觀現在法。有引后用。假說現為后果之因。故將現在一念之法。說成因果相續不斷。 問。過未無體。何得相續。
答。前因正滅。后果正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相續明矣。
四相之義
問。名四相。
答。生住異滅。
問。此之四相。有差別否。
答。有二種。謂剎那。一期。
問。剎那乃細。
答。謂生住異滅。剎那剎那。遷滅不停。名剎那四相也。 問。請示行相。
答有為之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暫停。即說為住。住別前後。復立異名。暫有還無。無乃名滅。此之四相皆約念念而說。 問。一期四相。
答。約人物等。從生至滅。長短時節一期之間。說此四相名一期也。其行相者。且如一人初有名生。後無名滅。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即此相續轉變名異。此皆長時說一期也。 問云。滅相是無。如何與有得為相也。 答。表此後無。為相何失。不是能令有法成無。止是名後方名無也。 難云。無法既得為相。龜毛應亦為相。 答。龜毛本無何須立相。滅相令無。故立為相。不同龜毛。
四食之義
問。食何義。
答。資益義。
問。憑何以知。
答。論云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斷壞。故名為食。以此而知是資益義。 問。論云此四。其相者何。
答。段食。思食。觸意食。識食。此為四也。 問段食意。
答。段謂分段。一分一段。可飲啜故。 問。此段食以何為體。
答。謂香味觸三塵為體。
問。色聲二塵。何不為體。
答。眼耳二識。離中取境。色聲二塵。不與根合。不能資得諸根大種。故不為體。鼻舌身三。合中取境。境與根合。故能資得諸大種。所以三塵偏為食體。 問。段食以何為相。
答。變壞為相。謂香味觸變之時。方能資長諸根大種。 問觸食何。
答。有漏觸數。纔觸境時。資生喜樂。稱益於身。能為食事。 問。觸遍八識。何識為食。
答。意識偏勝。
問意思食。
答。欲俱思數。希可愛境。能為食事。 問。欲何非食。
答。思慮益根。非欲能故。
問請舉思慮為食之事。
答如懸沙療饑。望梅止渴。此皆由思資益根大。即其事也。 問。思亦遍行。八識皆具。何識思是。 答。亦第六勝。
問識食義。
答。由前三食。勢分力故。識能資養諸根大種。方為食事。 問。何識為食。
答。第八偏勝。
問。八何偏勝。
答。執持相故。
問。此之四食。於三界中何界具何。 答。段唯欲界。餘三通三界。
問。何故段唯欲界具。
答。順益勝故。
問。觸與意思三界八識。有差別否。 答。若前六識。相應觸思。三界之中。隨識有無。如眼耳二識。一界一地等。若七八者。三界隨識常恒而有。
四分之義
問。心心所法。四分合成。何名四分。 答。謂相。見。自證。證自證。是名四分。 問。定四耶。為有異說。
答。有四師。如前已說。若義圓成。護法菩薩。
五位八諦
問。真俗八諦。於我法等五位。各何諦攝。 答。我法唯俗。真如唯真。其餘中間。通真俗二。 問。何以知之。
答。四諦章云。初一唯俗。後一唯真。中間三法。通其真俗。 問。初一謂誰。
答。軍林瓶車。即當我法。
問。後一者何。
答。一實真如。
問。誰是中三。
答。一三科五蘊。二四諦因果。三二空真理。 問。中間三法何理通二。
答。對前為真。望後為俗。所以通二。 問。此等五法。如何配攝。真俗八諦。 答。中間三法。配初軍林。名俗四諦。配後一真。名真四諦。 問。初一何理。唯俗非真。
答。我法虗妄。無所劣過。故唯是俗。 問。後一何理。唯真非俗。
答。勝義勝義。不可施設。廢詮談旨。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