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者平等緣集法界。若明有則一切有。所謂有生有滅。有因有果。有生死。有涅槃。有中非中。有一相無相。有無所有。夫有待有對。有謂有為法也。不生而生。不滅而滅。滅而非生。生義不成。今只生滅成。故為集也。因果相成。乃至待對相成。為有為緣集無集之集也。若明無則一切無。所謂無生無滅。無因無果。無生死無涅槃。無中無非中。無一相無相。乃至無無所有待無對者。謂無為法也。夫無礙無所有。而歷法明無。故多體無。即為無為法也。
無無互相成。皆入無二法數。為無為緣集也。若非有為非無為。為不二者。謂之自體。經云。法名自體。又云。自體本來空有不二不盡。若歷法明不二。則有眾多不二而集。為自體緣起也。有為無為為二用。非有非無。即為有無之本體也。體不從緣造。名為自法。自法本來空也。若見自體無二。不見有為。不見無為。不無無二。謂平等法界。只二成無二。只無二成二。只平等成不平等。只不平等成為平等。緣集法界中。又就平等緣集法界中。復開為三種。
一者法界緣集。二者法界無障礙。三者法界解脫。若此平等。無理無教。而理而教。教理故理集也。理教故教集也。理教不二故。法集也。無法無人。而法而人。人法故。法集也。法人故。人集也。人法不二。故行集也。無行異人法。無人法異行。故大乘也。是為大法界緣集也。若無集無散。而集而散。散集集散。乃至生死涅槃。涅槃生死。有無無有。一切無障無礙者。法界無障礙也。若集不可得。散不可得。乃至生死不可得。涅槃不可得。有不可得。
二不二。亦二亦無二。無二無無二。亦亦不可得。無障礙不可得。解脫不解脫。亦不可得。如此絕言。只言絕亦不可得。不可得謂法界解脫也。
問夫法有四種。謂理法。實相法。行法。教法。今云法異者。為是何法。 答夫法異者。覩總之名。該羅四法也。(謂理法者。無相之空。實相者。諸法皆如。是即諸法相也)。 問經云。虗空無相出謂界外法界所不攝。以此而言界。得云無有一法出於法界。 答蓋是以相相法為法界以虗空非法相故。言出法界外。亦非體離法界。(此總問答)。 問有為緣集攝幾種法。
答攝四種。一色法。二心法。三無作法。四空法。 問大虗空及三無為。既非生苦。何故攝屬有為法。 答三無為者。正是事無。無必得有。相待之假。斯名世諦。故屬有為攝也。 問若以假故。屬有為法。不必有生有滅是有為緣集。 答若有若無。二邊不實。若體常住。有無理滅。離生死滅。而是可盡。又亦可離故。終屬生滅法攝也。 問性空相空。屬何法。
答亦有為緣集攝。
問此二是理空中無生滅。又非相待假。何故。屬有為攝。 答此是無常苦空之空。非常住空。若有無常法。則有此空。無常法滅盡。空亦隨盡。金剛心謝。空有俱忘。經然空得空。此空可斷。是以終歸有滅。故屬有為法攝也。 問正取此可斷之法。作有為緣集者。此法終歸散滅。無集為有義。 答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即攝成有為緣集也。 問有為法皆如之。而此人無我空。為屬有為。為屬無為。 答屬有為之無為。
問應身生滅。為屬有為。為屬無為。 答此是無生之生。無滅之滅。屬無為之有為。(有為八問答例一切竟)。 問何故名無為。
答不為三相之所為。故名無為。問常樂我淨。法身般若。皆是妙有。何以故。不為為有乃名為無。答體無三相故。名無為。眾德而成故。緣集也。問既有眾義緣集。何謂得稱為無相。答皆是不生滅相故。名無相故。問若攬眾法集成。便是假名。若是假名。即是有為。答不生之體。體備眾義。非假合共成。故非假名也。問若體備眾義。復以誰為而言緣集。答正以眾義非一。即是眾緣而集也。(無為五問答竟)。問自體者。若為有為無為作體。即是為他作體。
何故名自體。答雖是有為無為依持之本。然本有自實。故名自體。問實之體。既非有為。復非無為。為是何法。答是中道一實自性清淨心。
問染是有為攝。淨是無為攝。今何故非無為而為淨耶。若非無為而得名淨。亦得名染不。 答染淨不攝故。得名自性。不得名染也。 問體非染淨。不得名染。名染者。體非有無。而得名妙有。亦應不得名妙無耶。 答非有非無。不可都無。故名妙有。非有非無。不同無無。故名妙無。夫染即是著。不得名染。 問有為無為為二。自體為一。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