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根。至下當明。
△二見蓋益文二。今初正明得益。
若有眾生見其蓋者(至)金網轉輪王一恒河沙善根。
準晉經云種一恒河沙轉輪聖王所植善根。所謂白淨寶網輪王等。是知則有多箇輪王。非一輪王之多善也。梵本亦然。而言清淨金網者。準瓔珞上卷。金輪位在十迴向中。初地已上。皆是瑠璃輪。而增寶數。以為其別。是知舊譯為寶網者。勝金網也。故彼經云。歡喜地百寶瓔珞。七寶相輪。為四天王。乃至一萬福子。以為眷屬。見百法身。游百佛剎。寶數一一。增至七地。以十三寶。以為相輪。八地但云大寶相輪。九地中云。以白雲寶而為相輪。十地中云。百萬神通寶光瓔珞無畏珠寶。而為相輪。若順晉經。白淨之言。則是九地。則同前文有香幢雲自在光明。若然彼白淨寶。但是所等。則金網無失。若取十地。為清淨金網。正當十地。以無畏珠。為清淨義。又攝化分齊。與第十地攝報果同。證為十地。其義明矣。故下此王放光。遇者亦登十地。一恒沙者。謂從九地已還。乃至十住銅輪。以此十地所化分齊。此前諸位。如河沙矣。故晉經云。寶網輪王等。等取前也。
△二攝化轉益二。初得位益三。初法。
佛子菩薩住此轉輪王位(至)塵數世界中教化眾生。
直明菩薩攝化分齊。已如前釋。
△二喻。
佛子譬如明鏡世界(至)未曾一念而有間斷。
喻上法中教化眾生。
若有眾生聞其佛名必得往生彼佛國土。
喻下合中遇斯光明。獲十地位。
△三合。
菩薩安住清淨金網轉輪王位亦復如是。
初句總合。
若有暫得遇其光明。
準晉經中。亦復如是下。欠放漫陀羅自在光明之言。今經影在後喻合中。若便直云得遇斯光。前文未有放光之處。為何遇耶。
必獲菩薩第十地位。
得十地者。此品之中總有三重。皆得十地。名展轉益。一諸天子聞鼓說法。證得十地。二此天子毛孔出華。并前香蓋。見者證得輪王之位。即是十地三輪王放光。眾生遇者。復得十地。此三所證。位皆齊等。同時頓成。約人各有塵數多類。總是菩薩一隨好中。一光之力。餘光好等彌更難說。
以先修行善根力故。
即顯前來頓益之因。因聞普法。修普善故。
△二成德益二。初喻。
佛子如得初禪雖未命終(至)得諸禪者悉亦如是。
意云。欲界修得色界中定。以欲界眼見色界境。喻於菩薩頓證十地。未轉凡身。見十地境。以法力故。是以三祇而一念可屆者。明一攝一切故。塵劫不窮於一位者。明一切攝一故。如是遲速。皆悉自在。是此圓教。非餘宗也。
△二合二。初正明得益。
菩薩摩訶薩住清淨金網(至)皆得菩薩第十地位。
猶是牒前合中經文。謂以德依地成。所以重牒。不然則成兩度放光。各得十地。
成就無量智慧光明(至)成就如是清淨肉眼。
謂上諸德及與十眼。皆依凡身肉眼而成。故就結之。
△二顯境分齊。即顯肉眼境界廣大。肉眼尚爾。餘眼玄妙不可說也。文三。初假設譬喻。以顯境多三。初一重境界廣大。
佛子假使有人以億那由他(至)悉以集成一佛國土。
△二問答顯廣。令信成益。
寶手於汝意云何(至)當獲如來無上智慧。
△三復積前數。重顯廣大。
寶手設復有人以千億佛剎(至)展轉乃至經八十反。
△二正明能見。
如是一切廣大佛土(至)於一念中悉能明見。
見前廣剎之塵。肉眼能見。已是超勝。況一念耶。
亦見百億廣大佛剎微塵數佛。
明見多佛。
如頗棃清淨光明照十佛剎微塵數世界。
明見佛之相。無心分別。無來去故。
△三結德有歸。
寶手如是皆是清淨金網(至)福德善根之所成就。
歸於輪王。此品之末。經來未盡。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九(入第四十九經)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普賢行品第三十六
△初來意者。先通後別。通謂二品。明出現因果。故次來也。亦名平等因果。謂會前差別之因。成此普賢之圓因。會前差別之果。成於性起出現之果。又前約修生。此約修顯。若爾何以更無別問。復何以前品差別果。終而無瑞。證平等因竟。便有瑞耶。即以此義。顯是會前。若更別問。便有隔絕。欲會前故。不以瑞隔。普法希奇。因果各瑞。又前應有瑞。證經來未盡。所以無也。別謂此品。先因後果。義次第故。亦遠答前第二會。初所行問。故及不思議品。念請種性。本顧問故。前雖已答。下二深妙。故重明之。亦猶相海及與隨好妙中之妙。古德別為一段因果。
二釋名者。初則通顯二品義。名依性起修。依性起用。差別相盡。因果體均。故云平等因果。又因是果因。量周法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