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果果。境界如空。因果二俱盡未來際。利樂含識。故名出現。別則品名。普賢即標人顯法。明此行法非次第法。行者顯法。非人品中。正明所行之法。非說人體。德周法界為普。至順調善曰賢。依性造修曰行。然普賢行。諸經文中。多有其名。品中雖廣。今但略顯。束為十義。以表無盡。一所求普。謂要求證一切如來平等所證。二所化普。一毛端處有多眾生。皆化盡故。三所斷普。無有一惑而不斷故。四所行事行普。無有一行而不行故。五所行理行普。即上事行皆徹理源。性具足故。六無礙行普。上之二法。互交徹故。七融通行普。隨一一行。融攝無盡。八所起用普。用無不能。無不周故。九所行處普。上之八門徧帝網剎而修行故。十所行時普。窮三際時。念劫圓融。無竟期故。上之十行參而不雜。涉入重重。是故善財秖入普賢一毛孔中。所得法門。過諸善友。不可說倍。又上十行通收為二。若約位後普賢說者。則是得果不捨於因。徹窮來際。為普賢行。以人彰法。則普賢之行。若約位。前位中普賢。則是以德成人。但修普行。即曰普賢。亦普賢即行。但從行名。若獨約於位後普賢。則普賢之行。無施下位。廣釋普賢。如初會辨。
三宗趣者。亦先通後別。通以二品。明其平等。因果為宗。會前差別。以為其趣。別以此品。明其平等。圓因為宗。成平等果。無二為趣。
釋文中二。此品辨因。後品明果。前中二。先長行。後偈頌。前中文二。先正說二。先明說因二。初標前略說。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復告諸菩薩大眾言。
普賢說者。以人表法。
佛子如向所演(至)略說如來少分境界。
言如向者。一近指向前隨好一品。為於障重地獄眾生。略說隨好少分力用。廣說難思。二通指前所說之果。為少分境。果海絕言故。三遠通前差別因果。前文雖有圓融之義。以隨方便。五位漸次。因果殊分。逐機就病。未盡法源。故名少分。則顯向下平等因果。逐法性說。因果圓融。名廣大說。
△二徵釋所由二。初徵。
何以故。
徵意云。何以前文名略說耶。
△二釋。
諸佛世尊為諸眾生。
釋文二意。一者成止。諸佛世尊所以出世者。以諸眾生有無明等十種過惡。未宜廣說。是故先明差別因等。二者生後。謂諸眾生既過滋多。障累無盡。則一治一切治。一現一切現。眾生無盡。因果亦窮未來際故。前之所隨。由未盡故。次明十過。
無智。
一無明。
作惡。
二作惡行。晉經名諸纏。則亦是惑。此二為總。次六皆無明。
計我我所。
三可知。
執著於身。
四著身見。故六地云。世間受身。皆由著我。
顛倒疑惑。
五三倒四倒等。不能決斷。
邪見。
六乖僻正理。
分別。
七徧計分別。
與諸結縛恒共相應。
八結縛恒隨。
隨生死流。
九義通業苦。即因果流。
遠如來道。
十行邪徑故。此句結成諸句過失。
故出興于世。
結縛等名。如常所辨。
△二正陳今義。普賢之行。文二。初明所治廣多。既一惑成百萬障。則一障一切障義。則惑惑皆然。今從重說。文三。初總標。
佛子我不見一法為大過失(至)於他菩薩起瞋心者。
標瞋毒最重。除瞋之外。更徧推求。無有一惡如瞋之重。故晉經云。起一瞋心。一切惡中。無過此惡。決定毗尼經中亦云。菩薩寧起百千貪心。不起一瞋。以能違害菩薩大悲。莫過此故。菩薩善戒亦同此說。於他菩薩。起瞋心者。若於菩薩起其瞋。其過尤重。以令菩薩廢大行故。是以大般若中。諸天魔王見諸菩薩互相是非。過常大喜。
△二徵釋二。初徵。
何以故。
△二釋二。初總顯。
佛子若諸菩薩於餘菩薩(至)即成就百萬障門故。
△二徵列名相。
何等為百萬障。
標雖百萬。略列百門。古人寄位。分為五段。
所謂不見菩提障不聞正法障(至)惡羅剎中障。
障十信行。
不樂佛法障(至)不喜見聞佛自在神通障。
障十住行。
不得菩薩諸根障(至)不護持菩薩諸行障。
障十行之行。
樂誹謗一切智語障(至)不決定發菩薩弘誓障。
障十向行。此下障十地行。
不樂與菩薩同住障(至)不聞無礙法故口如啞羊障。
啞羊者。此是耳根障。以生邊地。不聞法處故。口無所說。舌根之障。次下自明。
不具相好故鼻根破壞障(至)三世諸佛菩薩種性障。
昔人結云。菩薩萬行。不過此五。起一嗔心。一切頓障。作此釋者。非不有理。如賊心求法。豈獨障於十地行耶。是知通障一切善法。信尚不起。況後位耶。又所障法界。如帝網重重。能障同所。亦皆無覆。故知百萬猶是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