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無為法大智慧寶。
二即平等性智。觀一切法。若為無為。自他平等。名善分別。
分別說無量法而不壞法性大智慧寶。
三即妙觀察智。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說無量法。而不壞法性。無量法者。即攝觀無量總持定門等。而言說者。雨大法雨。斷一切疑故。
知時非時未曾誤失大智慧寶。
四即成所作智。知機知時。作所應作故。
△三合前深勝二。初用勝體深。
若諸如來大智海中(至)置於如來深密藏故。
此中用勝。喻在總中。此中體深。同法華經髻中明珠。不妄與人。然約下智不及。故稱密藏。不全同喻。故涅槃中。明有密語而無密藏。
△二體勝用深。
此四智寶平均正直。
平均正直。即平等性智。大慈悲等。常共相應。故曰平均。一味相續。名為正直。
端潔。
即大圓鏡智。端者純淨圓德。現種依持故。潔者性相清淨。離諸雜染。
妙好。
即妙觀察智。
普能利益諸菩薩眾。
即成所作智。此約別配。今以四智圓融故。四德亦該四寶。況四智乃十中之一。則永異餘宗。
令其悉得智慧光明。
△三結。
佛子是為如來心第四相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
△五珠消海水喻。喻佛滅惑成德之智。由有前智。無智不生。由有此智。無惑不斷。又前則橫具四智。此則豎具四智。皆是釋前為依之義。文三。初喻二。初總明體用。
復次佛子譬如大海(至)其中所有悉被漂沒。
△二別顯用相。
佛子此日藏大寶光明(至)如火熾然悉盡無餘。
此為極教了義之說。而起世婆沙等說。阿鼻地獄在下。火氣上吞。銷鑠海水。蓋是少分方便之說。而俗典云。以沃燋石銷海水者。或測度而知。或見寶不辨。謂之石耳。又云。注於尾廬壑者。但見其銷。以詺之耳。
△二合二。初合總明體用。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大智慧海(至)無功用大智慧寶。
△二合別顯用相。
佛子諸菩薩。
然此四智。古德有配四種三昧。初是大乘光明三昧智。二是集福德王。三是賢護。四是首楞嚴。此釋配定。理則可爾。案次乘理。以第三名智光普照故。若將初為三。以三為初。乃順文理。今更一解。標其所成。即是四定。約能成智。應別立名。又若將此豎配諸位。尤異昔解。
修習一切助道法時(至)持心一境住於三昧。
謂一佛以即事而真智。治於地前。成初四地。令得賢守定。以此三昧。能守世間及出世間賢善法故。前之三地名為世間。四為出世。既了即事而真則即散而定。
又以除一切法愛大智慧寶光明(至)起廣大神通。
二以即體之用智。治於四地未能起用。令得五地入俗。成集福德王定。
又以慧光普照大智慧寶光明(至)住大明功用行。
三以平等無相智。治五地中雖能隨俗未得平等。令得六七二地般若大光功用後邊成光明定。
又以與如來平等無邊(至)息一切功用令無有餘。
四以平等無功用智。治七地功用。令入八地乃至佛果得首楞嚴定。所作究竟。果既具四。因亦通修。且約相顯。為此豎配。不可偏局。
佛子若無如來此四智寶(至)得如來地無有是處。
△三結。
佛子是為如來心第五相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
△六虗空合受喻。喻佛依持無礙之智。亦釋前依義。文三。初喻。
復次佛子如從水際(至)普容三界而無。
△二合。
佛子如來智慧亦復如是(至)無量智慧而無分別。
上但云依。猶尚通於外依他力。今明體徧普能容受。是則五乘等智。皆是如來大智中物。肇公亦云。夫聖人虗心冥照。理無不統。懷六合於胸中。而靈鑒有餘。鏡萬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虗。即斯義也。
△三結。
佛子是為如來心第六相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
△七藥王生長喻。喻佛窮劫利樂智。文三。初喻四。初總明體用。
復次佛子如雪山頂(至)盡金剛地水輪際生。
△二別顯用相。
彼藥王樹若生根時(至)枝葉華果悉皆如是。
△三得名所由。
此藥王樹根能生莖莖能生根根無有盡名無盡根。
△四揀其非處。
佛子彼藥王樹於一切處(至)地獄深坑及水輪中。
上揀下收。
然亦於彼初無厭捨。
收者亦不厭故。故晉經云。不捨生性。
△二合。亦有四段。而文不次。初合總顯體用有六。
佛子如來智慧大藥王樹(至)廣大悲願而為其根。
一以悲願菩提合根。此為諸佛之本。深難拔故。文有四弘。
於一切如來真實智慧(至)善巧方便以為其莖。
二依實智所生方便為莖。能幹事故。菩提體故。
徧法界智諸波羅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