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偈頌。有五頌。分之為二。初二偈頌法輪體用。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如來法輪無所轉(至)能令眾生悉歡喜。
△二有三偈。頌法輪所因。
佛有三昧名究竟(至)如是自在甚奇特。
△九出現涅槃。轉化既周。安住秘藏。為物示滅。故次明之。然大涅槃。蓋眾聖歸宗冥會之所。寂寥無為。而廣大悉備。形色絕朕。而識智難思。今以無名強名。亦為五別。一者釋名。梵語涅槃。正名為滅。取其義類。乃有多方。總以義翻。稱為圓寂。以義充法。界。德備塵沙。曰圓。體窮真性。妙絕相累。為寂。而言大者。橫無不包。豎無初際。此約三德涅槃以解。若約義開。略明三義。一者體大。自性清淨故。二者相大。方便修淨。累亡德備故。三者用大。化用無盡故。般者入義。性入真入示現入故。若圓融無礙。即大涅槃。二出體。性涅槃既妙絕常數。恬怕希夷。雖迴出百非。而靡所不在。今以義求。不出三法。即摩訶般若解脫法身以為其體。所以三者。翻三雜染故。成智恩斷故。成法門法性應化身故。能證大智冥所證理累永寂故。然此三種不離一如。德用分異即寂之照為般若。即照之寂為解脫。寂照之體為法身。如明淨圓珠。明即般若。淨即解脫。圓體法身。約用不同。體不相離。故此三法不縱不橫。不並不別。如天之目。如世之伊。名秘密藏。為大涅槃。
三顯種類。雖理無不統義類塵沙。今自陿之寬。略分一兩。或唯說一。即大涅槃。或說有二。自有三門。一餘無餘。二性淨方便淨。三真與應。或分為三。此有二種。一約三乘。二即自性真應。或分為四。一自性清淨涅槃。二有餘依。三無餘依。四無住處。有餘無餘義通大小。今唯說大。於三種內。不明二乘。餘皆具論。融而無礙。為大涅槃。如文具之。非獨應滅。四彰業用。囊括終古。導達羣方。靡不度生。靡不成就。故涅槃云。能建大事。則出現諸門。皆斯用也。然諸門廣義。備於別章。略在文具。五釋文。先長行。分二。初徵起。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來應正等覺般涅槃。
△二正釋有十。一體性真常。二德用圓備。三出沒常湛。四虧盈不遷。五示滅妙存。六隨緣起盡。七存沒互現。八大用無涯。九體離二邊。十結歸無住。然斯十段隨義雖殊。皆含體用。互相交徹。顯大涅槃。今初分三。初舉法勸知。
佛子菩薩摩訶薩欲知如來(至)當須了知根本自性。
今初。本自性者。即下所列真如等十。為真應涅槃之根本。故體即自性清淨。涅槃以出二礙。名方便淨。為真涅槃。大悲應物。亦此流故。故名為本。以是本故。但了真如。即了涅槃。
△二指理同事。
如真如涅槃如來涅槃亦如是(至)如來涅槃亦如是。
皆云如者。如即同義。能同涅槃。通真及應。所同如等。即自性涅槃。故上句皆有涅槃之稱。真應無本。應非不生。何出現之為妙。故以本該末以體顯用。令皆圓寂。為大涅槃。所以列十名者。欲明究竟妙道。窮理盡性。無不同故。德無盡故。後之五句加際字者。窮真於無真。為真如際等故。
△三釋顯同相。
何以故。
向言亦如是者。云何如耶。
涅槃無生無出故若法無生無出則無有滅。
釋云。如真如等。不生滅故。何以不生。以但了因所顯非生因所生故。既無有生。亦非出障。始既無生。則永常不滅。是知玄道存於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則生滅齊觀。齊觀則彼此莫二。所以真如與我同根。法性與我一體。真既不滅。應滅寧真。是知涅槃名滅者。斯乃在於無滅者矣。
△二德用圓備。謂如來身色相圓備。常現大機眾生前故。文二。初標舉。
佛子如來不為菩薩(至)亦不為彼示現其事。
約人顯實。云不為菩薩。明說永滅。是為二乘。迹盡雙樹。並為凡小。據此亦名揀異灰斷。
△二徵釋二。初正徵釋。
何以故。
釋有二義。
為欲令見一切如來常住其前。
一令稱實見受用身。即同法身。常住其前。涅槃經云涅槃不空者。謂有善色。常樂我淨故。因滅無常。獲此常故。
於一念中見過去未來(至)色相圓滿皆如現在。
二令見三際。應用之身亦即是常。是故經云。皆如現在。涅槃經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下開栴檀座。佛塔見三世佛。無涅槃者。楞伽經亦云。有佛涅槃。無有涅槃佛。
亦不起二不二想。
遠離能覺所覺故。謂既知幽靈不竭。妙色湛然。三際大均。何生滅之動靜。故不起二也。亦復不取此一常。故無不二也。
△二重徵釋。
何以故。
徵意云。菩薩何以能不起相。
菩薩摩訶薩永離一切諸想著故。
釋云。菩薩由了法空。本無相著故。既無心於動靜。終不謂佛。常與非常。
△三出沒常湛。
佛子諸佛如來為令眾生(至)隨眾生心示現涅槃。
謂涅槃無為。而無所不為。無不為故。能建大事。不礙出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