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疏卷第八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十四(入第五十二經下半)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十明出現見聞親近所生善根。前九出現一期始終。今此意明於上見聞功深益遠。獎物進修。文三。初徵起。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至)見聞親近所種善根。
△二正顯二。初見聞信向益二。初法二。初總。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至)所種善根皆悉不虗。
見等如後喻含之中所明。
△二別。
出生無盡覺慧故(至)到無功用智地故。
別明信益。示不虗相。有十一句。不出智斷恩等三德。
△二喻文有三喻。喻其三德。初少服金剛喻。
佛子譬如丈夫食少金剛(至)不與肉身雜穢而同止故。
喻於智德。智慧破惑。如金剛故。
於如來所種少善根(至)諸行煩惱而共住故。
以有智者。必無煩惱。故不共住。
△二小火燒多喻。
佛子假使乾草積同須彌(至)何以故火能燒故。
喻於斷德。
於如來所種少善根(至)此少善根性究竟故。
性究竟者。了惑本寂故。
△三藥王徧益喻二。初喻。
佛子譬如雪山有藥王樹(至)亦能為作除病利益。
喻佛恩德。種種方便。利眾生故。
△二合二。初明為六根境界之益。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至)則得念佛三昧清淨。
合上藥王編益六根。皆通在世及與滅後。滅後亦有得見佛故。況憶念等。寶性論中。亦明如來與菩薩為六根境界大同於此。
△二明供養遺迹益。
若有眾生供養如來(至)諸煩惱患得賢聖樂。
合上眾生。取彼地土。所經土地。猶通現滅。其塔廟者。唯約滅後。亦同法華。乃至舉一手等。皆已成佛道。
△二見聞不信益。
佛子我今告汝設有眾生(至)乃至究竟入於涅槃。
此明益深。如來秘密藏經中。明罵藥服之。猶能得方。罵沈燒已。還具香氣。罵佛猶勝。敬諸外道。若爾豈無罵藥之罪。罵罪非無。今語遠益。故法華中。跋陀婆羅罵常不輕。千劫處於阿毗地獄。受大苦惱。畢是罪已。還遇常不輕菩薩。復蒙教化。涅槃中喻。以毒塗鼓。欲聞不聞無不死者。菩薩之名。起自聞謗之口。謗尚遠益。況深信耶。況解行耶。況證悟耶。弘持之者。勉思此文。
△第三約示。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至)諸不善法具足善法。
△二總以結酬。
佛子如來以一切譬喻(至)為說譬喻非是究竟。
揀喻異法。上來性起請說因喻。普賢依請明十出現。皆借象取喻。意顯佛旨深玄。深玄之旨。尚不可以智知。豈言象之能及。故令外亡言象。內絕思惟。則庶幾於出現之旨。
△五顯名受持分。先長行。若準晉經。此文之前。有諸菩薩。發二種問。謂何名此經。云何奉持。今但有答。即分為二。先顯名。後正明受持。令知總名。尋名求旨。識受持法。依之修持。今初顯名。
佛子此法門。
十名分為五對。
名為如來秘密之處名一切世間所不能知。
內深外絕對。謂內證三德秘密藏故。外則凡小不能測故。
名人如來印名開大智門。
證寂開智對。
名示現如來種性名成就一切菩薩。
現果成因對。謂性淨萬德。即是佛種。今此十門出現之法。即示現義。
名一切世間所不能壞名一向隨順如來境界。
越世順佛對。世尚不知。安能破壞。此十通是佛分齊境。
名能淨一切諸眾生界(至)根本實性不思議究竟法。
淨機演實對。知生佛同源。則能淨故。隨緣不變之性。乃為諸佛之本故。而性相無礙。因果圓融。為不思議。過此更無為究竟法。前九別義。後一總該。
△二明受持。初辨定法器二。初法二。初標器非器。
佛子此法門如來不為餘眾生說。
非器不為。所謂權小乘可思議乘。歷次修故。名餘眾生。
唯為趣向大乘菩薩說唯為乘不思議乘菩薩說。
是器即為。所謂圓機不揀凡聖。趣向大乘揀於小乘。不思議乘揀於權乘。一運一切運。十信滿心。即攝諸位。圓融無礙。名不思議乘。
△二明受非受。
此法門不入一切餘眾生手唯除諸菩薩摩訶薩。
釋於上來為與不為。有圓信手。能受眾行。故上為。之。權小於斯不盡能受。是故不為。法集經云。是經雖行閻浮提中。於能信深法者。常住如是。正信眾生。心手中行。亦有人以信解行證。皆有手義。以後後破前前。亦是一理。
△二喻。
佛子譬如轉輪聖王(至)於七日中悉皆散滅。
△二合。
佛子此經珍寶亦復如是。
以此經文合七寶者。若無此法。非真佛故。
不入一切餘眾生手唯除如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