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知眾生差別智(至)知一切語言道差別智。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廣大差別智。
二陀羅尼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陀羅尼。
即能持究竟。上文云。修行諸度勝解脫等。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聞持陀羅尼持一切法不忘失故。
上一聞持。次四義持。
修行陀羅尼如實巧觀(至)聽聞正法心不亂故。
次四廣聞持之用。
圓音陀羅尼解了不思議(至)所說之法悉能聞故。
後一収上義持。
一切佛法陀羅尼安住如來力無畏故。
又初四。如次持教行理果。次二重顯持行。即定慧故。次一持理不思議故。次二重顯教。後一重顯果。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若諸菩薩欲得此法當勤修學。
△三說十種佛四。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說十種佛。
上能持所持。皆是佛法。今知法主究竟。故上文云。則得灌頂而升位。十信滿心便得佛故。
△二徵數。
何等為十。
然此十佛。與下十種見佛。名義全同。與前十身。名有同異。義亦不殊。
△三列釋。
所謂成正覺佛。
示成正覺故。即前菩提身。
願佛。
願生兜率。與前全同。
業報佛。
萬行因感故。即前相好莊嚴身。
住持佛。
自身舍利住持故。即力持身。
涅槃佛。
化必示滅故。即前化身。
法界佛。
真無漏界故。即前法身。
心佛。
依唯心故。即威勢身。雖光明亦能攝伏。心最勝。如慈心降魔等。
三昧佛。
常在定故。即福德身。定為福之最故。
本性佛。
了本性故。即前智身。大圓鏡智平等性智皆本有故。故下云明了見。
隨樂佛。
隨所欲樂。無不現故。即意生身。故晉經云如意佛。然佛就內覺。身多就相。故立名不同。餘廣如別章。略如八地。
△四結數。
是為十。
△二有二十門。答前二十句問。明十住行。古德同分為四。初六門別明發心住義。次六門明餘九住中所成內德之行。次三門明諸住中外化之行。後有五門。明無礙殊勝行。非不有理。今取順十住經文二十門。如次明十住行。但與前行。互有廣略影顯。解中之行。廣無盡故。若依圓融。行行徧通。若不壞相。不妨次第。初之四門。明初住行。二三各有二門。四五各一。後五二門。今初四門明發心住。初一總明。後三別顯。今初文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發十種普賢心。
前十住中。自分之內。緣佛十力發心。但廣發心之境。今廣發心之相。影略明故。普賢心者。即菩提心。菩提心就果以明。普賢心約相用說。橫周法界。豎窮未來。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發大慈心救護眾生故(至)悉捨所有故。
前三悲護眾生心。次六起願心。
發念一切智為首心樂求一切佛法故。
求果智。即前緣佛十力。
發功德莊嚴心學一切菩薩行故。
求因行。
發如金剛心一切處受生不忘失故。
豎窮。
發如海心一切白淨法悉流入故。
廣徧。四皆上求願。
發如大山王心(至)施一切眾生無怖畏故。
此二忍施。皆下化願。
發般若波羅蜜究竟心巧觀一切法無所有故。
後一智心。即三心菩提也。又前七護小乘。初三護陿心。後四護小心。餘三護煩惱心。故異凡小。是菩提心。又初三眾生無邊誓願度。度生無悋故。一切施也。次一佛道無上誓願成。次三法門無盡誓願學。後三煩惱無邊誓願斷。即四弘誓願。觀理發心。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心疾得成就普賢善巧智。
△二普賢行法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普賢行法。
別明菩提心。此門即大願心。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願住未來一切劫(至)成無上菩提普賢行法。
亦即是前勝進之行。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等。文旨相同。恐繁不會。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益。
若諸菩薩勤修此法疾得滿足普賢行願。
△三別明悲心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以十種觀眾生而起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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