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觀察眾生無依無怙而起大悲。
上一為總。謂外無善友可依。內無自德可怙故。餘九是別。
觀察眾生性不調順(至)欲縛所縛而起大悲。
上五欲求眾生。但縱目前貪欲之情。
觀察眾生沒生死海而起大悲。
此一有求眾生。故沒生死海。
觀察眾生長嬰疾苦(至)失諸佛法而起大悲。
後三邪梵行求眾生。無明邪見之所病故。但欲邪法故。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益。
菩薩恒以此心觀察眾生。
△四發心因緣四。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發菩提心因緣。
別明智心。觀境推理。發心別故。此與前自分行中發心因緣。亦互影略。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為教化調伏一切眾生故發菩提心。
前五以薩埵為緣。上一為總。下四是別。
為除滅一切眾生苦聚故發菩提心。
令滅妄苦。
為與一切眾生具足安樂故發菩提心。
得真滅。
為斷一切眾生愚癡故發菩提心。
斷癡集。
為與一切眾生佛智故發菩提心。
證真道。即推無作四諦之理。發菩提心。後五以菩提為緣。
為恭敬供養一切諸佛故(至)令佛歡喜故發菩提心。
此二福智因。
為見一切佛色身相好故(至)力無所畏故發菩提心。
此三希福智果。然上二段。文含二意。一成上發心住中行。二成下治地住中行。謂十種大悲。即廣彼自分中十心之一菩提因緣。前五即彼自分中初之五心。一利益。二大悲。三安樂。四憐愍。五安住。後之五句。彼此互闕。
△四結數。
是為十。
△二有二門。正明治地住中行。初近善知識四。初總標。
佛子若菩薩發無上菩提心(至)應起十種心。
此門即勝進中近善知識。文中標內。兼是顯意。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起給侍心歡喜心無違心隨順心無異求心。
無異求者。不求名聞利養及過失故。
一向心。
前六事友。後四同修。
同善根心同願心如來心同圓滿行心。
△四結數。
是為十。
△二近友之果四。初總標。
佛子若菩薩摩訶薩起如是心則得十種清淨。
即勝進近友之果。故標中云。起如是心。則得此十。即是前文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梵云波利戍提。翻有二義。一徧清淨。即此十種。二極清淨。即下第六十四段。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深心清淨(至)了達一切諸語言故。
前六三業淨。上三體淨。
辯才清淨善說無邊(至)具足菩薩自在力故。
此三用淨。
眷屬清淨成就過去(至)除滅一切諸業障故。
此二主伴果報淨。
大願清淨與諸菩薩(至)以普賢乘而出離故。
後二願行淨。
△四結數。
是為十。
△三有二門。明修行住中之行。初自分波羅蜜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波羅蜜。
此門即自分行。彼開一慧為十觀察。今總顯修。十度。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施波羅蜜悉捨一切諸所有故。
十度皆以總相而釋。一一多含。故云一切皆捨等。
戒波羅蜜淨佛戒故(至)智波羅蜜入佛力故。
智即方便。進趣佛力權智。立以智名。
願波羅蜜滿足普賢(至)示現一切自在用故。
神通即力度。晉經名神力。
法波羅蜜普入一切諸佛法故。
法即是智。此從所知。立以法名。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無上大智波羅蜜。
△二勝進智隨覺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智隨覺。
由前行成。無倒了達隨事隨理。善覺知故。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一切世界無量差別智(至)而得出離智隨覺。
即前勝進十法。觀察眾生界等。亦有影略。恐繁不會。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解了一切佛法成等正覺。
△四一門明生貴住中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證知。
即彼自分行。由前了達。故能證知。由證故於聖教中生。
△二徵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