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名說故。
一切法實際一切法無相(至)一切法法界。 餘四各一義。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善入一切智智無上真實義。 △七有二門。明不退住中行。初一自分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說十種法。
由能宣說深廣法故。所以聞說。心不退轉。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說甚深法說廣大法(至)說出生如來力法。 說業性等。成如來力。
說三世相應法說令菩薩不退法。 隨宜演說。令菩薩不退。涅槃二十八中。廣明退不退相。 說讚歎佛功德法(至)一切如來境界相應法。 餘八可知。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巧說法。 △二勝進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持。
謂受持奉行。非但宣之於口。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持所集一切福德(至)持一切諸佛神通游戲力。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大智住持力。 △八有二門。明童真住中行。今初此門。即自分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辨才。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於一切法無分別辨才(至)一切法無所著辨才。 由身口等三業無失故。有無著辨才。 於一切法了達空辨才(至)一切眾生心令歡喜辨才。 由知眾生心樂欲故。辨令他喜。餘八可知。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巧妙辨才。 △二後門勝進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自在。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教化調伏一切眾生自在(至)現成正覺自在。 即彼勝進。現變化自在身等。皆自在義。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大智自在。 △九有二門。明法王子住中行。初自分無著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無著。
由無著故。故能善知。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於一切世界無著(至)於一切佛無著。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得無上清淨智慧。 △二後門勝進平等心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平等心。 由平等故。勝進習學法王處法。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積集一切功德平等心(至)如來智慧平等心。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其中則得如來無上大平等心。 △十有二門。明灌頂住中之行。初明學智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出生智慧。 義當勝進。此門明其成就十智。學佛十智。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知一切眾生解(至)佛種不斷出生智慧。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於諸法無不了達。 △二辨變化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變化。
即自分中十種變化故能動剎等。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一切眾生變化(至)一切加持變化。 然此變化。即實如化。非要化作。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具足一切無上變化法。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十五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十六(入第五十三經卷末)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三有三十門。答前十行三十句問。古德分三。初六門明大志曠遠行。次九門明定慧業用行。後十五門明德備成滿行。然約圓融。此意非無。今不壞次。亦次第顯十行中行。第一行有三門。次二三行各一。第四行二門。第五行六門。次四行各二門。第十行中自有九門。至文當知。
所以用門多少者。檀度在初。故具三。戒忍通世間。故唯一。定慧尊勝。故有多門。智中既多。故般若中略。餘次勝故。但用二門。又此十行雖約十度。而義多含。是故文中。或就十度明義。或就行名以釋。今初三門。歡喜行中之行。即分為三。初明力持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力持。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