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所謂知一切世界入一世界(至)各別了知心生歡喜。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佛剎廣大決定解。
△三解眾生四。標初。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決定解知眾生界。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知一切眾生界(至)寂靜威儀開悟眾生。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無上大威力決定解。
此下入五十七經。
△三有五門。明三地中行。分二。前二門明能起厭行二。初熏習成氣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習氣。
由此地中厭伏煩惱故。於諸行積習。熏成氣分。方能究竟。斷伏煩惱。故名習氣。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菩提心習氣。
行本。
善根習氣。
成行。
教化眾生習氣。
下化。
見佛習氣。
上見。
於清淨世界受生習氣。
受生。
行習氣。
大行。
願習氣。
十願。
波羅蜜習氣。
十度。
思惟平等法習氣。
理智。
種種境界差別習氣。
量智。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大智習氣非習氣智。
△二增盛攝取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取以此不斷諸菩薩行。
晉經中名熾然由前積習愛樂。得增長故。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取一切眾生界(至)悉以明智而現了故。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取(至)如來無上無所取法。
△三有三門。明所起厭行。初正顯修行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修。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修諸波羅蜜修學修慧(至)修示現修勤行匪懈。
前八修因。後二修果。
修成等正覺修轉正法輪。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其中則得無上修修一切法。
△二修成勝緣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成就佛法。
依託此十。能成就故。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不離善知識成就佛法(至)十力境界成就佛法。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如來無上大智慧。
△三明修行離過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退失佛法應當遠離。
別舉十過。總令遠離。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輕慢善知識退失佛法(至)恨諸菩薩退失佛法。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遠離此法則入菩薩離生道。
△四有五門。明四地中行。分三。初門明清淨對治修行增長因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離生道。
前三地寄同世間。有見等惑。猶如生食在腹四地寄同出世。對治清淨。能離彼生。謂離有行。得無生故。顯行純熟。離生澀故。廣如婆沙。今是彼清淨對治之因。故名為道。地經有十法明門。初是觀察眾生。今但廣斯一句。餘略不具。結云。不雜二乘者。以於下句雙行而修。故不同二乘見道離生矣。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出生般若(至)而不捨菩薩一切願行是為十。
△四結勸。
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至)則得菩薩決定法。
△二明其清淨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決定法。
上明能離。今顯所得。出世決定法故。故彼文云。得彼內法。生如來家。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決定於如來種族中(至)決定得預如來眾會。
前五自分。後五勝進。
決定能顯如來種性(至)與一切如來所住無有二。
△四結。
是為十。
△三有三門。明對治修行增長。分二。先二門明修行增長。初門正明增長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出生佛法道。
從緣出生。即增長義。亦猶出息。增長其多。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隨順善友是出生佛法道(至)知佛自在故。
上二順人信法。
發大誓願是出生佛法道(至)知業不失故。
此二願智不虗。
一切劫修行無厭足是出生佛法道(至)成熟眾生故。
此二時處廣長。
不斷菩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