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首。出眾聖故。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涅槃首無能見頂故(至)三千界中最為勝故。
上三果首。
第一善根首三界眾生(至)於一切處常尊勝故。
此三標之以因。釋之以果。
般若波羅蜜首長養一切(至)能令三寶種不斷絕故。
後四直明行首。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無上大智慧首。
△二六根勝德。初明十眼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眼。
明十眼者。即大盡分中。如實知見一切法故。
△二釋。
所謂肉眼見一切色故。
前五名同諸教。而體用不同諸宗。肉眼見障內色故。智論三十七說。肉眼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等。天眼方見遠等。仍有分齊。今肉眼見一切色。已過二眼。故四十四自指云。不思議經應見遠。此中不說。
天眼見一切眾生心故。
然天眼是假和合。不見實相。今明見心。即似同於彼。然心通性相。則亦不同。
慧眼見一切眾生諸根境界故。
此中慧眼似彼法眼。此中法眼似彼慧眼。所以互者。以彼慧眼不能見眾生盡滅一異。不能度生。今顯實過權。反此明能。
法眼見一切法如實相故。
彼中法眼雖知於法。不能徧知眾生方便道。今反此故。明知一切意欲異權故耳。
佛眼見如來十力故。
彼佛眼無細不知。今舉勝況劣。又十力無不該故。
智眼智見諸法故。
智眼見事。即法眼開出。
光明眼見佛光明故。
光明眼通身智光。義兼法慧。
出生死眼見涅槃故。
然涅槃不可見。絕見方見。見圓寂故。
無礙眼所見無障故。
總見諸眼境界。皆無障故。此即一眼具多。為不壞相。須列十眼。
一切智眼見普門法界故。
即是普眼。非但見法界重重。亦乃法界即眼。故為普門。故知十眼全以無礙法界。而為其體。若辨次第。以肉眼見生受苦。次以天眼了知其心。次別知根境。次引入如實。次令得佛力。次尋光而見。次同歸寂滅。後等同法界。餘如別章。
△三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無上大智慧眼。
△二耳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耳。
然眼等六根。由得解脫神通無上故。令見聞嗅觸等。皆自在故。總就行辨。此門亦即釋名分中。聞持如來大法雨故。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聞讚歎聲斷除貪愛聞毀呰聲斷除瞋恚。
上二離順離違。
聞說二乘不著不求聞菩薩道歡喜踊躍。
此二棄小欣大。
聞地獄等謂苦難處(至)知彼皆是無常之法。
此二愍苦厭樂。
聞有讚歎諸佛功德(至)發心修行願到彼岸。
此二滿果圓因。
聞十方世界一切音聲(至)而恒不捨化眾生事。
後二了俗同真。悲智俱運。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成就此法(至)無上大智慧耳。
△三鼻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鼻。
嗅行香故。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聞諸臭物不以為臭(至)非香非臭安住於捨。
上四聞香體。俱舍有四。總名為香。一好香謂沉檀香。二惡香謂葱薤等。三等香。四不等香。謂於前二增益依身。名為等香。損減依身。名不等香。故亦不離好惡。今此中俱聞。聞其上二。更無別體。非香非臭。對前成三。謂如柴炭等。
若聞眾生衣服臥具(至)皆知彼過去所行之行。
此三聞香表用。瑜伽中上二界既無。鼻舌二識亦無。香味二塵語其無麤。此聞有頂香者。明其聞細。菩薩力故。又有頂言。餘處多明是色究竟。準晉經中。聞非想香。則有頂言。亦是三有之頂。既有通果之色。亦有通果之香。
若聞諸聲聞布施持戒(至)亦不廢捨諸菩薩行。
後三聞出世人法。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成就此法(至)無量無邊清淨鼻。
△四舌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舌。
演法味故。下三為成六根。非顯三業。三業前已有故。
△二徵。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開示演說無盡眾生行舌(至)開闡大乘助道舌。
前五約辨顯德。後五約用。
徧覆十方虗空舌(至)滅一切生死煩惱令至涅槃舌。
降四魔。魔即天魔。生即蘊魔。死及煩惱。文中皆具。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至)覆徧一切諸佛國土無上舌。
△五身四。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