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罢置庙,祀用一羊。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牧地
牧地
太宗淳化五年十二月,诏阅视通利军等数十处牧马草地图。先是,太宗以国马多地窄,虑公私互有侵冒,遣中官与使臣同往检责。洎进地图,指诸牧地甚宽,不为民害也。
至道二年闰七月,诏邢州先请射草地,并令拨归牧龙坊。自余荒闲田土,听民请射。先是,诏应荒闲田土许民请射,充永业,其间多有系牧龙坊草地者。州与本坊互有论列,以未能决,乃遣中使相度而有是命。仍俟秋收毕,乃得取地入官。
真宗景德元年四月,命殿直〔宋〕垂远乘传往原、渭、仪等州及镇戎军案视放牧草地。先是,垂远上言四(川)[州]军界有白草,可岁刈取百余万束,以秣饲战马。真宗曰:「西鄙未能罢兵,飞刍最费民力。(偿)[傥]如所言,甚济民费。」故有是命。
七月,知并州王嗣宗言:「西面诸州军所市马可以给战士者,并实时送北面军前,瘦弱者并牵赴阙。汾州地凉,接楼烦,诸监美水(章)[草],望令于此处放牧。暑月道远,免致死损。」从之。
十月,群牧判官王晓言:「准诏,诸州不堪放马闲田,召牧户耕种,不可许有田输税户弃业分房请占。又缘浮客户多苦贫乏,应募者少。请依州县职田例,招主客户种莳,以沃瘠分为三等输课。其州县官吏、使臣,如招得民力,依元诏批历为劳绩。」从之。
二年八月,以开封府学究郑麟言,卫州新乡县东有牧龙乡草地百余里,为户民所占,输租税。乃诏殿中丞祖昌世、内侍高班石惟清同往按视,凡得六百九十余顷,冒佃者三之一,并伏还官。以麟补三班借职。
三年八月,令河北沿边不得焚牧马草地。
四年十月,群(牝)[牧]司言:「诸监以草地充屯田,遣卒种莳,所入不充其费。今马数益多,阙人牧放,请废屯田,仍为草地,委所属州县标其疆畛,免公私侵占。」从之。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群牧制置使陈尧叟等言:「准诏旨,群牧岁息马及万,则分为两监,监标牧马地,令臣等规画以闻。望下京东、京西、河北、陕西转运使并知郓州马元方:除旧系官草地外,应古来坊监、旧牧龙坊草地系官闲田,即标立封堠。其远年逃土及今闲田有与民田相接者,官利市之,或易以沃壤,无妨农种。仍令判官李克勤、田谷往来巡视,俟标定讫,本司上其勤课,请行旌赏。」从之。
三月,群牧制置司言:「内外监牧所管草地,虽已各起立封识,委随处检校。自今欲令每季具帐付群牧司管系。」从之。
三月八日,诏曰:「汶上奥区,东巡所出。比从行庆,用慰来苏。苟刍牧之是资,虑农桑之失业。特敷朝旨,永惠斯人。其令侍御史裴宗元、比部郎中袁逢吉、群牧判官李克勤等,所标郓州牧马草地,并特给与见佃户为主。所要牧放草地,别经度以闻。」
四年十一月,(言)[诏]西窑务停废空闲地,据元系官步亩封标,充牧马草地。仍计会本系检量系:疑误。,起立封堠。
七年三月,侍卫马军司言,雍丘等县牧马地多,为民所盗耕。诏遣官于本县按籍参定,立堠以表之。
八月,诏兖州管勾充牧马草地,并给还本主。其系官闲地,亦许人请射耕佃,群牧司不得指占。
仁宗景佑元年六月二十五日,三司户部副使王沿言:「乞令邢州更不供申群牧司洺州广平监牧马草地文帐。其洺、赵州先许人户佃牧马草地,亦依例施行。」从之。
庆历二年正月,诏权以同州沙苑监牧马地为营田。
嘉佑四年五月十九日,差都官员外郎高访往河北路,先与逐监官员标定合召人耕佃牧马地土,不得多占顷数。凡得剩田三千三百五十余顷,岁课一十万七千八百二硕、绢万三千二百五十一匹、草十万一千二百三十束。
七年在月,诏洺州广平监牧地听民请佃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元年二月四日,群牧司言:「枢密副使邵(兀)[亢]乞将监牧马剩地各立田官,仰专管耕种之政,以成牧养之利。勘会左右厢马监草地,实管四万八千二百余顷。今约以马五万匹为额,每匹占地五十亩。大名、广平四监共一万五千余顷,剩地不多。并原武监所管凤凰陂八百顷,系自来与诸坊监共占牧放。欲并且依旧外,所有原武、单镇、洛阳、沙苑、淇水、安阳、东平等监地三万二千四百余顷、马三万六百匹、额数占放外,可以择良田一万七千余顷,召人租佃,牧草粟以备寒月支用,委是利便。
」从之。
十二月,权河北监牧使崔台符言:「乞应系牧地人户已占佃者,并令供析所出租税。今后尽归本路监牧司支用。」从之。
二年十月十四日,诏令群牧司检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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