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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338页

年,太子释奠,采晋故事(裴松之议舞六佾,宜设轩悬之乐,器用悉依上公)。祭毕,亲临学宴会,太子以上悉在。
齐武帝永明三年,有司奏:“宋元嘉旧事,学生到,先释奠先圣、先师,礼又有释菜,未详今当行何礼?用何乐及礼器?”时从喻希议,用元嘉故事,设轩悬之乐,六佾之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尚书令王俭议:“《周礼》‘春入学,释菜合舞。’《记》云‘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又云‘始入学,必释奠先圣、先师’。中朝以来,释菜礼废,金石俎豆,皆无明文。方之七庙则轻,比之五祀则重。陆纳、车允谓宣尼庙宜依亭侯之爵;范甯欲依周公之庙,用王者仪,范宣谓当其为师则不臣之,释奠日,宜备帝王礼乐。此则车、陆失於过轻,二范伤於太重。喻希云:‘若王者自设礼乐,则肆赏於致敬之所;若欲嘉美先圣,则须所况非备。’细寻此说,守附情理。皇朝屈尊弘教,推以师资,引同上公,即事惟允。元嘉裴松之议,故事可依也”)。
梁武帝天监八年,皇太子释奠。周舍议:“既惟大礼,请依东宫元会,太子著绛纱衤暴(音博,衣领也),乐用轩悬。合升殿坐者,皆服朱衣。”帝从之。又有司以为,《礼》云‘凡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阶’。吏部郎徐勉议:“郑元云:‘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宫室既异,无不由阼阶之礼。请释奠及宴会,太子升堂,并宜由东阶。若驾幸学,自然中阶。其会宾客,依旧西阶。”大同七年,皇太子表其子宁国、临城公入学,时议者以与太子有齿胄之议,疑之。议中臣缵等以为:“参、点、回、路,并事尼父,邹、鲁称盛,洙、汶无讥。师道既光,得一资敬,无亏亚二。”制可。
後魏封孔子二十七叶孙乘为崇圣大夫。
孝文太和十九年,改封二十八叶孙珍为崇圣侯。
文成帝诏:宣尼之庙,当别敕有司行荐享之礼。
北齐改封三十一代孙为恭圣侯。
北齐将讲於天子。讲毕,以一太牢释奠孔宣父,配以颜回,列轩悬乐,六佾舞。皇太子每通一经及新立学,必释奠礼先圣、先师、每岁春、秋二仲,常行其礼。每月朔,制:祭酒领博士以下及国子诸学生以上,太学、四门博士升堂,助教以下、太学诸生阶下,拜孔圣,揖颜回。日出行事。郡学则於坊内立孔、颜庙,博士以下亦每月朝(张凭议日:“不拜颜子者,按学堂旧有圣贤之象,既备礼尽敬,奉尼父以为师,而未详颜子拜揖之仪。臣以圣者,君道也;师者,贤臣道也。若乃尧、舜、禹於君位,则稷、契与我并为臣矣。师元风於洙、泗,则颜子吾同门也。夫大贤恭已,既揖让於君德;回也如愚,岂越分於人师哉!是以王圣佐贤,而君臣之义著;拜孔揖颜,而师资之分同矣”)。
後周武帝平齐,改封孔子後为邹国公。
隋文帝仍旧,封孔子後为邹国公。
炀帝改封为绍圣侯。
隋制,国子寺每岁四仲月上丁,释奠於先圣、先师,年别一行乡饮酒礼。州县学则以春、秋仲月释奠,亦每年於学行乡饮酒礼。
唐高祖武德二年,诏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各一所,四时致祭。仍博求其後,具以名闻,详考所宜,当加爵土。七年,幸国子学,亲临释奠,引道士、沙门与博士杂相驳难久之。
太宗贞观二年,左仆射房元龄等建议:“武德中,诏释奠於太学,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享。臣以为周公、尼父俱称圣人,庠序置奠,本缘夫子,故晋、宋、梁、陈及隋大业故事,皆以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历代所行,古今通允。伏请停祭周公,升孔子为先圣,以颜回配。”诏从之。
十一年,封孔子裔德伦为褒圣侯,修宣尼庙於兖州,给户二十充享祀。
十四年,幸国子学,亲释奠。
二十年,诏皇太子於国学释奠於先圣、先师,皇太子为初献,国子祭酒为亚献,摄司业为终献。
初,释奠以儒官自为祭主,直云博士姓名。至是,中书侍郎许敬宗等奏:“按《礼记 文王世子》:‘凡学,官春释奠於先师。’郑元注曰:‘官谓诗、书、礼、乐之官也。’彼谓四时之学,将习其道,故儒官释奠,各於其师,既非国家行礼,所以不及先圣。至於春、秋二时合乐之日,则天子视学,命有司兴秩节,总祭先圣先师焉。秦、汉释奠,无文可检。至於魏氏,则使太常行事。自晋、宋以降,时有亲行,而学官为主,全无典实。且名称国学,乐用轩悬,樽俎威仪,并皆官备,在於臣下,理不合专。况凡在小神,犹皆遣使行礼,释奠既准中祀,据礼必须禀命。今请国学释奠,令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词称‘皇帝谨遣’,仍令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其诸州,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县令为初献,县丞为亚献,博士既无秩,请主簿通为终献。若阙,并以次差摄。州县释奠,既请遣刺史、县令亲为献主,望准祭社,给明衣,修附礼令为永式。学令祭以太牢,乐用轩悬,六佾之舞,并登歌一部。与大祭祀相遇,改用中丁。州县常用上丁,无乐,祭用少牢。”
二十一年,诏以左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