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中迁为之(梁到洽为尚书殿中郎,洽兄弟群从递居此职,时人荣之。又殿中郎缺,武帝曰:“此曹旧用文学,且居雁行之首,宜详择其人。”乃以张缅为之)。陈有二十一曹。後魏三十六曹。至西魏改为十二部。北齐有二十八曹(吏部、考功、主爵、殿中、仪曹、三公、祠部、驾部、主客、虞曹、屯田、起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都兵、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度支、仓部、左民、右民、金部、库部)。
其吏部、三公各二人,馀并一人,凡三十郎中(後魏、北齐唯置郎中)隋初,尚书有六曹、二十四司,凡领三十六侍郎(吏部、司勋、主客、膳部、兵部、职方、都官、司门、度支、户部、比部、刑部等侍郎各二人,主爵、考功、礼部、祠部、驾部、库部、金部、仓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分司官曹务,直禁省,如汉之制。至开皇三年,二十四司又各置员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帐,侍郎阙则摄其曹事(今尚书员外郎,其置自此始。
以前历代皆谓之尚书郎,各以曹名为称首,或谓之侍郎,皆无员外之号。前代史传及《职官要录》或有言员外郎者,盖谓员外散骑侍郎耳,非尚书之职;前代所言郎官上应列宿,盖谓三署郎,非今所谓尚书郎中也)。炀帝即位,以尚书六曹各置侍郎一人,以贰尚书之职(今之侍郎,其置自此始也。或有曹加二人者。夫侍郎之名旧矣。汉凡诸郎皆掌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以侍卫之故,通谓之侍郎。故武帝时,东方朔为郎,当时谓之“官不过侍郎,位不过执戟”是也。
历代尚书亦有侍郎。隋初尚书诸曹、二十四司诸郎,皆谓之侍郎,通若今之郎官耳,非今六部侍郎之任。自汉以来,尚书侍郎悉然)。改诸司侍郎但曰郎(则今郎中之职)。又改吏部为选部郎,礼部为仪部郎,兵部为兵曹郎,刑部为宪曹郎,工部为起曹郎,以异六侍郎之名。废诸司员外郎,而每司增置一曹郎,各为二员。都司置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品同诸曹郎,掌都省之职。寻又每减一郎,置承务郎一人,同开皇员外郎之职。唐改隋诸司郎为郎中,每曹又复置员外郎。
武德六年废六司侍郎,贞观二年复旧。今尚书省有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分掌尚书六曹事。其诸曹诸司郎中总三十人,员外郎总三十一人,通谓之郎中,尤重其选。其职任名数,各列在六曹之後。凡郎中章服,皆元冕五旒,衣无章,裳刺黻一章,两梁冠。凡员外郎章服,并爵弁元缨簪,尊者衣裳,一梁冠。
○行台省
行台自魏、晋有之。昔魏末晋文帝讨诸葛诞,散骑常侍裴秀、尚书仆射陈泰、黄门侍郎锺会等以行台从。至晋永嘉四年,东海王越帅众许昌,以行台自随是也(越请讨石勒,表以行台随军)。及後魏,谓之尚书大行台,别置官属(後魏道武帝置中山行台,以秦王仪为尚书令以镇之。孝文永熙三年,以宇文泰为大行台,以苏绰为行台度支尚书)。北齐行台兼统民事,自辛术始焉(武定八年,辛术为东南道行台。东徐州刺史郭志杀郡守,文宣闻之,敕术日:“江淮初附,百姓难向京师。
留卿为行台,亦欲理边民冤枉,监理牧守。自今以後,所统十馀州地诸有犯法者,刺史先启听报,以下先理後表。”齐代行台兼总民事,自术始也)。其官置令、仆射,其尚书丞、郎皆随时权制(江左无行台,唯梁末以侯景为河南王大行台,承制如邓禹故事)。隋谓之行台省,有尚书令、仆射(左右任置)各一人,主事四人;有考功(兼吏部、主爵、司勋)、礼部(兼祠部、主客)、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库部、刑部(兼都官、司门)、度支(兼仓部)、金部、工部、屯田(兼水部、虞部)侍郎各一人。
每行台置食货、农圃、武器、百工监副监,各置丞(食货四人,农圃一人,武器二人,百工四人)、录事等员(食货、农圃、百工等各二人,武器一人)。盖随其所管之道,置於外州,以行尚书事。开皇八年将伐陈,则置淮南行省於寿春;九年已平陈,则废淮南行台省。唐初亦置行台。武德四年诏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自令、仆至郎中、主事,品秩皆与京师同,而员数差少,山东行台及总管诸州并隶焉。其益州、襄州、山东、淮南、河北等道,令、仆以下各降京师一等,员数又减焉。
行台尚书令得承制补。其秦王、齐王府官之外,各置左、右六护军府,及左右亲事帐内府,贞观以後废。其後诸道各置采访等使,每使有判官二人,兼判尚书六行事,亦行台之遗制。
致堂胡氏曰:“由朝廷制藩屏,以藩屏临州县,以州县治百姓,如挈裘而振其领。政出於一,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