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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799页


十九年,五官中郎将张纯与太仆朱浮奏言:“礼,为人後者则为之子,既事大宗(大宗,谓元帝),则降其私亲。今高庙,陈叙昭穆,而春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厕尊,不合礼意。昔高祖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孙後祖,不敢私亲,故为父立庙,独群臣侍祠。臣愚谓宜除今亲庙,以则二帝旧典,愿下有司博采其议。”诏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议:“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亲庙,宣、元皇帝尊为祖父,可亲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其祭上至春陵节侯,群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亲亲之恩。”诏可。其南阳春陵岁时各且因故园庙祭祀。园庙去太守治所远者,在所令长行太守事侍祠。南顿君称皇考庙,钜鹿都尉称皇祖考庙,郁林太守称皇曾祖考庙,节侯称皇高祖考庙,在所郡县侍祠。
致堂胡氏曰:西汉自“孝成而後,三世无嗣。王莽篡时,汉祚既绝,光武扫平祸乱,奋然崛起,虽祖高祖,而帝四亲,非与哀朝尊崇藩统同事,於义未有大不可者。然一闻纯等建议,断然从之,曾无留难,章陵四祠,蔑有异等,彼何所为而然邪?寡恩之谮,既不闻於当年,失礼之议,又不生於後代,以是较之,宣、哀过举益明,而礼所载为人後者为其父母降而不得祭,岂可违而不守哉”。
中元元年,帝使司空告祠高庙,以吕氏王诸吕,贼三王几危社稷,不宜配食。上薄太后尊号曰高皇后,配食地。迁吕太后庙於园,四时上祭。
和帝追尊其母梁贵人曰恭怀皇后,陵以窦后配食章帝,恭怀皇后别就陵寝祭之。
安帝以清河孝王子即位,建光元年,追尊其祖母宋贵人曰敬隐后,陵曰敬北陵,亦就陵寝祭,太常领如西陵。追尊父清河孝王曰孝德皇,母曰孝德后,清河嗣王奉祭而已。
顺帝即位,追尊其母曰恭愍后,陵曰恭北陵。就陵寝祭,如敬北陵。
桓帝以河孝王孙蠡吾侯即位,梁太后诏追尊河孝王为穆皇,夫人曰孝穆后,庙曰清庙,陵曰乐成陵;蠡吾先侯曰孝崇皇,庙曰烈庙,陵曰博陵。皆置令、丞,王因奉祀。
灵帝以河孝王曾孙解犊侯即位,窦太后诏追尊皇祖淑为孝元皇,夫人夏氏曰孝元后,陵曰敦陵,庙曰靖庙;皇考长为孝仁皇,夫人董氏为真园贵人,陵曰真陵,庙曰奂庙。
献帝即位,相国董卓奏恭怀、敬隐、恭愍三皇后(和帝生母,安帝祖母,顺帝母)并非正嫡,不合称后,皆奏毁之。
魏文帝甄后赐死,故不列庙。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持节奉策告祠於陵。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既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原。今文昭皇后於後嗣,圣德至化,岂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神灵迁化,而无寝庙以承享祀,非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别立寝庙。”奏可。
太和元年二月,立庙於邺。四月,洛邑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以太牢告庙。至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永传享祀,乐舞与祖庙同,废在邺庙。
明帝太和三年诏曰:“礼,王后无嗣,择见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汉宣继昭帝後,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朝议,遂尊恭皇,立庙京师。又宠藩妾,使比长信,僭差无礼,人神弗佑。罪师丹忠正之谏,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後,相踵行之。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为戒,後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後之义;敢为佞邪导谀君上,妄建非正之号,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是後高贵、常道援立,皆不外尊。及愍帝建兴四年,司徒梁芬议追尊之礼,帝既不从,而右仆射索(丑林反)等亦称引魏制以为不可,故追赠吴王为太保而已。
晋武帝既改创宗庙,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为景怀皇后。任茂议以为夏侯初嫔之时未有王业。帝不从(时已尊景王夫人羊氏为景后矣)。
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於太庙,周汉未有其准。魏明帝则别立平原主庙,晋文异魏也。
惠帝世,愍怀太子、二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并庙,元帝时,怀帝殇太子又庙,号为阴室四殇。
怀帝初,又策武帝後宫杨氏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阳陵侧,别祠弘训宫,不列於庙。
成帝咸康时,作武悼后神主於庙,配享世祖。
元帝太兴二年,有诏琅邪恭王宜称皇考。贺循议云:“礼典之义,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号。”帝又从之。
元帝为琅邪王,妃虞氏永嘉时薨,帝为晋王,追尊为王后。有司奏请王后应别立庙。令曰:“今宗庙未成,不宜更兴作,使修饰陵上屋以为庙。”太兴三年,追谥皇后,於太庙。
明帝生母豫章君荀氏,成帝时薨,赠豫章郡君,别立庙於京师。
孝武太元十九年,诏追尊郑太后(简文帝母,元帝後宫),尚书令王奏下礼官详正。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