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永嘉户数损於建康一万,本初户数损於永嘉五十八万有奇,殊不可晓,岂纪录之误邪?桓帝永寿二年,户千六百七万九百六,口五千六万六千八百五十六。
右东都户口极盛之数。此系《後汉书郡国志》所载,如《通典》则以为户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户少於《汉书五》百三十八万有奇,口多於《后汉书》六百四十二万有奇,未知孰是。灵帝遭黄巾之乱,献帝罹董卓之难,大焚宫庙,劫御西迁,京师萧条,豪杰并争,郭汜、李亻之徒,残害又甚,是以兴平、建安之际,海内荒废,天子奔流,白骨盈野。故陕津之难,以箕撮指,安邑之东,后裳不全。遂有戎寇,雄雌未定,割剥庶民三十馀年。
及魏武克平天下,文帝受禅,人众之损,万有一存。
魏武据中原,刘备割巴蜀,孙权尽有江东之地,三国鼎立,战争不息。魏氏户六十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汉昭烈章武元年,有户二十万,男女九十万。蜀亡时,户二十八万,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吴赤乌五年,户五十二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吴亡时,户五十三万,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後宫五千馀人。刘昭补注《後汉郡国志注》曰:“魏景元四年,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
又按正始五年,扬威将军朱照日所上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推其民数,不能多蜀矣。昔汉永和五年,南阳户五十馀万,汝南户四十万,方之於今,三帝鼎足,不逾二郡,加有食禄复除之民,凶年饥疾之难,且可供役裁足一郡,以一郡之用供三帝之用,斯亦勤矣。”魏武帝初平袁氏,定邺都,制赋,户绢二匹、绵二斤(见《田赋门》)。
晋武帝平吴之後,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ク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占田数见《田赋门》)。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为老小,不事。
蜀李雄薄赋,其人口出钱四十文。巴人谓赋为ク,因为名焉。ク之名旧矣,其赋钱四十,则起於李雄也。晋武帝太康元年,平吴之後,九州攸同,大抵编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此晋之极盛也。後赵石勒据有河北,初文武官上疏,请依刘备在蜀、魏王在邺故事。魏王即曹公。以河内、魏、绛等十一郡并前赵国合二十四,户二十九万,为赵国。前秦苻坚灭前燕慕容,入邺阅其名籍,户二百四十五万八千九百六十九,口九千九百九十八万七千九百三十五,徙关东豪杰及诸杂夷十万口於关中,平燕定蜀之後,伪代之盛也。
时关陇清宴,百姓丰乐,自长安至於诸州,二十里一亭,四十里一驿,行者取给於途,工贾资贩於道。
孝武帝太元二年,除度定田收租之制,公王以下口税三斛,唯蠲在身之役。 八年,又增税米五石。
南燕主慕容备德优迁徙之民,使之长复不役,民缘此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以避课役。尚书请加隐核,从之。得荫户五万八千。 宋武帝北取南燕,平广固(今北海郡),西灭姚秦,平关、洛,长河以南尽为宋有。帝素节俭,文帝励精勤民,元嘉之治,比於文、景。国富兵强,更务远略,师徒覆败,江左虚耗。今按本史,孝武大明八年,户九十万六千八百七十,口四百六十八万五千五百一。
宋文帝元嘉中,始兴太守孙豁上表曰:“武吏年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十五以下至十三皆课三十斛,一户内随丁多少悉皆输米,且十三儿未堪田作,或是单迥,便自逃匿。户口之减,实此之由。宜更量课限,使得存立。今若减其米课,虽有交损,考之将来,理有深益。”诏善之。
按:汉以前,田赋自为田赋,户口之赋自为户口之赋。魏晋以来,似始混而赋之,所以晋孝武时除度定田收租之制,只口税三斛增至五石。而宋元嘉时,乃至课米六十斛,与晋制悬绝,殊不可晓。岂所谓六十斛者非一岁所赋邪?当考。宋孝武帝大明五年,制:天下人户,岁输布四尺。孝武大明中,王敬弘上言:“旧制,人年十二半役,十六全役,当以十三以上自能营私及公,故以充役。考之见事,犹或未尽。体有强弱,不皆称年。
循吏恤隐,可无甚患,庸愚守宰,必有勤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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