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06-史藏 -10-政书

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导航地图-第92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况值苛政,岂可称言!至今逃窜求免,胎孕不育,乃避罪宪,实亦由兹。今皇化维新,四方无事,役名之宜,应存消息。十五至十六宜为半丁,十七为全丁。”帝从之。
齐氏六主,年代短促,其户口未详。 齐自永元以後,魏每来伐,继以内难,扬、徐二州人丁三人取两,以此为率,远郡悉令上米。准行一人五十斛,输米既毕,就役如故。又先是诸郡役人,多依人士为附隶,谓之属名。又东境役苦,百姓多注籍诈病遣外,医巫在所检占,诸属名并取病身,凡属名多不合役,往往所在并是复荫之家。凡注病者,或以积年皆摄充将役,又追责病者租布,随其年岁多少,衔命之人皆务货赂,随意纵舍。
梁武之初,亦称为治,後侯景逆乱,竟以幽毙。元帝才及三年,便至覆灭,坟籍亦同灰烬,户口不能详究。陈武帝荆州之西既非我有,淮、肥之内力不能加。宣帝勤恤民隐,时称令主,阅其本史,户六十万,而末年穷兵黩武,远事经略,吴明彻全军只轮不返,锐卒歼焉。至後主亡时,隋家所收户五十万,口二百万。後魏起自阴山,尽有中夏。孝文迁都河洛,定礼崇儒。明帝正光以前,时惟全盛,户口之数,比夫晋太康倍而馀矣。按:太康平吴後,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口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
云倍而馀,是其盛时则户有至五百馀万矣。道武帝时,诏采诸漏户合输纶绵。自後诸逃户占为纟由茧罗者甚众,於是杂、营户师遍於天下,不隶守宰,赋役不同,户口错乱。景穆帝即位一切罢之,以属郡县。按:人户之以输财别为户计,不隶郡县,其事始此。魏令每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详见《田赋门》)。尔朱之乱,政移臣下,分为东西。权臣擅命,战争不息,人户流离,官司文簿散弃。今按旧史,户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八。其时以征伐不息,唯河北三数大郡多千户以下,复通、新附之郡,小者户才二十,口百而已。
齐神武秉政,乃命孙腾、高崇之分责无籍之户,得六十馀万,於是侨居者各勒还本籍,是後租调之入有加焉。北齐承魏末丧乱,与周人抗衡,虽开拓淮南,而郡县褊小。文宣受禅,性多暴虐,及武成、後主俱是僻王,至崇化二年为周所灭。有户三百三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十万六千八百八十。北齐武成清河三年,乃令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以下为丁,十六以上、十七以下为中丁,六十六以上为老,十五以下为小。後周闵、明二主,俱以弑崩。武帝诛权臣,揽庶政,恭俭节历,考名实,五六年内,平荡燕、齐,嗣子昏虐,亡不旋踵。
大象中有户三百五十九万,口九百万九千六百四。周制:司役掌力役之政令,凡人自十八至五十九皆任於役,丰年不过三旬,中年则二旬,下年则一旬。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有年八十者,一子不从役;百年者,家不从役;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役。若凶札,亦无力征。隋文帝颁新令,男女三岁以下为黄,十岁以下为小,十七岁以下为中,十八岁以上为丁,以从课役,六十为老乃免。开皇三年,乃令人以二十一成丁。炀帝即位,户口益多,男子以二十二为丁。
高奏:“人课税,虽有定分,年恒徵纳,除注常多,长吏肆情。文帐出没,既无定簿,难以推校。乃输籍之样,请遍下诸州,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巡人,各随便近,五党三党,共为一团,依样定户上下。”帝从之,自是奸无所容。
《通典》论曰:“隋受周禅,至大业二年,有户八百九十万。盖承周、齐分据,暴君慢吏,赋重役勤,人不堪命,多依豪室;禁网隳废,奸伪尤滋。高睹流冗之病,建输籍之法,於是定其名,轻其数,使人为浮客,被强家收太半之赋;为编奉公上,蒙轻减之征。浮客悉自归於编户,隋代之盛由此。
东坡苏氏曰:“古者以民之多寡,为国之贫富。故管仲以阴谋倾鲁、梁之民,而商鞅亦招三晋之人以并诸侯。当周之盛时,其民物之数登於王府者,盖拜而受之。自汉以来,丁口之蕃息与仓廪府库之盛莫如隋,其贡赋输籍之法,必有可观者。然学者以其得天下不以道,又不过再世而亡,是以鄙之,而无传焉。孔子曰‘不以人废言’,而况可以废一代之良法乎!文帝之初,有户三百六十馀万,平陈所得又五十万,至大业之始,不及二十年,而增至八百九十馀万者,何也?
方是时,布帛之积至於无所容,资储之在天下者至不可胜数,及其败亡涂地,而洛口诸仓,足以致百万之众,岂可少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