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之法也。
□应与下粮船被窃一条参看。
转解官物 一,空重漕船,沿途州县、卫所,照定限时日,驱令出境。如有违限,将专催、督催、押运、领运官,倶交该部照例分别议处。随幇百总、旗头,违限一次,笞五十。二次,杖六十。三次,杖七十。毎一次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徒三年。督抚不行査参,照隐匿不参催粮官例议处。设有非常风阻、冰冻、浅滞,倶令査实报明,免其议处。
此条康熙十七年,戸部题漕船违限事理,雍正三年纂辑为例。
谨按。重,谓漕船重运北上也。空,谓回空漕船也。自某处至某,及顺流、逆流,均有一定限期。吏、戸二部例言之最详,应参看。
转解官物 一,凡运解饷鞘到汛,不照拨定兵丁名数护送,或兵丁有于中途私回者,解官即报明该督抚题参,将该汛专、兼将弁,照少拨解役例议处。中途私回之兵丁,责革名粮。
此条系雍正五年,刑部会同九卿议准定例。
谨按。中途私回之兵丁,较潜行小路情节为重,仅止责革,似觉太寛。此言未失事者。下管押饷鞘一条,系言失事者,应参看。
□一鞘二夫,银一万两,拨防护兵二名,戸役四名。二万两以上,酌量加派。吏、戸二部例文,言之最详。刑例无文,且专言兵丁,而无戸役,亦嫌未能详备。
转解官物 一,粮船到淮,米色霉变,运弁出有米色结状者,亏折之米着落该幇旗丁赔补。运弁未经出有结状者,着落县幇各半均赔。
此条系雍正五年定例。
《戸部则例》。
□一,漕粮过淮盘验,如米色不纯,先经地方督抚奏明有案者,抵通验兑。傥有霉变,应着落原兑各州县分赔六成,旗丁分赔四成。如水次兑漕时,并未据该督抚奏明米色不纯,于过淮时,经总漕验出者,到通验兑,傥有霉变,着落弁丁赔补,以示区别。
转解官物 一,卫所运弁正丁雇觅头船水手,倶开明姓名、籍贯,各给腰牌,令前后十船互相稽査,取具正丁甘结,十船连环保结,如一船生事,十船连坐。押运粮道等官,在途稽査,傥有生事者,会同地方官审讯惩治,仍将生事情由报明总漕。其未经开兑之先,责成本省巡抚及粮道等官。开运出境之后,责成漕运总督及沿途该管文武等官。到津以后责成仓场侍郎,坐粮厅并天津总兵、通州副将,天津、通州府、县,各按该管地方,严行稽査。一经事犯,协同押运官立即擒拏,按律惩治。傥押运官弁或有徇纵,地方官不行査拏,该督抚即行题参。除徇纵之押运官,照例革职外,其该管道员及沿途之该管文武官弁,并各处之该管上司,倶分别议处。若申报而各处该管上司不行题参者,照例议处。
此条系雍正七年,刑部会同吏、兵等部,议覆浙江总督李卫奏准定例。
谨按。此专为稽査水手而设。此等人有犯抢劫人命、鬪殴,另见别条。
□头船本系头舵二字,戸部例及处分例均系头舵。头谓在船首者,舵谓在船尾者,舵工头工也,其余皆水手也。改为头船自系错误。
□与下隐匿腰牌一条参看。此云各给腰牌,下云隐匿腰牌,情事亦正相类,似应修并为一。
戸部例,
□一,粮船头舵、水手,责成各卫所及运弁正丁,雇募,择其谙錬老成有家室之人,取具本籍邻佑及本船头舵,水手互保各结,并地方官印结,造具年貌花名清册,转报粮道査存。仍开明姓名籍贯,各给腰牌,粮道押运等官,沿途稽査。如中途或有事故,更换押运官弁,移行该地方官,选择土著良民添补。仍取据册结,申报存査。
转解官物 一,委解铜斤,照解饷之例,按运更换,如有递年长令管解者,将原委之上司交部议处。傥局内书役、炉头人等,于收铜之时任意轻重,及勒索情弊,査明按律治罪。失察之该管官,交部严加议处。其各省委解颜料等项,亦照此例按批更换。
此条系雍正十二年例,乾隆五年删定。
谨按。此例凡分三层,上下二层指运员言,中一层指收铜者言。
□按律治罪,并未叙明治以何罪,似即收支留难之律也。应归彼门。
□解饷例刑律无文。《戸部则例》钱法门,运员事宜,及遴员采买各条,极倶详备,应参看。
□又库藏门解饷条云,凡起解钱粮、颜料,其解员按批更换。不准长年递委,违者,将委解之上司官议处。与此例末一段同。而委解铜斤,并无明文。
《处分则例》。保送运员各条,大略谓,先于现任内遴派,后于试用人员内择其曾经委署正印干练能事者,一体派委。如甫经分发到省,未经委署之员,概不准其滥派。又保送运员,先由府州县出考,再由道员加考移司,详送督抚验看。如所保之员,不胜委解之任,令其掣回另保,并无递年长令管解作何处分明文。此条原例,解员革职似系优差,恐有营谋而得者。改定之例,似又以为苦差矣。吏部既无明文,如何议处,记核。
转解官物 一,盐课银两,起解京协各饷,所需水脚,向系商人自备应用,并不按站给与夫马供应。毎逢起解之期,该管官预先移会前途督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