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实情形未分,盗赃未确,限内不能完结者,承审官立即据实详报,逐细声明,该管上司核明预行咨部,准其展限两个月完结。傥承审官有将易结之盗案,滥请展限,该督抚漫为咨部者,承审官革职(按照易结不结例),各该上司交部分别议处。
此二例原系四条,一系雍正五年例,原载官文书稽程门,乾隆五年移入于此。一系乾隆二十七年,山西按察使梁翥鸿条奏定例(按,盗案限十个月完结,续获盗犯限六个月审结。
□另行展限完结,谓另扣审限六个月也。总不得逾违统限,谓不得逾十月之限也。后改为另行展案扣限四个月,则指统限而言矣。与下不得逾违统限一句,无甚分别。且续获在分限将满之时,究竟展限若干日,亦未叙明。窃谓盗劫之案,多则数十人,少亦不下八、九人,首伙各犯未必一时全获,是以审限较命案为寛,又定有续获之限,改定之例,以四个月为限,而续获在分限以内,及将满之时,转无展限,殊嫌太促。《处分则例》已有专条)。一系乾隆三十年,湖北按察使雷畅条奏定例。一系乾隆二十八年,钦奉上谕,吏部会同刑部奏准定例,嘉庆六年修并改定。
谨按。此二条又系审限,首条系命盗杂案内行査展限,及现获、续获人犯,分别扣限审结之例。《处分则例》系州县官承审事件,如余犯云云。
□次条系盗案审限,及虚实未分展限之例。
盗贼捕限 一,五城所辖地方,如有奴仆偷盗家长财物脱逃者,一经呈报该坊官,即照民人被窃之案,一体通报巡城御史,及都察院山东道,照例比缉,勒限査参。傥隐匿不报,察出照讳窃例参处。其营汛武职亦照司坊官一体参处。
此条系乾隆三十七年,刑部会同吏部议覆山东道监察御史郑鸿撰条奏定例。
谨按。坊官上似应添司字。下文有司字。
□此条似应修并于前五城地方失窃条例之内。处分例系与五城窃案并作一条。
盗贼捕限 一,凡各本省应缉外遣逃犯,分晰年分名数,登注事由,及已未就获为一册。外省通缉者,于毎年汇造寻常军流逃犯册内画出,另为一册。年终由臬司衙门汇册造报。督抚于开印后,咨部査核,该督抚将本省及通缉各案分折具奏,其通缉遣犯,各督抚于文到日,即饬属分差缉拏,将缉役姓名申报,责成该管道府不时稽察,如有怠忿不实力奉行者,该道府掲参,将该地方官议处。
此条系乾隆四十三年,云南按察使汪圻条奏定例。
谨按。此专为外遣,及改发内地逃犯而设。向来此等人犯脱逃被获,即应正法,是以定有此例。现在此等人犯,并不正法,与军流人犯相同,此例亦属具文。
盗贼捕限 一,凡命盗等案要犯负罪在逃,承缉官于事发之日,开明年貌、事由,一面差役密拏,一面具详。该省督抚接据详文,即径檄邻省接壤之州县,一体实力协缉。仍移咨邻省督抚,彼此督缉。傥接壤州县,接奉文檄,以非本管督抚,心存畛域之见,视为通缉具文,致犯藏境内别经发觉,即听原行之督抚査参,交部照例议处。
此条系乾隆二十一年,山西按察使拖木齐图条奏定例,五十三年改定。
谨按。该省督抚接据详文下,似应照原例添入通饬本省州县一体协缉。并径檄邻省云云,或用除笔亦可。
□原例先通饬本省,后分咨邻省,系由近及远之意,后将本省协缉一层删去,似欠周密。
□应捕人追捕罪人门,脱逃要犯,将年貌、籍贯、有无须痣,开明通缉一条,与此大略相同,似应修并为一。惟彼条祗系行文通缉,此条则径檄邻省耳。
□本门内各省州县一条,专言强劫拒捕等重案,而无人命,且祗申报所辖之府州,而无详督抚各层,此条命盗等案要犯,则无所不包矣。例文均系随时纂定,自难一律完善也。
□要犯在逃,别属接壤州县,由本地官关移协缉,本属州县,由该管府州通饬邻省州县,由该省督抚径檄协缉,总系恐要犯远扬,故贵神速缉获之意也。应与上各省州县,遇有强劫拒捕等重案一条参看。
盗贼捕限 一,五城遇有承缉凶犯,选差干捕勒限严缉,如一月不获,照例责比,三月至五月不获者,即将该捕役从重责革,枷号两个月示惩,另选干捕颁缉。如捕役果能实力拏获者,照拏获盗案之例,于赃罚银两内,令巡城科道酌量赏给。至巡捕五营所属地方,原与五城联络,遇有不知姓名之人被伤身死,据指挥相验的实,该汛武职即行呈报歩军统领衙门,照例勒限严缉正凶,仍于限内报明兵部,俟文职审明是雠、是盗,将武职各官照例査议。其五营捕役,应照五城限缉之例,令该汛武弁,选差干捕,报明注册,勒限严缉,按期责比,如逾限不获,即行枷号责革。仍令另差干捕实力缉拏,如该汛捕役,有能于限内缉获正凶者,量加奖赏,于歩军统领衙门房租项下,动支发给,汇入年终奏销。
此条系乾隆二十九年,山东道御史积善条奏定例。
谨按。此京城缉捕命案凶犯之例。
□上雠盗未明一条,似应补入此例之内。
以上倶系捕限。
盗贼捕限 一,黔省苗疆地方,